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9 15:17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7号  2010年2月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罗志军  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主任:赵克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主 任:张卫国  副省长

      黄莉新  省委常委、副省长

      何 权  副省长

      徐 鸣  副省长

      史和平  副省长

      李小敏  副省长

      曹卫星  副省长

      徐南平  省长助理

      樊金龙  省政府秘书长

      庞士勇  省军区参谋长

      孙玉义  省武警总队总队长

  成员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行南京分行、省地震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南京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邮政管理局、南京铁路办事处、徐州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工办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省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省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省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副省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是省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润盛同志兼任。

  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省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办理报送省政府、省应急委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承办省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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