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七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3 11:03 字体:[ ]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七项措施》的通知

                苏公厅﹝2009﹞73号  2009年2月23日

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促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要求,省厅结合全省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中收集掌握的意见建议,立足公安机关职责,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七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把实施服务措施作为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契机,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企业、向群众公布服务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服务措施的实施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七项措施

  为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认真落实促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省公安厅决定,推出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农村发展七项措施。

  一、为重点企业平安经营提供警种联动服务。在劳动密集型、自主创新型、外资外贸型、生产经营困难等企业建立警务室(站),以经文保、经侦、社区民警为派驻或挂钩联系企业的主体力量,以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管理、边防、刑侦等警种联动服务管理为主要形式,以防群体性事件、防盗抢案件、防经济犯罪、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依托警务室(站)为企业提供办理公安行政管理事项、调处涉企矛盾纠纷、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指导内部治安安全防范、开展职工安全法制教育等一体化服务,实行警种联合执法、检查、服务制度,切实提高警务效能。

  二、为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提供就地落户服务。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一律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3人以上的各类企业,允许其在所在地设立集体户口。

  三、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交通消防专业指导服务。对新建的重大基础设施、大中型企业、工业园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建设工程,组织开展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提出建设指导意见,并落实工程建设期间的交通保障服务措施;组织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建工程项目消防审批提前介入指导、跟踪检查服务,严防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力争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步到位。

  四、为境内外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便捷服务。发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口岸签证(注)服务的辐射功能,拓展台湾居民口岸落地签注、外国人口岸落地签证业务,为台胞和外籍人员来江苏投资、经商、旅游等提供入境便利。实行《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船员登陆证》(含《台湾船员登陆证》)预约办理制度,已在相关港口边检站登记备案的单位、个人,可通过相关边检站提供的互联网、传真等途径申请上述证件,受理申请的边检站预先审核、制证,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核对原件无误后发放证件,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全面实行省内居民跨户籍地办理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等出入境证件制度,省内企业江苏籍管理人员出境从事投资、商务等活动,可就近、快速办理证件。在南京试行居民再次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自助申请业务,适时向全省推广。内地居民参加旅游团赴港澳地区旅游,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时,无需提交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

  五、为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提供人本化执法服务。推行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前背景调查制度和处罚后跟踪回访制度,充分考虑被处罚对象的实际承受能力,防止因量罚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治安调解、和解制度,对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侮辱、诽谤、故意毁财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调解达成协议或自行和解的,减轻或免予治安处罚。在完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司法救济、保险理赔中心快速理赔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交通事故善后调解的新模式。会同省交通厅、省慈善总会、江苏交通广播网组织实施交通意外爱心救助行动,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及家庭开展必要的社会救助。

  六、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民服务。将办理汽车牌证业务向有条件的县(市、区)车管所、机动车交易市场延伸,委托有条件的交巡警中队办理摩托车牌证业务,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办牌办证。组织流动车管所定期主动深入农村地区,为农村居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审检、换证等提供便利。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指导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10亿元的乡镇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强化农村警务室的为农服务功能,组织驻村包村民警深入走访了解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农民服务需求,对进城务工农民未成年子女寄读在学校、又无亲人照顾的,由社区民警纳入公安机关“春风行动”帮扶对象实施亲情关爱,协调村组干部共同担任“代理家长”;在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流出人员联络服务站”,与流入地公安机关结对提供异地办证、维权等服务。

  七、为社会公众防范违法犯罪提供信息预警服务。通过单位和社区宣传服务栏、手机公益短信、报纸电视广播、政府和公安门户网站等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刑事犯罪最新动向、特点及防范知识。调整《新华日报》“平安江苏”、“江苏消防”专版和各地主流媒体公安专栏的宣传重点,加大对违法犯罪、交通火灾事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在高速公路运用路面监控测速、巡逻警车显示屏、可变情报板等交通管理信息化手段,为通行车辆驾驶人实时提供超速警示、限速预警、减速提示,减少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和被处罚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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