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1 16:46 字体:[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9〕36号  2009年2月25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45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做好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太湖是苏南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摇篮,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紧迫任务,是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共同建设美好江苏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太湖治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江苏把太湖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下决心根治太湖水污染问题,努力让这颗“江南明珠”重现碧波美景。温家宝总理多次亲临太湖检查指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不断加大太湖水污染防治力度。省各有关部门、沿湖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做了大量扎实深入的工作,推进太湖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太湖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太湖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太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铁腕治污、科学治太,深入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确保到2012年太湖水质有所改善,湖体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力争到2020年太湖水质明显好转,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恢复山青水美的自然风貌,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认真落实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责任

  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了太湖治理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阶段太湖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是《总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执行《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统筹实施,逐级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省太湖办是《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推进方案实施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在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方面加强指导,帮助落实中央和省资金补助政策。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共同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制度。省政府对照国家《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每年与流域五市政府、省有关部门签订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逐年分解落实重要目标任务,保障规划目标与年度目标相衔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逐级考核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受省政府委托,省太湖办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负责检查、考核下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下发《督察意见书》,责令及时整改。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对项目资金安排、相关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等开展年度专项审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太湖办、环保厅做好《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年度绩效评估,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报告省政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保证太湖治理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奖惩制度,将《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工作扎实认真、完成任务较好、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又无恰当理由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失职渎职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每年公布上年度太湖流域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各市、县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推进实施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省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落实意见。各地、各部门要在2009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省政府。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的太湖治理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治理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太湖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太湖治理目标,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江苏省太湖流域环境现状

(一)流域概况

  太湖流域地跨苏、浙、皖、沪三省一市,是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总面积36895平方公里。历来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工农业生产发达、国民经济产值和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最快的地区之一。流域人口约占全国的3%,GDP占全国的12%,人均GDP为全国的3.5倍。我省太湖流域包括太湖湖体,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据2007年统计资料,我省太湖流域人口1664.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2.6%;GDP为12218.5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47.5%,在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二)环境现状

1. 污染物排放现状。我省太湖流域2005年共排放废污水总量25.55亿立方米。流域COD排放总量为58.60万吨/年(表1.2—1),主要来源于农业面源和工业废水,所占比重分别为40.2%和35.1%;氨氮年排放总量为6.42万吨,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所占比重均在40%左右;总氮的年排放总量为9.82万吨,农业面源比重接近50%;总磷排放总量0.58万吨/年,主要来源于农业面源,比重达到66%,其次为城镇生活污染源。     

表1.2-1  2005年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分类

COD

NH3-N

TN

TP

排放量

(万吨)

比重

(%)

排放量

(万吨)

比重

(%)

排放量

(万吨)

比重

(%)

排放量

(万吨)

比重

(%)

工业

20.57

35.1

2.64

41.1

3.51

35.7

0.04

7.2

城镇生活

14.46

24.7

1.23

19.1

1.64

16.7

0.15

26.7

农村面源

23.56

40.2

2.56

39.8

4.67

47.6

0.38

66.1

小计

58.60


6.42


9.82


0.58


2. 水环境现状。

(1)太湖湖体水质现状。2005年太湖水质为劣Ⅴ类。东部沿岸区水质相对较好,为Ⅴ类水质,其他湖区均为劣Ⅴ类。太湖湖体水质总氮指标为劣Ⅴ类,其次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Ⅳ类水质标准。全湖平均为中富营养化程度,其中仅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富营养水平。

  2007年太湖湖体水质总体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氮仍是污染最严重的指标,但是浓度相对于2005年有所降低,全湖总氮平均由3.6mg/L降低为2.6mg/L。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水质相对较好,五里湖、西部沿岸区和梅梁湖污染最为严重。五里湖、西部沿岸区和梅梁湖总氮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磷为Ⅴ类水质。各湖区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2)其他主要湖体水质现状。滆湖、长荡湖和阳澄湖是太湖流域除太湖外水域面积较大的湖泊,水质污染也较为严重,2007年滆湖和长荡湖均为Ⅴ类水质,阳澄湖为劣Ⅴ类水质。滆湖为Ⅴ类水质,总氮和总磷是主要污染因子,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0.6倍和1.0倍;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长荡湖为Ⅴ类水质,总磷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超标1.5倍;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为Ⅳ类和Ⅲ类水质,氨氮满足Ⅱ类水质标准;阳澄湖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超Ⅲ类水质标准2.6倍,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总磷和氨氮污染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1.4倍和0.7倍,均为Ⅴ类水质。

(3)出入湖河流水质现状。对照《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2005年水质目标,太湖主要出入湖河流21个控制断面中有13个达标,达标率为61.9%;45个行政交界断面中有24个达标,达标率为53.3%。2007年,流域主要河流53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0%,其中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占控制断面总数的56.6%,Ⅳ类断面占17.0%,Ⅱ类和Ⅲ类断面占26.4%。

3. 水质变化趋势。

(1)湖体水质变化趋势。太湖湖体水质总体上呈显著的恶化趋势。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期,太湖平均水体水质由以Ⅱ类水为主下降到以Ⅲ类水为主;90年代中期至今,全湖平均水质恶化为劣Ⅴ类。监测数据表明,1997—2006年高锰酸盐指数在4mg/L和6mg/L之间波动;2000年以来氨氮浓度逐年增加,2006年超过Ⅱ类水质标准限值;2000年以来总磷浓度逐年下降,由Ⅴ类水质逐步变为Ⅳ类水质;总氮浓度一直劣于Ⅴ类水质标准,“九五”末以来呈现逐步恶化趋势,2006年浓度超过Ⅳ类标准1倍以上。

(2)其他主要湖体水质变化趋势。滆湖水质在“十五”期间逐步恶化,由Ⅳ类水体迅速恶化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2.4倍;“十一五”以来,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水质仍为Ⅴ类水质。长荡湖水质“九五”末污染非常严重,劣于Ⅴ类水质;总氮是主要污染指标,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3.1倍;“十五”以来,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仍为Ⅴ类水质,且氮磷污染均比较严重。阳澄湖水质污染非常严重,2000年以来一直为劣Ⅴ类水质;总氮污染最为严重,相对于Ⅲ类水质标准最大超标4倍。

(3)出入湖河流水质变化情况。1998—2006年环太湖地区河流入湖水质平均浓度均为劣Ⅴ类,上游入湖河流水质明显劣于下游入湖河流水质。直湖港、武进港、漕桥河、太滆运河、陈东河等河流入湖水质最差,占太湖入湖污染负荷的比例较大,是治污重点区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流域饮用水源安全形势严峻。目前我省太湖流域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现象依然存在,河网地区水质更为严重,水源地水质仍然存在水质恶化的风险。环太湖地区大部分自来水厂深度处理能力不足,在水源地水质污染时,供水水质缺乏充分保障。部分城市备用水源建设不足,供水水源单一,区域供水联网工程建设不到位,饮用水安全应急能力不足。

  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十五”以来,太湖流域经济增长迅速,年均GDP增速超过20%,但经济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传统高污染行业如印染、造纸、化工、酿造等在工业中仍占较高份额,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比重仍然相对较小。区域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和布局未得到很好规划,部分地区尤其是村镇一级没有严格的流域内重点保护地区规划,高能耗高污染化工、印染等行业依然是部分乡镇的支柱产业,流域并未真正形成优化的经济发展模式。

  工业点源治理整体水平不高。太湖流域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不足,清洁生产程度不高,企业污染治理能力距离治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目前还停留在COD达标为主的初级阶段,氮磷等指标监测和控制还没有全面开展。流域环境污染控制和环境执法能力还不能满足环境管理工作的要求,部分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有没得到有效解决。

  农村面源治理严重滞后。太湖流域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种植、养殖业较为发达,污染治理重视不够。2005年,流域内耕地亩均化肥施用量和农药施用量分别为34.1kg和1.68kg,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猪存栏254万头,家禽2996万只,奶牛5.35万头,畜禽养殖量大,分布区域广,粪污处理率低。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严重,未得到治理直接排放附近水体。污染治理的投入不足,致使农村面源已成为流域的重要污染来源之一。太湖及上游滆湖、长荡湖等的围网养殖面积过大,密度过高,未达到国家和有关规划的压缩要求。太湖90%以上的网围以河蟹养殖为主,其余为鱼类,过度的投饵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全年太湖网围养殖氮的净入湖量为299.73吨,增加了湖体的内源污染。

  流域水体缺乏水质水量交换。太湖是典型的浅水型湖泊,水体流动性差,循环周期长,引排出路不畅。近年来实施的望虞河“引江济太”工程增强和改善了太湖东部部分水体流动和水质交换,但解决不了梅梁湖生态补水问题,也远不能满足太湖生态补水的需要。此外,望虞河作为太湖北部区域主要的尾水排放通道,实施调水期间关闭入望虞河的口门,导致望虞河西岸地区排水不畅,污染加重。因此要统筹考虑流域的引排通道问题,形成新的太湖湖体调水引流循环,并完善京杭运河以北地区的河网水体,促进流域水体水质、水量有序交换。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广度和深度不够。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率低,城镇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未充分考虑人口迅速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等因素,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总体滞后,厂区、管网不配套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已建污水处理厂还未充分发挥应有的处理能力。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滞后,部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尚比较薄弱。2006年底太湖流域形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24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仅有198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115万吨/日,占实际处理量不到60%。流域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不够、中水回用率低,重视COD控制轻氮磷治理,除磷脱氮处理标准普遍偏低。

  污染监测和预警应急能力不足。现有环境污染监测和预警能力还不能满足环境污染管理和事故预警的客观需要。水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重要水体的水环境实时监控能力不足,也缺乏卫星遥感影像接受站等宏观大尺度环境监测体系,环境综合信息管理能力薄弱,区域间环境污染纠纷缺乏统一的断面水环境状况实时信息反馈。重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不足,急需建立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控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应对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作为流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农业面源的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和预警能力均比较薄弱,需要重点加强。

  各级财政环保投入不足。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各级财政投入普遍不足。国家仅在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专项资金投入约占20%左右。其余投入主要靠地方各级财政、银行贷款和市场化融资解决,“十五”期间,地方财政投入普遍不足,银行贷款落实难度较大,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费与污水治理建设资金的需要相比,总体征收标准偏低,征缴率不高。

(四)“十五”治理回顾及经验总结

1. “十五”以来治理成果。

  建成一批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和实施“十五”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修复、面源治理等9大类255个项目,完成224个项目,占计划数的87.8%。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34.8万吨/日,新增垃圾处理能力8000吨/日,建成了环湖134公里、入湖河道两侧53公里的生态防护林带。五里湖的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在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方面相继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流域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遏制,太湖局部水体污染指标有所好转。

  “引江济太”效果明显。2002年开始实施“引江济太”,通过望虞河从长江引水,增加了太湖水量,改善水质,促进水体流动。五年来共调引长江水102亿立方米,其中入太湖45亿立方米,入河网57亿立方米。在应对2007年因蓝藻暴发造成的无锡供水危机、提高太湖水环境容量、缓解水质的进一步恶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保机制体制不断创新。一是建立了“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二是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保护,在全国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三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科技创新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实施水污染控制和水体修复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底泥生态疏浚方案优化、水生植被恢复示范等科技项目。水利部门连续六年组织实施了“引江济太”调水实验,对太湖水环境治理起了积极作用。五里湖治理效果显著,为湖泊治理积累了丰硕的成果。

2. 治理经验总结。

  调整产业结构是减少污染源的重要举措。调整产业结构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手段。通过关停污染企业,严禁新建高污染、高消耗的项目,积极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对减少污染源取得明显效果。“十五”期间太湖流域关停了500多家重污染企业,COD年排放量减少了235吨;256家印染企业实现了达标排放,COD年排放量减少了8400吨。

  经济杠杆是减少污水排放量有效手段。发挥经济杠杆调控作用,实现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我省率先调整水价,包括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对节约用水和污染减排起到重要作用。

  综合治理和突出重点是污染防治的根本要求。“十五”以来的污染治理,逐步形成了综合治理的模式。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修复、“引江济太”、加强监测等措施相互结合,多管齐下,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同时,突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把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放到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推进污染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以实施调水引流和河湖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容量;以完善流域监测体系和加大执法力度为保障,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把治理太湖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用10到20年的时间或者更长时间,实现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逐步恢复太湖地区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让太湖明珠重现碧波美景。

2. 基本原则。

(1)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治本之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提高环保标准,切实控污减排,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流域水环境的各种问题。

(2)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考虑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以及旅游、畜禽养殖、船舶运输等各方面的因素,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采用工业点源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调水引流、生态修复,节水减排,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等多种措施,大力推进综合治理。

(3)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重点突出控源截污治理措施,根据流域内污染源结构和分布,加大流域上游地区的污染整治力度。根据治理效果和影响范围,按轻重缓急有序实施污染治理项目和工程。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实行由污染总量控制向容量管理转变,由控制COD为主向控制COD和氮磷并重转变,综合治理太湖水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

(4)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协作,合力治污。加强机制创新,把治污控源纳入科学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落实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水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评估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定期公告制度,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

(二)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确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和总氮(TN)作为太湖流域污染物控制指标。湖体水质控制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河道水质控制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湖体富营养化主要控制指标为总磷和总氮。

1. 近期目标。

(1)水质目标。

太湖湖体。到2012年,太湖湖体水质由2005年的劣V类提高到V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氨氮达到II类,总磷达到IV类,总氮基本达到V类。东部沿岸区水域水质由V类提高到IV类;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

表2.2-1  太湖湖体近期水质目标   (mg/L)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

NH3-N

TP

TN

基准年

(2005年)

浓度

4.90

0.47

0.08

2.95

类别

III

II

IV

劣V

近期目标年

(2012年)

浓度

4.50

0.46

0.07

2.00

类别

III

II

IV

V



  太湖流域其他主要湖泊。到2012年,滆湖、长荡湖湖体基本达到IV类水质标准,阳澄湖湖体由当前的劣V类提高到V类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得到改善。

  饮用水源。流域内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骨干河道水质基本达到Ⅲ类。

  流域主要河流。2010年流域内主要河流水质执行省政府与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和镇江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水质目标要求,其中无锡市考核断面12个,苏州市24个、常州市11个、镇江市7个(表2.2—2)。2012年河网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有所改善,达标率不低于40%。根据国家即将完成的污染源普查,结合2010年目标完成情况和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2011年、2012年及时增加县区级水质考核断面,并确定目标值,建立完善的省、市、县水质断面考核体系。

表2.2-2  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

序号

断面名称

河流名称

考核

地市

2010年目标(毫克/升)

高锰酸

盐指数

氨氮

总磷

水质类别

1

百渎港

漕桥河

6

2

0.3

2

殷村港

太滆南运河

6

2

0.3

3

社渎港

社渎港

6

4

0.2

劣Ⅴ

4

官渎桥

官渎港

6

1.5

0.25

5

大浦港

大浦港

6

1.5

0.2

6

乌溪港桥

乌溪港

6

1.5

0.2

7

大港桥

大港河

4

0.3

0.2

8

洪巷桥

洪巷港

6

1.5

0.2

9

陈东桥

陈东港

6

1.5

0.2

10

北国大桥

张家港河

8

1.5

0.3

11

望亭上游

京杭运河

7

5

0.3

劣Ⅴ

12

码头大桥

张家港河

8

4

0.4

劣Ⅴ

1

戴溪桥

武进港

6

4

0.3

劣Ⅴ

2

黄埝桥

太滆运河

6

3

0.3

劣Ⅴ

3

连江桥

京杭运河

5.5

1.5

0.23

4

戚墅堰

京杭运河

7

2

0.3

5

指前桥

丹金溧漕河

6

1.9

0.3

6

大东荡

常溧河

6

0.5

0.2

7

新村里

丹金溧漕河

10

2

0.4

8

五牧

京杭运河

6

1.5

0.2

9

闸口

武宜运河

6

3.5

0.3

劣Ⅴ

10

潘家坝

南溪河

6

2.5

0.3

劣Ⅴ

11

百渎港

漕桥河

6

2

0.3

1

太浦闸

太浦河

6

1

0.2

2

瓜泾口西

吴淞江

6

1.5

0.3

3

摆渡桥

苏东河

6

2

0.4

4

航管站

胥江

4

0.5

0.1

5

善人桥

木光河

6

1.5

0.2

6

虎山桥

浒光河

5

1.5

0.2

7

312国道桥

望虞河

6

1.5

0.2

8

瓜泾口北

京杭运河

7

5

0.2

劣Ⅴ

9

王江泾1

京杭运河

7

3

0.3

劣Ⅴ

10

王江泾

京杭运河

6

1.5

0.3

11

界标

太浦河

10

1.5

0.3

12

江里庄

吴淞江

6

1

0.2

13

赵屯

吴淞江

6

1.5

0.2

14

朱家村

娄江

6

2.5

0.4

劣Ⅴ

15

振东渡口

浏河

6

2

0.2

16

潭泾村

元和塘

6

1.5

0.3

17

张桥

望虞河

6

1

0.2

18

江边闸

望虞河

6

1

0.2

19

鹅真塘

望虞河

6

1

0.1

20

高墩泾

盐铁塘

6

0.8

0.2

21

浏河闸

浏河

6

1.5

0.3

22

千灯浦口

千灯浦

6

1.5

0.3

23

朱厍港口

朱厍港

6

2

0.3

24

急水港大桥

急水港

6

2.5

0.3

劣Ⅴ

1

王家桥

京杭运河

5.5

1.5

0.2

2

吕城

京杭运河

5.5

1.5

0.2

3

前塍庄

丹金溧漕河

5

1.5

0.2

4

林家闸

九曲河

4

0.5

0.1

5

黄埝桥

丹金溧漕河

6

1.5

0.2

6

戴家棚

简渎河

6

0.5

0.2

7

旧县

通济河

6

1.8

0.2



(2)污染物控制目标。根据国家总体方案,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2012年,太湖地区COD、氨氮、总磷和总氮允许排放总量分别为47.46万吨、4.88万吨、0.56万吨和7.54万吨。其中,2010年太湖地区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3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78万吨。各市要将污染物控制目标分解到县区,编制年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计划,并逐级分解,将控制指标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表2.2-3  2012年太湖流域各市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万吨

地市名称

COD

NH3-N

TP

TN

镇江市

5.63

0.46

0.05

0.73

常州市

7.60

0.95

0.10

1.42

无锡市

10.25

0.93

0.11

1.45

苏州市

23.98

2.54

0.30

3.94

合   计

47.46

4.88

0.56

7.54

  

表2.2-4  2010年各市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万吨

地市名称

COD

NH3-N

备注

无锡市

7.0

0.40

 

苏州市

11.2

1.05

 

常州市

5.9

0.50

 

镇江市

1.19

0.78

丹阳、句容

南京市

1.09

0.05

高淳、溧水

合计

26.4

2.78




2. 远期目标

(1)水质目标。2020年,基本实现太湖湖体水质从2012年的V类提高到IV类的目标,其中部分水域达到III类。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达到轻度~中度富营养水平。太湖湖体主要水质指标TN控制在1.20mg/L以下,TP、NH3-N、高锰酸盐指数分别控制在0.05mg/L、0.45mg/L、4.00mg/L以下。滆湖、长荡湖湖体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阳澄湖湖体水质满足Ⅳ类水质标准。流域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

表2.2-5  太湖湖体远期水质目标      (mg/L)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

NH3-N

TP

TN

浓度

4.00

0.45

0.05

1.20

水质类别

II

II

III

IV



(2)污染物控制目标。2020年太湖地区主要污染排放量全面执行《总体方案》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控制目标,COD34.57万吨、氨氮2.64万吨、总磷0.34万吨、总氮4.08万吨。

表2.2-6  2020年太湖流域各市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万吨

地市名称

COD

NH3-N

TP

TN

镇江市

4.10

0.25

0.03

0.40

常州市

5.54

0.51

0.06

0.77

无锡市

7.47

0.50

0.06

0.78

苏州市

17.47

1.37

0.18

2.13

合  计

34.57

2.64

0.34

4.08



三、水环境治理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

(一)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的大事,是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最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优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多水源供水体系,开展自来水厂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建设饮用水安全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饮用水安全。

1. 主要任务。近期各地要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开展现有自来水厂的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水源地;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与相邻地区实行供水管道联网联供。到2020年实现长江、太湖和水库等饮用水源的合理配置,使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2. 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实施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程。积极采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质改善措施,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2012年前重点实施横山水库、天目湖、阳澄湖、滆湖等水源地保护工程,金墅取水口、渔洋山水源地清淤,以及无锡南泉水源厂取水头部延伸工程、锡东水厂取水口清淤及退渔还湖工程;重点实施无锡市长江、武进区滆湖、溧阳塘马水库、常熟尚湖水厂停产应急供水工程、昆山市长江引水、丹阳市黄岗取水口延伸工程、昆承湖、宜兴油车水库、金坛长荡湖、吴江市横扇等第二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工程。2020年前重点实施无锡—江阴沿江地下水备用水源地、苏州市阳澄湖第二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苏州市地下水应急补充工程。

  表3.1-1      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汇总

行政区

项目数量(个)

小计

水源地改造和水源地保护区项目

多水源供水和区域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

无锡市

7

3

4

苏州市

13

6

7

常州市

5

2

3

镇江市

2

1

1

南京市

2

1

1

合计

29

13

16



(2)实施区域联网供水工程。推动区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实现“原水互补、清水互联、科学调度、井水应急”,并对部分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2010年底前在苏锡常镇地区建成清水联络通道13处(其中跨地级市4处),包括清水管道170.85公里,连通流域内无第二水源或应急水源各城市间供水管网,使相邻供水片间不同水源的供水管网互联互备,全面实现苏锡常镇地区区域联网安全供水。

(3)加快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以有效去除藻类和有机污染物为重点,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通过强化处理和改造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保证供水水质。2009年7月1日前,现有区县级以上水厂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通过强化常规处理或增加深度处理设施,使城市供水水质全部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2年前重点实施无锡市中桥水厂、宜兴氿滨水厂、苏州市白洋湾水厂、横山水厂、昆山第三水厂等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其余以太湖为水源的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视太湖原水水质改善程度择时实施。

(4)供水危机的防范和应急。

  完善和落实应对供水危机的各类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处置及时、应对有效;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增加监测断面和检测频次,及时发布信息,以利于科学决策;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实施蓝藻打捞作业。全力组织蓝藻打捞,建立专业打捞队伍,配备高效打捞设备,加强蓝藻监测巡查,努力做到“日产日清”。科学布局蓝藻收集和处理站点,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科学实施调水引流。按照“引清释污,以动制静,以丰补枯,改善水质”的要求,建立调水引流的长效机制。通过常熟枢纽抽引长江水,缩短太湖换水周期;通过梅梁湖泵站引流,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水源地水质。实施望虞河、梅梁湖枢纽改造和梅梁湖备用泵站建设,保证“引江济太”效果。

  建立“湖泛”的监测应急体系,在重点湖区、主要河流入湖口,加强巡测巡察,配备必要的监测设施,及时发现和预报“湖泛”发生的情况。

(二)调整产业结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是太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科技进步、结构优化、管理创新等途径,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科技、高产出”产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集约增长,是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

1. 主要任务。按照省政府“调高、调优、调新”产业结构的要求,编制太湖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其中一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原料工业发展,严格限制一般加工工业,全面推进研发中心集聚、商务服务集聚、教育文化集聚,建成现代服务业高地,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产业调整措施和工程项目应纳入省“十二五”发展规划。

2. 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推进实施《江苏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上,加强对太湖地区的政策引导,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新技术产品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抓好太湖地区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和研发资源,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到2010年,降低第二产业比例,在第二产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40%。

(2)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太湖地区人文、旅游和制造业三大优势,紧紧围绕面向企业的生产性服务业、面向居民的生活性服务业和面向社会的公共性服务业三大领域配置资源要素。通过规划和政策的支持,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并进。二是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中央商务区和产品交易市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是推进服务业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努力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重点吸引金融、软件、研发、物流等高端服务业落户太湖地区。

(3)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开展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加大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产品的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制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

(4)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一是对新上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审批制度,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点工业行业新上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二是实行项目限批制度,停止审批新增氮和磷等污染物总量的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的两倍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三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不能按计划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环评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暂停安排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在抓好苏州高新区等国家级试点单位和首批省级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太湖流域的第二批试点,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城市,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到2012年列入国家重点试点项目6项,列入省级试点项目70项。

  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相关产业链接、绿色再制造等技术。电子行业,大力提升稀贵金属回收加工水平,深度解决电子废物资源化问题,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化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冶金行业,全面推行高炉、转炉、焦炉煤气的综合利用,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干法熄焦,熔融还原炼铁和废水零排放技术;印染、食品、制革、酿造等行业,运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废水、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大力削减COD排放。

(三)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太湖流域工业企业众多,中小企业比重大、布局分散,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工业点源治理是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

1. 加强重污染行业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

(1)主要任务。以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重点,2012年前太湖流域所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新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对污染企业全面实行限产限排。新建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已建的污水处理厂按新的排放限值进行提标改造。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对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六大重点行业的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2008年重点对377家工业企业和54家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按照新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到2010年底,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

表3.3-1  2008年太湖流域工业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

地市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个)

工业企业数量(个)

无锡市

24

144

苏州市

24

128

常州市

6

63

镇江市

0

42

合计

54

377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2008年第28号)和《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2008年第30号)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对规划范围内属于制浆造纸、电镀、羽绒、合成革与人造革、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制糖、生活垃圾填埋场、杂环类农药等13个行业企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 加强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

(1)主要任务。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凡是能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必须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各类开发区须配备完善的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全面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2012年全流域平均再生利用率逐步提高到20%以上。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加强工业园区或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工业园区均要建设处理能力配套的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完善配套管网。加强分散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对规模较小的分散排污企业原则上向园区集中,不能集中的企业,将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保证污水厂稳定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设施建设,配套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加强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提高尾水利用率。

3. 对重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1)主要任务。对太湖地区的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酿造(味精)等重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对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坚决关闭和淘汰。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继续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制革、医药、食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在2008年关闭1807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流域内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各市县要编制年度整治计划,对经过整改确实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实施关闭和淘汰。

4. 提高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

(1)主要任务。对流域内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审核结果;鼓励和推进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2年,力争使全流域80%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30%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以纺织染整、化工、冶金、电镀、酿造等重污染企业为重点,定期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公布一批企业名单,不断提高其清洁生产水平;每年实施260家以上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按照清洁生产标准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2008年实施太湖流域工业重点点源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改造项目57个;其中,苏州市22项、无锡市4项、常州市22项、镇江市9项。各市县要制定清洁生产改造年度计划,完成清洁生产改造任务。制订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根据《江苏省清洁生产行动纲要(2006—2010)》,省经贸委、省环保厅制订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依法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坚持“积极主动、先易后难、持续实施”的原则,优先实施无费、低费方案,稳步实施中、高费方案;严格标准、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高太湖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表3.3-2  2008年太湖流域工业重点点源循环利用及清洁生产治理项目

地市名称

项目数量(个)

苏州市

22

无锡市

4

常州市

22

镇江市

9

合计

57



5.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

(1)主要任务。2010年在太湖通航水域入湖口和苏南运河、望虞河等重点区域建设船舶垃圾和油废水回收站,并配套建设辅助道路,确保太湖流域船舶污染物实现集中处理。到2012年进入太湖水域的船舶要配备油水分离器和垃圾储存器,配备率达100%,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集中收集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零排放,全面完成船舶污染物回收处理设施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处置船舶溢油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太湖水域危险品船、客船安装卫星跟踪定位仪,完成太湖流域船舶污染应急救助设备库的建设。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提高船舶污染物的收集能力。太湖流域12万条船舶中,座舱机船必须全部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挂桨机船加装接油盘等防污设施,旅游船舶设置粪便存储容器,30吨以上的船舶应当配备并正常使用粪便存储器。运输化学品的船只增加化学品洗舱水接受处理处置装置。完善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的建设,形成配套体系。在太湖和苏南运河、望虞河、芜申运河等重点区域建设船舶垃圾收集站15个,船舶油废水回收站15个,并配套建设辅助道路,实现垃圾和油废水的岸上集中处理。加大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对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坚持实行进出港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制度,提高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装运危险货物管理的预控能力。配备危险品船跟踪定位仪,对重点航段、重点船舶(危险品船、客渡船、旅游船)实现全天候动态监控,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切实提高处置船舶溢油事故、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污应急设施设备,加强船舶污染应急救助设备库建设,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 提高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能力。

(1)主要任务。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对重点企业排污口和所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与各市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2012年前建设省、市、县、区域4级50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完成约400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按高限予以处罚。结合流域、区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各项排污总量控制措施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各类企业必须建立环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套建设应急处置设施。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随着城市的扩张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太湖流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城镇生活污染日趋加重,是影响太湖流域水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进一步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的处理能力,提高处理率和处理标准。

1.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1)主要任务。流域内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0年前完成除磷脱氮技术改造。所有新建和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必须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的要求;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12年太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到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实施除磷脱氮改造工程。除磷脱氮改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工艺经研究示范成熟后推广,2010年前对169座(污水处理规模402.46万立方米/日)已建和在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以除磷脱氮为主的工艺技术改造,使排入水体的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有条件的可采取人工湿地处理措施,进一步提高除磷脱氮效果。

表3.4-1  拟改造污水处理厂(含建制镇)情况

行政区

处理厂数量(个)

处理规模(万m3/d)

苏州市

85

203.06

无锡市

54

122.85

常州市

21

63.45

镇江市

3

7.50

南京市

       6

5.6

合计

169

402.46



  开工建设一批污水处理项目。2008年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镇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达标排放。2010年前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214项,总规模452.45万立方米/日。

表3.4-2  新、扩建污水处理项目情况汇总

行政区

处理厂数量(个)

处理规模(万m3/d)

苏州市

81

217.60

无锡市

59

118.55

常州市

33

65.40

镇江市

26

39.70

南京市

15

11.20

合  计

214

452.45



  提高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对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已建和在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太湖流域管网建设逐步完善雨污分流。依法清理直排太湖的污水排放口;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保护区内饭店、疗养院、旅游度假村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逐步取缔滆湖、长荡湖、阳澄湖内将餐饮污水直接排入湖体的水上餐厅,近期重点加强太湖一级保护区和上游地区乡镇管网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

  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2012年前,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污泥焚烧、稳定化填埋和资源化利用,杜绝污泥的二次污染。凡污泥产生量较大的又有条件相对集中处理的区域,可集中建污泥处置工程。重点实施22个污泥处置项目,其中:无锡市7个、苏州市10个、常州市3个、镇江市2个。

2. 完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

(1)主要任务。一是逐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10年末全面完成太湖流域城乡生活垃圾的收运体系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太湖流域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全面停用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处理设施,2020年前流域全面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措施控制生活污染源,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农村垃圾保洁、收运长效投入机制,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容改造,实施垃圾处理厂(场)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提标工程,逐步对老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杜绝二次污染。

(五)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按照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用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先进的科技手段,改进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生活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建成一批规模化种植和生态养殖基地,形成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产体系和生态良好的农村环境。

1. 种植业治理。大力发展有机农业,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

(1)主要任务。建设有机农业生态圈,恢复和增强环太湖地区的生态功能,构建生态屏障。按照有机农业标准和生产方式,从源头上禁止施用农用化学投入品。到2012年,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初步建成有机栽培农业生产基地30万亩;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商品有机肥补贴规模,推广行之有效的秸秆还田技术,引导农民种植绿肥,化学氮肥施用量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20%以上;加强病虫监测预报,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植保专业化防治,化学农药施用量比2005年降低30%。2013—2020年,有机栽培农业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全面推广。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有机农业工程建设。在环太湖1公里以及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上溯10公里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建设有机农业生态圈,实施有机农业建设工程。区域内种植业全部按照有机农业栽培方式组织生产,参照有机农业国际通行标准,逐步向有机农产品转换。2008—2012年建成30万亩有机农业栽培生产基地,其中水稻20万亩、茶果9万亩、蔬菜1万亩。2013—2020年,逐步向太湖一级保护区1—5公里扩展。

  化学氮肥减施工程。2008—2012年,在苏锡常三市及镇江所辖丹阳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和缓释肥推广应用、绿肥种植等综合措施。2013—2020年,在太湖地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商品有机肥、缓释肥替代化学氮肥50%。

表3.5-1  2008-2012年太湖流域化肥减施工程  (万亩)

项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测土配方施肥

660

910

910

910

910

商品有机肥推广

75

100

100

100

100

缓释肥推广

50

100

100

100

100

绿肥种植

20

20

20

20

20



  化学农药减施工程。积极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高效药械,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部分替代化学防治,控制农作物虫害发生频次,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采取覆盖防虫网、推广生物农药、安置频振式杀虫灯等手段,全面开展植保专业化防治,提高农药利用率。2008—2012年,在无锡、苏州、常州三市及镇江所辖的丹阳市实施化学农药替代工程,每年安装频振式杀虫灯5000个,防虫网8000亩,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790万亩次,建立专业化防治服务网点100个。2013—2020年,太湖地区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全覆盖。

2. 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农业湿地工程。太湖流域乡村氮磷流失除农田排水和径流外,还有乡村生活污水及农户畜禽养殖尾水的排放,具有面广、量大、分散、间歇的峰值和高无机沉淀物负荷的特点,且太湖地区许多沟渠塘由于缺乏管理,淤积严重,杂草丛生,不仅无法有效拦截农田径流氮磷流失直接进入水体,同时又成为乡村生活污水、分散畜禽养殖尾水的排放通道和固体废弃物的堆积场所,是农业污染源的重要传播途径。南京土壤所“863”科技计划研究成果表明,生态拦截沟渠对总氮、总磷的去除效果分别达到48.36%和40.53%,另对示范工程跟踪监测,对排水沟渠塘生态化工程改造后,可削减面源氮磷流失主要污染物40%以上。

(1)主要任务。加快采用生态田埂、生态沟渠、旱地系统生态隔离带、生态型湿地处理以及农区自然塘池缓冲与截留等技术,利用现有农田沟渠塘生态化工程改造,建立新型的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拦截吸附氮磷污染物,大幅削减面源污染物对水体直接排放。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加快在太湖、滆湖、长荡湖、阳澄湖周边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建立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2008—2012年,重点在太湖流域建设生态沟渠294.8平方米;建设生态池塘总面积为868万平方米。2013—2020年在太湖地区计划建设生态沟渠500万平方米,生态池塘面积5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农业湿地系统。

表3.5-2  2008-2012年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工程实施计划表

市别

生态沟渠

生态池塘

工程量

比例(%)

面积(万平方米)

 数量(个)

面积(万平方米)

无锡市辖区

112.6

857

259.1

32

常州市辖区

109.9

1183

384

42.5

苏州市辖区

48.9

141

142.2

16.4

镇江市辖区

23.4

466

82.9

9.1

合计

294.8

2647

868.2

100



3. 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

(1)主要任务。对流域内畜牧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区管理,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要求,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重构养殖业发展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进农牧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的可持续循环生态链。到2012年,基本完成流域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太湖地区基本实现畜禽养殖场粪污零排放。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禁养区内取缔或迁移所有畜禽养殖场,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限养区和适养区内全面推广应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发酵、发酵床生态养殖和粪便集中处理等综合治理技术,实施畜禽场循环农业工程。环太湖1公里及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1公里范围为畜禽禁养区,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关闭或迁移。环太湖1—5公里为限养区,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对现有养殖场完善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实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农牧结合,达到零排放;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或强制关闭。

  适度养殖区:环太湖5公里外的养殖区要实行总量控制,实际载畜量控制在600万头猪单位。对新建规模养殖企业,要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备设施,提高粪污处理能力,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在丘陵山区利用山地、林地、果园、茶园等资源发展生态养殖。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三改两分再利用”治理工程,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利用。鼓励和扶持畜禽养殖场通过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及沼渣沼液还田技术,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率;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大力推广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以生物发酵床为载体,快速消化分解粪尿等养殖排泄物,实现猪舍(栏、圈)免冲洗,无异味,粪尿零排放。对畜禽分散养殖实行粪便集中收集处理,实现物业化管理、专业化收集、无害化处理、商品化造肥和市场化运作的目标。按照人畜分离、集中管理的原则,在养殖大户相对密集的区域,建设清洁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集中处理的利用工程,包括建设畜舍建筑、饲养设备、通风保暖设施及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等,建立统一防疫系统。到2012年,太湖流域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治理大中型畜禽规模养殖场716个;建设30个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场;在1600个养殖场推广生态发酵床养殖技术;建设清洁养殖小区140处。

表3.5-3  近期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治理工程计划表  单位:个

年度

苏州市

无锡市

常州市

镇江市

合计

2008年

44

21

32

4

101

2009年

52

33

62

18

165

2010年

45

39

69

36

189

2011年

32

32

83

28

175

2012年

10

27

31

18

86

合计

183

152

277

104

716



4. 水产清洁养殖工程。通过实施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示范工程,控制流域内水产养殖对太湖水体的影响。对现有养殖池塘进行合理布局,在同一区域内规划为主养区、混养区、湿地净化区和水源区等四个功能区,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小区内水的循环利用。同时采用多级生物系统修复技术,对养殖池塘环境进行修复。根据水生态状况,有选择投放草食性动物群,种植浮水、挺水、沉水植物,改善池塘生态系统。

(1)主要任务。2008年底完成池塘水循环利用工程示范区建设。2010年,环湖五公里百亩连片养殖场全部实施池塘水循环利用工程,整体推进池塘水循环利用工程,太湖流域地区百亩连片养殖场20%实施池塘水循环利用工程,连片面积不足百亩的,15%养殖面积建立人工湿地。2012年,太湖流域地区百亩连片养殖场50%实施池塘水循环利用工程。2020年,太湖流域地区百亩连片养殖场全部实施池塘水循环利用工程。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无锡、苏州、常州、镇江四市现有池塘连片养殖150万亩,规模以上连片养殖鱼塘总数约1919个,共69万亩,从2008年—2012年完成池塘水循环工程34.5万亩,2013—2020年再完成34.5万亩。

表3.5-4  太湖流域规模池塘连片养殖调查表

市   别

池塘养殖总面积(亩)

100亩以上的连片养殖场

数量(个)

面积(亩)

苏州市

610875

1011

370000

常州

449955

434

134000

镇江(丹阳)

123838

67

22000

无锡

317295

407

164000

合计

1501693

1919

690000



5. 网围养殖整治工程。

(1)主要任务。太湖流域围网养殖整治工作是减少湖体污染的重要措施,太湖流域网围养殖主要集中在太湖、滆湖等湖泊内。为减少网围养殖带来的水体污染,应逐步拆除围网养殖面积,压缩网围养殖规模,重点做好太湖、滆湖、长荡湖、阳澄湖等湖泊的围网清理工作,同时落实湖泊生态和环境修复措施,探索生态放养的相关机制,着力恢复湖泊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在围网拆迁的同时,对退养还湖带来的经济损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合理进行补偿,做好渔民安置工作。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逐步实施围网拆除工程,近期重点做好太湖、滆湖、长荡湖三个湖泊的围网清理工作。到2020年,基本取消太湖网围养殖。

  太湖围网拆除。东太湖现有网围养殖面积16.9万亩,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补偿的原则,大力压缩网围养殖面积,近期压缩到4.5万亩。

  滆湖围网拆除。滆湖现有网围养殖面积7.7万亩,实施全面整治,拆除4.92万亩,其中滆湖无锡部分拆除网围面积为30781.5亩,滆湖常州部分拆除网围面积为11194.9亩,滆湖总体围网面积近期压缩到3.5万亩

  长荡湖围网拆除。长荡湖现有围网养殖面积6.4万亩,实施全面整治,到2009年,围网面积压缩到3.5万亩。

  阳澄湖围网拆除。阳澄湖现有围网养殖面积8.04万亩,实施全面整治,到2008年底,围网面积压缩到3.2万亩。

6. 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工程。

(1)主要任务。凡具备接管集中处理条件的村镇,要扩大城镇污水管网的延伸覆盖,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农村地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理的原则,采取微动力、少管网、低成本、易维护的生态处理模式。到2010年,太湖一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到2012年,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达到70%以上。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集成组合厌氧好氧和土壤植物生态系统,构建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模式,通过沉淀、排除、吸收和降解有机物质,有效去除污染物。重点推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以上标准的处理技术。2008—2012年在3264个自然村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13—2020年建设3600个。

表3.5-5  2008-2009年乡村生活污水工程实施计划表

市别

乡村生活污水

工程量(个)

处理规模

(户)

工程量

比例%

实施时间

重点实施区域

无锡市辖区

250

79908

22.5

2008-2009年。其中2008年和2009年分别211个和903个

以太湖一级保护区、15条主要入湖河道(如漕桥河、武进港、乌溪港等)和太湖上游地区为主。

常州市辖区

416

58390

37.3

苏州市辖区

331

46737

29.7

镇江市辖区

117

13375

10.5

合计

1114

198410

100



(六)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是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的有效途径,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迫,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对太湖上游的湖滨、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域重点湖泊(如滆湖、长荡湖、三氿、阳澄湖等)和其他重要湿地开展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河湖清淤、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林建设和水体生态修复等方面。

1. 太湖生态清淤。

(1)主要任务。底泥是湖泊内源污染的主要来源,生态清淤可以有效减少湖体内源污染物含量,减少“湖泛”发生机率,改善水生态环境,保证饮用水安全。在科学论证和试点的基础上,对底泥沉积严重、有机污染物含量高、“湖泛”多发区实施底泥生态清淤。实施生态清淤的主要湖泊有太湖、滆湖、长荡湖(洮湖)、阳澄湖、尚湖、三氿等。2020年前清淤总面积约236平方公里,清除淤泥6700万方,其中,近期完成太湖93.65平方公里的清淤任务,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太湖底泥生态清淤。对太湖内的梅梁湖、竺山湖、贡湖水源地、东太湖及入湖河口进行底泥疏浚,面积约93.65平方公里,清淤量约3000万方。其中梅梁湖清淤面积为47.42平方公里、竺山湖清淤面积为24.14平方公里、贡湖水源地清淤面积为8.56平方公里、东太湖清淤面积为13.53平方公里。

  滆湖生态清淤。滆湖湖区清淤总面积约为60平方公里,清淤量约1300万方;其中武进所辖范围45平方公里,清淤量约900万方,宜兴境内清淤面积约15平方公里,清淤量约400万方。

  长荡湖(洮湖)生态清淤。对长荡湖保护区、入湖河口、沿岸污染严重湖区进行生态清淤,清淤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清淤量约800万方。

  阳澄湖生态清淤。对阳澄湖重要入湖河口、取水口、淤积严重湖区实施生态清淤,清淤面积约40平方公里,清淤量约1000万方。

  其他重点湖泊生态清淤。尚湖、三氿等湖泊总清淤面积约15平方公里,总清淤量600约万方。

2. 湿地保护与恢复。

(1)主要任务。加强流域内湿地的生态保护和恢复,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实施生态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同时改善和丰富太湖流域湖泊及河流的滨岸景观。2008—2012年,重点实施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太湖湖滨、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上游重要湖泊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在适宜区域恢复湿地约8万亩。2013—2020年,在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流域内其它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到2020年,流域内恢复湿地约21万亩,太湖流域湿地面积、生态功能基本恢复。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在太湖湖滨、入湖河流自然堤岸等地区开展湿地保护及恢复工程,恢复基底整理、种植水生植物、生境改造、生态护坡或自然堤岸建设、收割水生植物、生物墙建设、生态廊道建设等。

  环太湖湖滨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在太湖环湖湖滨适宜区域恢复约100米的湖滨湿地植物带;选择湖滨湿地植被带保存较完整、重要水产资源或水生植物集中分布区或水源区,建立苏州东太湖、无锡贡湖湾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

  上游主要入湖河流及河口湿地恢复工程。根据滨岸结构现状,在漕桥河、社渎港、乌溪港等重要入湖河道恢复约5—10米左右的滨岸湿地植被带。在河流沿线的节点建设小型湿地,在硬质护岸区域主要以河道清淤为主。

  上游重要湖泊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针对流域内上游大中型湖泊,主要包括滆湖、长荡湖、漕湖、宜兴东氿、西氿、团氿、浯溪、徐家荡、临津荡、阳山荡、马公荡、钱墅荡、嘉菱荡、宛山荡等,在环湖适宜区域恢复约50米的湖滨湿地植被带,在出湖和入湖河道口、重要水源区域根据湖滨水深情况恢复湿地植被50—100米。

  净化型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人工湿地的功能,对工厂处理的污水或农业面源污染物进行深度处理,提升水质,同时展示湿地生态功能,发挥湿地宣教作用。通过合理的设计,结合城乡污水尾水排放,在无锡鸿山、苏州三山岛、三角咀等地建立人工湿地19处,约1.6万亩。

  水生植物控制性种养工程。在充分示范试验的基础上,按照采用集中圈养、集中管理、集中打捞和集中处置的原则,对太湖湖湾和入湖河流实施水生植物控制性种养工程,主要包括水葫芦控制性种养、科学化管理、机械化打捞等内容。2008年种养面积1.5万亩,2009—2012年每年种养面积2.5万亩,其中在太湖十八湾、竺山湖年种养1万亩,非航道入湖河道及支浜1.5万亩,5年累计种养11.5万亩,打捞水葫芦约460万吨,可吸附氮、磷分别为9246吨、1380吨。

3. 生态隔离带及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在环太湖一级保护区5公里范围内建设隔污缓冲林带工程,选择耐水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树种,科学造林、合理配置、乔灌草结合,加大封山育林和中幼林抚育力度;在主要出入湖河道两侧及河口等地建设通湖水质净化林工程,选择种植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树种,促进河道水质的根本好转;在太湖流域主要湖泊水体(太湖、阳澄湖、尚湖、傀儡湖、贡湖、梅梁湖、横山水库、沙河水库等)的饮用水源地开展清水涵养林工程,逐步在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立一个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共封育造林233300亩,其中苏州143280亩,无锡81714亩,常州8306亩。2012年前全面完成新造林任务,2020年前完成封山育林和中幼林抚育工作,增强综合防护效能,形成高效生态隔离带,阻隔、吸附、消解和过滤进入太湖的各类污染物质。其中2008年启动实施环太湖1公里范围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62300亩。

  在主要出入湖河道两侧及河口等地人工造林189000亩,其中无锡160000亩,常州27000亩,苏州2000亩。2012年前完成望虞河、直湖港、漕桥河、大浦港、乌溪港、小溪港、洪巷港、陈东港、梁溪河、太滆南运河、社渎巷、官渎巷、大港河、武进港、太滆运河等15条主要河道的通湖水质净化林工程建设任务,其中2008年启动实施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4230亩。2020年前完成所有出入湖主要河流及部分重点支流的水质净化林建设。

  建设饮用水源地清水涵养林220000亩,其中苏州80000亩,无锡70000亩,常州60000亩,镇江10000亩。2012年前完成工程建设80000亩,2013—2020年完成工程建设140000亩。

4. 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东太湖整合整治是《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确定的区域整治工程。2008年水利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对东太湖综合整治规划进行批复(水规计〔2008〕72号),明确了主要任务和相关工程措施。东太湖是国家《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主要泄洪通道,是下游杭嘉湖、淀泖区及浦东浦西区的主要水源地和吴江市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太湖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湖区,在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作用。

(1)主要任务。根据太湖治理的需要,实施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综合整治范围自环湖大堤吴江市陆家港起,经太浦河闸、戗港闸、大鲇鱼口闸、大缺港东闸至东茭嘴所包围的区域,综合整治面积185.4平方公里。主要对东太湖部分区域实行生态修复,增加湖区面积、湖泊有效蓄洪容积及东太湖泄洪流量。实施围网拆除、退垦环湖、生态清淤及行洪通道工程。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重点实施退垦还湖工程,对东太湖现有面积55913亩围垦区进行退垦还湖;实施东太湖行洪通道工程,疏浚清淤523万立方米;实施东太湖湖体生态清淤工程,污染底泥清淤1800万立方米。

(七)资源化利用工程。在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资源化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太湖清淤的底泥利用、蓝藻打捞后的处理利用、水葫芦种养及其他湿地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厂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利用等方面。

1. 主要任务。加大对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投入,利用先进的工程技术,积极开展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2. 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底泥资源化利用。在开展湖体、河网清淤的同时,本着节省临时占地、减少环境影响、利于排泥场循环利用等原则,积极开展淤泥固化技术的应用和研究,综合优化比选,探索研究河湖底泥及固化土在农业种植、土地利用、制造填方材料和建筑材料、生物堆肥等方面的资源利用途径,全面推广底泥的资源化利用工程,并开展效果评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根据不同河、湖水域清淤底泥的物理及生化特征,优化比选各类淤泥固化技术,重点实施淤泥固化土资源化利用工程、利用清淤底泥实施滨水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等。

(2)蓝藻打捞与资源化利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太湖流域蓝藻重点发生区域,实施蓝藻巡查—打捞—运输—处置—资源利用一体化工程。组建专业蓝藻打捞队伍,配置蓝藻打捞及运输专用设备,建设水藻分离装置,将分离出的藻泥进行沼气发电、有机肥生产、水解氨基酸等资源化利用,逐步形成覆盖太湖岸线和阳澄湖岸线的蓝藻打捞、处理和利用的能力。重点实施蓝藻机械化打捞工程(捞藻船购置)、水藻分离站建设、蓝藻沼气发电项目、蓝藻有机肥生产等资源化利用工程。2012年前建设无锡锦园、闾江口、杨湾、新安街道、壬子港、月亮湾以及宜兴丁蜀镇、周铁镇和武进雅浦港等9座固定式藻水分离站;并根据需要建设移动式藻水分离设施。

(3)水葫芦及其他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对人工种养的水葫芦和其它湿地水生植物进行资源化利用,进行商品有机肥生产、还田利用、饲料制作、沼气发电等技术研究和应用,实现水生植物吸附氮磷等养分的资源化利用。

(4)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创新发展资源化工程技术,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商品有机肥生产示范工程,逐步加大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规模。

(5)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逐层提取,分步利用,进行工业(饲料)用油脂原料提取、饲料原料、肥料制作等技术研究,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充分提高餐厨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6)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重点推广粉碎还田、过腹还田、腐熟沤制、生物反应堆、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纤维等秸秆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到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控制焚烧、丢弃等带来的污染。

(八)引江济太提高水环境容量。结合流域水资源配置和防洪工程,以现有治太工程布局为基础,通过实施调水引流工程,扩大引江济太规模,增加引江入湖水量,实现太湖与长江、周边河网互动,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缩短换水周期,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善水质。同时,逐步完善京杭运河以北地区的河网水系,使整个地区河网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1. 实施引江济太工程。

(1)主要任务。完善望虞河工程,提高现有望虞河引江济太的效益和效率,保障望虞河引长江水进入太湖的水质,增加进入太湖的水量,改善太湖水环境,提高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延伸拓浚新沟河,增加直武地区北排长江的能力,削减直湖港、武进港入太湖污染物量;延伸拓浚新孟河,平水年增加引江入湖水量25.2亿立方米。2010年完成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开工建设新沟河和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视投资情况开工建设海洋泾引排综合整治工程。积极配合国家对望虞河后续工程和太浦河清水廊道工程的论证和实施。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实施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是望虞河调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起京杭运河,利用现有河道拓浚至锡北运河,沿着锡北运河拓浚至无锡与苏州交界,然后平地开河立交穿张家港,沿着常熟、张家港两市交界平地开河与七干河相接,由七干河入江。

  实施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在西岸入望虞河支流上设置控制,避免西岸支河水质对望虞河引水走廊的影响,减少望虞河水量从西岸流失,同时提高望虞河泄洪能力。

  实施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为改善太湖水环境,应对太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新沟河利用东支向太湖送水,对沿线口门进行封闭,同时妥善安排西岸地区排水出路工程。工程北起长江,利用现有河道拓浚至石堰分成东、西两支,东支利用漕河、五牧河,西支利用三山港,分别立交穿京杭运河后,与直湖港、武进港相接,再拓浚至太湖。

  实施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工程规划线路(暂定)北起长江,沿着现有河道拓浚至京杭运河,立交穿京杭运河,平地开河至北干河,利用湟里河、北干河入滆湖,接太滆运河入太湖。入江口门及调水线路要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从有利于引、排水的角度进行多方案比选,择优确定。

2. 建设调水引流通航设施配套工程。

(1)主要任务。调水引流和航运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两个重要方面,在实施太湖调水引流工程的同时,建设相应的通航设施,尽可能减少调水引流工程对航运带来的影响。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采用“保大放小”的原则,即尽量不在国省干线航道上增设梯级,调水引流工程采用立交穿越国省级干线航道;对于地方性规划的干线航道,为保证调水引流工程的实施,同时保证航道通航功能,根据规划航道等级增设通航建筑物设施。通航配套建筑物工程纳入调水引流工程统一规划、统一研究、统一立项,与调水引流工程同步实施。

(九)河网综合整治。太湖地区河网密布,水系复杂,水质状况总体较差,直接影响太湖水质。对太湖地区的河网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有利于区域水系的畅通,有利于控制内源污染积累,改善供水、调水条件,改善河网生态环境,对提高河网水体的环境容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道的分布特点,主要对出入湖河道、流域骨干河道、城市河道和县乡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减轻内源污染,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提高水环境容量。

1. 出入湖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1)主要任务。太湖及其主要湖泊有众多的出入湖河道,加强出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对改善湖体水质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河湖水系有序流动,近期重点对太湖、滆湖、阳澄湖、长荡湖等主要湖泊的出入湖河道进行生态清淤,远期实施其他小型湖泊(水库)水体的出入湖(库)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环太湖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近期完成无锡、苏州、常州等地环太湖179条河道的生态清淤工作,清淤总长度547公里,清淤土方量约1727万立方米。对环太湖河道的主要支流1017条实施清淤,清淤土方量约2675万立方米。

  滆湖出入湖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对湟里河、北干河、中干河、夏溪河、丹金溧漕、武南河等进行疏浚整治。(漕桥河、烧香港、殷村港、湛渎港、太滆运河等作环太湖河道)

  长荡湖出入湖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对北河、赵村河等进行疏浚整治。(湟里河、北干河、中干河等作为滆湖入湖河道)

  阳澄湖出入湖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对七浦塘、杨林塘、济民塘、黄埭塘—蠡塘河、冶长泾—渭泾塘、庙泾河、大滃等进行疏浚整治,建设必要的控制性水利工程。

  其他湖(库)出入湖(库)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对横山水库、尚湖、钱资荡、昆承湖等湖泊出入湖河道进行疏浚整治,建设必要的控制性水利工程。

2. 骨干河道整治工程。

(1)主要任务。流域内除主要湖泊出入湖河道外,对其他重点骨干河道实施综合整治,采取清淤、拓浚、生态修复、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等综合措施,提高河网引排能力,改善河流水质。重点实施《江苏省省级水系规划》确定的太湖流域的流域性河道、区域性河道和其它重要河道的综合整治。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2020年前共需对约150条骨干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其中流域性河道33条,区域性河道60条,其它重要河道57条。按行政分区,镇江市18条,常州市30条,无锡市32条,苏州市70条。近期主要对常熟市海洋泾、七浦塘、白茆塘、永昌泾、庙泾河(东段)、雉城塘河、北兴塘、富贝河、应天河、青祝河、环城古运河、剩银河、浦河、洛阳河、桠溪河等河道进行整治。流域内骨干河道整治情况见表3.9—1。

表3.9-1  骨干河道综合整治情况表

市域

小计

流域性河道

区域性河道

其它重要河道

镇江

18

2

5

11

常州

30

10

13

7

无锡

32

9

12

11

苏州

70

12

30

28

合计

150

33

60

57



3. 县乡河道生态清淤整治工程。

  县乡河道是太湖流域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乡镇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的污染,淤积严重、引排不畅、水质较差,是影响骨干河道水质的重要因素。根据区域水环境改善的要求,实施县乡河道清淤工程,可减轻流域内源污染。近期实施县乡河道疏浚清淤1650条、5574公里,疏浚土方量9391万立方米;完成村庄河塘清淤土方量1.2亿立方米。

(十)节水减排工程。实施节水减排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可从源头减少污水排放,缓解水资源供给压力,减轻水污染负荷,因此在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中有必要以节水防污为重点,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鼓励企业实现“零排放”,工业园区、开发区循环用水、串联用水。从用水的源头减少点源和面源污染物排放,改善太湖流域水生态状况。

1. 主要任务。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通过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引导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以及城市化发展的布局与进程;以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城市建设为抓手,用水结构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微增长,生活用水适度增长;建立节水宣传和教育体系,通过公众参与,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行为规范。到2012年,太湖地区万元GDP用水量较2007年下降20%,农业灌溉平均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50%的高耗水用水企业和单位建成节水型企业,50%的城市建成节水型城市,完成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任务;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12年下降15%左右,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2. 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农业节水。

  建设节水型灌区。进行中小型泵站改造,加强灌排渠系建筑物与田间建筑物的配套改造,2012年前,完成1100公里的骨干渠道改造,建设1050座骨干渠系建筑物。实施灌区节水技术改造和设施农业建设,建设灌溉计量工程,实现渠首计量供水。到2012年,50%以上的灌区建成节水型灌区。

  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工程。全面推广水稻“浅、湿、控”和“旱育秧”等节水灌溉技术,实施渠道防渗与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相结合;推广耕作保墒、覆盖保墒、抗旱作物品种筛选、化学制剂保水等技术,提高土壤保墒能力。到2012年,推广水稻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

  设施园艺作物喷微滴灌工程。在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微灌技术。到2012年,新增设施园艺20万亩,设施园艺作物喷微滴灌面积2.5万亩。

(2)工业节水减排。

  火电行业节水工程。对直流式电厂、循环式电厂实行行业节水措施。在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地区,积极推广利用城市再生水用作冷却水技术。到2012年,实施火电行业节水减排示范工程10项;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率应普遍达到3—5倍,提高用水循环率。

  化工行业节水工程。提高生产系统的用水效率,提高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和水的回用率;开发新型药剂,增加循环冷却水的浓缩倍数,推行废污水处理回用技术;氯碱工业中推广干式电石法乙炔发生技术、开展氯压机中冷器冷却水回收利用技术、聚合母液的回收利用,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42项;示范企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5%,化学工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造纸行业节水工程。采取先进的节水制浆工艺技术,推广制浆封闭技术、中浓技术、废水循环回用技术(主要是纸机用水封闭循环)、白水循环回用、漂白滤液循环回用等技术。提高工序间的串联利用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到2010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10项;全流域造纸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冶金行业节水工程。推行一水多用、串用、回用和水—气热交换的密闭循环水系统等技术,推广干法熄焦、耐高温无水冷却装置、干式除尘技术、图拉法炉渣粒化装置等节水措施;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努力构建水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跨行业耦合,使全行业工业用水复用率达到95%。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20项。

  纺织行业节水工程。积极推广蒸汽冷凝水回收节水成套技术和工艺串联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在印染、纺织、化纤等行业积极推广节水型新工艺、新技术,加强对废水的回收利用。减少化纤、印染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32项;行业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90%。

  建材行业节水工程。积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大力采用新型干法工艺,全面推广建材行业污水处理、冷却废水回收利用、锅炉冷凝水回用等先进节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8项。

  食品行业节水工程。在淀粉、酒精、味精和柠檬酸等发酵产品生产中推广采用取水闭环流程工艺。推广高浓糖化醪发酵、高浓母液提取和多效浓缩工艺。对酒精、啤酒、罐头等制造业推广节水和冷却新工艺技术。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7项。

  机械行业节水工程。改直流用水系统为循环用水、循序用水或串联用水。推广含酚、电镀、含铅等废水处理回用技术、逆流漂洗技术、提高污废水回用率,积极推广全排放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14项。

(3)节水型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节水型院校、节水型企业活动;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使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全面强制推行节水型器具;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提高供水输配效率,近期对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到2010年,太湖流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2%,到2020年,太湖流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0%;统筹城镇排水系统布局,完善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统,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居民小区中水利用工程。到2012年共实施24个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其中:无锡市8个,苏州市11个,常州市3个,南京市2个。

(4)节水政策措施。实行企业定额用水和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支持鼓励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对“零排放”和少排放企业免征或减征相关费用;鼓励非传统水源利用,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利用,对节水形成的减排绩效实行考核奖励政策;落实国家规定的节水减排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制定阶梯式水价和差别水价,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优惠中水价格。

(十一)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1. 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1)主要任务。按照统一的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标准、统一布点、统一方法和统一发布,建设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在现有的监测站网基础上,通过升级改造,增建必要的新站网,在国家整体监测体系框架下,构建我省太湖流域统一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省级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省自动监测站建设要与国家控制断面、太湖局监测断面(监测点)、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监测点所建设的自动监测站进行衔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投资与效用的最大化。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建设太湖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在流域内省市县(区)行政交界断面、主要入湖河流、调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202个,其中新建190个,改造12个。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太湖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规划》,启动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建设。

  实施太湖流域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无锡、苏州、常州及镇江分局水质监测化验室升级改造工程,有效提高对太湖流域调水沿线、太湖湖体和主要水源地、环太湖出入河道及苏南运河等重要水体水质、水量的监测化验能力。

  建设太湖蓝藻预警监测系统。一是配置太湖湖体应急监测船和环湖巡测应急监测车,加强太湖湖体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二是建设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配备蓝藻生命观测系统。三是建设太湖湖体浮标站和预警站。四是建设太湖流域遥感实时数据接收与解译系统。

  建设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环保、水利、气象、农林、建设、渔政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部门间数据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系统应用平台建设,包括功能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代码编制和系统调试部署。二是数据资源建设,包括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规范化整合,数据管理和维护。

2.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1)主要任务。建立省、区域、县三级分布式、层次式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专网,开发并应用LIMS等决策及管理辅助系统,全面提高整个监测系统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农业面源污染产排污监测网。加强湿地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太湖流域的湿地保护、恢复以及管理水平。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农业面源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设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省级中心监测站1个,省级重点区域站5个,重点县级监测站16个,省级太湖农业湿地监测中心站1个。针对农村生活污染源、种植业径流小区、畜牧业污染源,建设一批省级农业面源野外监测点。

  建立省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平台,实现覆盖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数据的快速采集、审核、传输、反馈,以及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预测预报。

3.湿地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加强流域内湿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能力,对湿地进行监测和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根据湿地生态系统的分布特征和内在特性,在无锡、苏州、常州适宜湿地区域,建设3个流域湿地监测站,建设监测用房,配置必要监测设施设备。

(十二)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由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复杂性,尚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所以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必须坚持“科技治太”的方针,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应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解决太湖治理实际过程中存在的治理难点及重大问题,加强对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重点项目技术攻关和水专项已有成果的推广应用。

1. 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围绕当前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成熟、治理效果好、有推广基础、能够落实的应用技术,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太湖水污染治理水平。

(1)城镇生活污水氮磷深度处理提标改造示范工程。根据省建设厅研究出台的《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氮磷处理提标改造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城镇污水氮磷深度处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2)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有机肥生产和废水处理示范工程,中小型养殖场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的示范工程。(注: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ZL200610096358.0)

(3)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塔式蚯蚓生态滤池、毛细管渗滤沟处理模式、人工潜流湿地生态床处理模式、复合生物装置处理模式、土壤植物—稳定塘处理模式等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注:1.塔式蚯蚓生态滤池、毛细管渗滤沟处理模式。南京大学“十五”863课题,发明专利CN1235817C,实用新型专利CN2707745Y。2.人工潜流湿地生态床处理模式。江苏省科技厅成果鉴定,鉴定编号:苏科鉴字〔2006〕第895号。3.复合生物装置处理模式。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专利号CN1042090、专利申请号ZL200710135011.0。4.土壤植物—稳定塘处理模式)

(4)建设农业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农业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专项课题的技术成果。(注:“用于农田污染控制的生态拦截型沟渠系统及其效果”,国家科技部“十五”重大科技专项资助项目·2002AA601012;“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长江中下游水稻土区沃土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江苏)”专题·2006BAD25B07—03;IPNI合作项目“集约化耕地养分非均衡化调控技术研究”·JIANGSU—10;国家支撑计划“长江三角洲集约化农田循环生产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5)建设水葫芦种养及净化水质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基于水体修复的水葫芦种植及资源化技术研究与示范(BS2007117)”的省太湖专项技术成果。

(6)建设利用水葫芦、污泥、蓝藻、畜禽粪便、秸秆制造有机肥技术示范工程,推广有关资源化利用专项课题研究的技术成果。(注:国家科技部攻关项目“规模养殖场粪便生物处理技术研究”·96—015—01—03;科技部水治理专项‘863’“生活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理技术与示范工程”·TK—2,2002AA601012—02;国家环保部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编号:2007—S—053,证书编号200)

(7)蓝藻打捞及藻水分离技术推广与应用;建设蓝藻打捞及藻水分离示范工程,推广运用有关藻水分离技术成果。(发明专利:防治水华爆发及水体富营养化的水—藻自体循环站,200710055795.4;囊内脱水技术处理蓝藻浆的工艺,200710066251.X;蓝藻浆脱水处理工艺,200710066082.X;气浮除藻法,200810058076.4)

(8)湖底清淤、淤泥固化及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实施太湖流域底泥固化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有关淤泥固化和处理方法及专利成果。(发明专利:淤泥固化土的施工方法·200610040093.6;利用太湖淤泥制砖的方法·2006100400940;复合型淤泥固化材料·ZL03113373.8;实用专利:淤泥固化处理机·ZL200420028026.9)

(9)生态湿地建设与恢复关键技术示范。积极推广现有生态湿地建设与恢复的专利成果,提升太湖流域河道、湖泊等主要湿地的污染削减能力与污染物吸纳容量,改善其水环境质量。(注:1.入湖河道生态修复与污染削减功能重建集成技术,ZL200310106558.X,ZL200610039345.3,ZL200610161292.2;2.湖滨带湿地重建与污染削减功能恢复集成技术,ZL200410041089.2,ZL200610039342.X,ZL200610161292.2;3.湿地植物工具种大规模扩繁与快速建群集成技术,ZL200310106559.4,ZL200410013848.4,ZL200410065474.0,ZL200410014210.2,ZL200510065450.X,ZL200510040376.6;4.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构建与功能强化集成技术,ZL200610161292.2,ZL200610039343.4,ZL200610039342.X等)

(10)建设工业节水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八大行业中适用的节水科技成果,促进节水减排。

2. 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开展与太湖综合治理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和技术研究,指导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包括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性研究和关键应用技术攻关。

(1)基础性研究项目。围绕太湖水污染治理的重大科学需求,系统收集分析国内外湖泊,特别是太湖污染形成机理与控制方法的研究成果,开展基础性工作和应用基础研究,弄清基本规律,取得科学数据,建立基本模型,为太湖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主要包括以下8个项目:太湖富营养化形成及消除机理研究,蓝藻生长暴发规律及控制研究,太湖流域水环境容量及阈值研究,水体氮磷沉积及消除机理研究,清淤工程对太湖水质影响研究,氮磷污染贡献率分析技术及“湖泛”发生成因研究,平原河网、湖泊水体生态修复和水资源综合配置技术及植物系统去除氮磷作用的研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监测计划、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产业技术政策等基础性研究工作。

(2)应用技术攻关项目。围绕当前太湖流域水污染处理和蓝藻防治的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太湖污染防治关键技术装备的攻关和应用研究,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包括以下8个项目:饮用水深度处理和应急达标处理工艺研究,不同类型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与工艺研究,城镇污水氮磷深度处理技术与工艺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研究,主要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究,机械化生态清淤改进技术研究,移动式藻水分离设备及技术攻关研究,“湖泛”监测、保障饮水安全应急处理措施的研究。

3. 国家水专项已有成果的推广应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是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设立的重大科技专项之一,根据太湖流域综合整治的实际需要,选择国家水专项中一些已成熟的科技成果,进行研究和推广应用。

四、投资匡算与效益分析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分步推进为原则,全省共安排十大类主要工程和项目,总投资为1083.11亿元。项目投资均为参考投资,方案实施时需要重新核定。

(一)投资编制依据

1. 在建项目和已立项项目按照有关设计文件和批复文件计列。

2. 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的项目,按项目建议书估算投资计列。编制依据基本按有关行业投资估算办法和取费标准执行。

3. 其他没有开展前期工作的拟建项目,根据地方上报投资,依经验类比适当调整。涉及面广、项目多的同类工程,参照行业和地方投资估列。

4. 已在相关规划中编列的项目,参照原成果计列。

5. 项目近远期投资安排,在全面考虑有关部门编制行业规划基础上,充分考虑资金年度投入强度及可行性。

(二)总投资匡算

1. 总投资及构成。本方案重点项目总投资为1083.11亿元,各类项目分别参见《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治理项目汇编》(见附表3),其中,583.74亿元已列入国家总体方案。

(1)按项目类别划分,饮用水安全等十二类项目投资(见附表1)。

(2)按行政区划分。无锡市项目252.91亿元、苏州市项目334.65亿元、常州市项目155.60亿元、镇江市项目63.86亿元、南京市项目10.23亿元、跨行政区项目265.85亿元(见附表2)。

(3)按近、远期划分。近期投资804.82亿元,远期投资278.28亿元。

2. 筹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根据治理事权划分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对水环境治理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落实方案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类别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支持重点以环境改善效益明显和需要政府扶持、引导为主的项目。

3. 对照国家总体方案新增项目及投资。

(1)根据我省太湖治理的实际需要,并依据2007年9月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我省太湖流域实际治理范围扩大到上游的“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该地区也是影响上游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区域。

(2)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总体方案中治太项目的实施,确保近期年度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削减目标的实现,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对近期实施的部分重点项目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省级实施方案对国家总体方案的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补充增加了乡镇污水处理厂、主要出入湖河道及乡村河网整治、生态湿地建设、调水引流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项目,共增加工程项目976个,总体上增加投资约500亿元,突出了上游地区和15条主要入湖河道所在区域的整治,污染源控源截污项目投资占实施方案总投资的60%以上。

(三)投资效益分析

  《实施方案》实施后,对改善水环境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系统功能增强,二是污染物总量的削减。

1. 生态系统功能增强。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生态拦截、环太湖河道整治工程、河湖清淤等生态修复措施,可恢复和重建水生生态系统,有效提高对污染物吸收分解净化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引江济太”工程实施后,年增加入湖水量48.6亿立方米,在现状水质条件下分别提高流域COD、氨氮的水环境容量(纳污能力)17.2%和29.1%,同时促进了水体流动,有助于抑制蓝藻暴发。

2. 污染物量削减。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可分为两类:一是消除污染源,二是提高污染物削减能力。

(1)消除污染源。通过关停重污染企业、减施化肥、拆除围网等措施消除污染源;2012年较2005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COD2.1万吨、氨氮0.40万吨、总磷0.102万吨、总氮0.9万吨;2020年较2012年减少氨氮0.50万吨、总磷0.140万吨和总氮1.32万吨(见表4.3—1)。此外,通过科学清淤,可以将总磷0.28—0.38万吨、总氮1.30—1.78万吨移出河湖。

表4.3-1  消除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         (万吨/年)

序号

工程项目

2012年较2005年消除量

2020年较2012年消除量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1

工业污染源消除

2.1

0.15

0.23

2

化肥减施

0.25

0.100

0.66

0.50

0.140

1.32

3

围网拆除

0.001

0.01

4

合计

2.1

0.40

0.102

0.90

0.50

0.140

1.32



(2)污染物削减能力。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清洁、农业面源氮磷拦截生态工程等措施提高污染物削减能力,2020年形成污染物削减能力:COD66.03万吨/年、氨氮7.10万吨/年、总磷0.59万吨/年、总氮9.11万吨/年(见表4.3—2)。

表4.3-2  污染物削减能力      (万吨/年)

序号

项目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1

污水处理厂建设

50.38

5.19

0.27

6.79

2

垃圾处理处置

12.08

1.62

0.09

1.70

3

农业面源治理

3.57

0.29

0.23

0.62

4

合计

66.03

7.10

0.59

9.11



3. 污染负荷与削减能力综合分析。从效果分析可以看出,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可增加对污染物吸收分解净化能力;引江济太工程实施后,流域水环境容量(纳污能力)有所提高。本方案对产业结构调整中污染物削减量为不完全统计,仅估算至2008年。2008年以后,太湖流域产业结构将有较大程度优化,重污染行业在生产中所占比例将有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标准更加严格。这些措施都将会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经综合测算,新增综合治理工程将大幅提高污染物削减能力。在全省太湖流域五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方案提出的近、远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可以基本实现。

4. 社会效益分析。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逐步恢复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1)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节水减排。通过制订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保准入制度,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并转”高污染的小化工、小印染、小电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工业污水治理力度,形成结构优化、节水减排、环境改善的可持续发展局面。

(2)完善城市和村镇治污基础设施,有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方案实施后,太湖流域将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齐全、处理标准最高的地区之一。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点源污染,有助于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加强农村综合治理,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农药化肥减施和农药替代工程,推动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村污水处理,沼气工程和有机肥料使用,发展循环农业;通过垃圾收集、储运、处理系统的建设,彻底改变农村人居环境,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积累经验,为富营养化湖泊的流域综合整治起示范作用。太湖流域水系复杂、人口集聚、工业发达、污染严重、生态退化,水环境整治过程复杂,难度大。通过成功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将成为江苏省湖泊流域治理的典范,为全国的“三河三湖”流域其它污染水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起到示范作用。

(5)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实施方案》的实施,将使太湖及流域水环境质量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形成流域性良性循环,居民生存的基本条件得到强有力保障,有望恢复太湖地区山清水秀的自然风貌,让太湖明珠重现碧波美景。

五、管理体制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流域地方各级政府是实施本《实施方案》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政府成立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太湖治理全局性重大问题;根据省政府授权,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对省《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组织全过程跟踪检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环保厅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分解各有关部门和太湖流域各省辖市政府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省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治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成任务情况较好的,报请省人民政府给予表扬;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报请省人民政府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失职渎职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建立太湖治理项目绩效审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保证投资效益。由省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对政府性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年度审计。落实省政府对主要入湖河流建立“双河长”制的重要措施,加强省级领导和部门与地方领导及部门的通力合作,对15条主要入湖河流进行重点治理,做到“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市、县(区)政府也要根据治湖先治河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河流或河浜建立河长责任制。省各有关部门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分工细则》的要求,细化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保证本方案制定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

(二)健全环境法制,严格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完善地方环保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等地方法规以及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太湖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出台江苏省太湖流域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出台治污工程环境监理规则、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治太要求,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中水回用的强制标准,提高环保准入条件。建立太湖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统计指标体系,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环境信息。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构建科学、合理、完备的污染物总量监测、监控和考核体系。完善和加强流域和区域间的联合执法,努力打破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杜绝重复监管、相互推诿和转嫁污染等现象。严格落实执法监管的各项措施,加大对破坏水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染源排放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果;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各级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组建省环保厅苏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检查监督流域内市、县政府和部门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解决太湖跨行政区环境监管的问题。设立苏南污染源监控中心,对太湖流域重点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在线自动监控。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保、水利、卫生、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将治理太湖水污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财政近期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及其相关工作;太湖地区各市、县(市)以2007年基数,每年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项用于水污染防治。在省财政建立的省级节能及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污染防治资金中,加大对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地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治污减排重点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治污减排关键技术和监管体系等建设,同时加强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价格调节机制的作用,完善环境价格体系。加快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08〕126、苏财综〔2008〕27),尽快将太湖流域市、县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吨1.30元—1.60元。制订乡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化学需氧量排污费由每公斤0.9元提高至1.4元,全面开征氮磷排污费,按超标倍数计收超标排污费,并逐步使排污费征收水平超过污染治理成本,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太湖流域所有城镇尽快开征垃圾处理费,并限期将垃圾处理费提高到补偿运行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合理盈利水平;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完善差别水价政策,制定中水价格,建立鼓励水资源综合使用的政策体系;推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初始分配有偿试点,开展排污权交易,并逐步扩大到氨氮、总磷排放指标,培育排污权交易一级、二级市场,建设国家排污权交易平台。建立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落实《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太湖流域建立上下游污染赔付的补偿机制,区域补偿按行政区划分级管理,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按照“补偿标准高于环境治理成本”的原则计算补偿金额,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治污责任制。建立太湖流域污染损失补偿、治污控源奖励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和创新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污水处理收费权质押、技术作价投资试点,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进一步推行BOT、TOT等多种融资方式,吸收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四)加强科技攻关,推广适用技术。加强太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综合研究,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支持。建立健全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决策咨询和支持。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的研究制定,提高综合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地方政府要积极协调,加强指导,做好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和适用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培训工作。建立国家级水处理与水环境修复高新技术研发平台,聚集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发展专业的环保产业,为太湖水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效益。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细化,科学论证工程技术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要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按规定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每年对流域重点治污项目实施、水质改善、排污总量和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重点治污项目建成后,要组织开展后评价。要严格建设资金管理,保证各类投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实施。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收费政策不落实的地方和项目,暂停项目审批、暂停拨付国债资金和投资补助。

(六)推进公众参与,保障环境权益。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环保、水利、建设、卫生等部门协作,实现水源地、污染源、流域水文和人群健康资料等有关信息的共享,并由各级政府及时发布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流域与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各级政府通过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或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各类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环境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创新太湖流域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增强太湖流域街道社区、乡镇村庄等自主管理环境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水污染威胁或损害时,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提出污染补偿等要求,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附表1: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汇总表(按项目类型分)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个数

近期投资(亿元)

远期投资(亿元)

总投资(亿元)

占总投资比例


合    计

1601

804.82

278.28

1083.10

100.00%

饮用水安全项目

55

41.23

18.38

59.61

5.50%

产业结构调整






点源污染治理

580

53.36

0.81

54.17

5.00%

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

493

268.98

6.45

275.43

25.43%

面源污染治理

213

100.82

92.14

192.98

17.82%

生态修复

107

74.40

63.89

138.30

12.77%

资源再利用

28

4.08

3.56

7.64

0.71%

提高水环境容量的引排通道工程

10

168.34

80.12

248.46

22.94%

河网综合整治

36

54.37

12.15

66.52

6.14%

节水减排

70

31.28

0.27

31.55

2.91%

十一

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9

7.94

0.50

8.44

0.78%

十二

科技支撑


0.00

0.00

0.00

0.00%

附表2:  江苏省太湖流域各市投资重点治理项目汇总表(按地区分)

项目类别

无锡

苏州

常州

镇江

南京

跨行政区

占比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项目数

投资额

(亿元)

饮用水安全项目

11

21.58

28

27.58

6

5.20

4

3.40

2

0.95

4

0.90

5.50%

产业结构调整














点源污染治理

209

16.57

199

19.99

113

11.80

53

2.43

3

0.18

3

3.20

5.00%

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

137

86.69

210

113.07

74

45.27

44

23.75

27

6.58

1

0.08

25.43%

面源污染治理

51

55.83

83

52.93

54

62.32

25

21.90

0

0.00

0

0.00

17.82%

生态修复

63

42.51

27

68.03

13

18.96

1

0.40

0

0.00

3

8.40

12.77%

资源再利用

12

4.35

9

0.44

5

2.82

1

0.00

0

0.00

1

0.04

0.71%

提高水环境容量的引排通道工程

2

1.96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8

246.50

22.94%

河网综合整治

11

11.67

16

41.64

6

3.36

2

9.43

1

0.42

0

0.00

6.14%

节水减排

22

11.67

27

10.89

7

5.81

1

2.55

4

0.50

9

0.14

2.91%

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1

0.08

1

0.08

1

0.08

0

0.00

1

1.60

5

6.60

0.78%

科技支撑













0.00%

合 计

519

252.91

600

334.65

279

155.60

131

63.86

38

10.23

34

265.85

100.00%

占 比

21.46%

23.35%

24.81%

30.90%

11.54%

14.37%

5.42%

5.90%

1.57%

0.94%

1.41%

24.54%

100.00%

注:本表在统计中将节水减排跨行政区项目的投资分解到各市


附表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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