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5 17:14 字体:[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办发〔2009〕23号  2009年5月27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教育和警示广大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查和处理机制,加强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各省辖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省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要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干部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突出重点,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效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根据这一要求,各级在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掌管财政性资金数额较大、事关民生建设、拟提拔晋升以及群众和有关方面反映较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为解决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的问题,各地应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及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应审必审。要进一步前移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关口,逐步提高任中审计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比例,确保不低于30%。在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优先安排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

三、深化内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各地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注意了解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运行的行使情况,积极探索对政府绩效和行政效能的审计,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深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通过对资源利用、政府负债、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事关可持续发展和国计民生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公共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行政或者经营效果、管理水平,以及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科学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高质量的参考依据,为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行政效率和效益,提供准确情况。

四、强化运用,稳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引导和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以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对履行经济责任好的,给予肯定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要运用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指出问题,予以警示;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乃至进行职务调整;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廉政规定和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当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积极为党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提供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帮助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追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试点。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

五、加强指导,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各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各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构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立,保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要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按照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逐步消除监督盲区。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重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开展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并作出评价。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审计质量。当前,在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重点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掌控国有资产较多的国有企业以及社会反映较多的行业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外,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化解农村基层社会矛盾,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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