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0 14:30 字体:[ ]
                                              省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9〕49号  2009年3月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蕴含重大发展机遇的一年。做好2009年各项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对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并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重点工作,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坚定发展信心,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的旺盛斗志,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聚精会神、扎扎实实推进重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富有成效,确保全面完成2009年省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争取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省政府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增长12%。

2.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力争增长13%。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20%。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增长17%。

5. 外贸出口总额力争增长5%。

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7.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左右。

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2.2%。

9.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二、任务分解

1. 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联动机制。继续加大对“三农”、改善民生、社会事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其中“三农”各项投入427亿元,改善民生十件实事127亿元,社会事业223亿元,自主创新36亿元,节能减排29亿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72亿元。(主办部门: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2. 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全省信贷投放增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主办部门: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

3.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住宅供销基本稳定。

(主办部门:省建设厅)

4.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铁路投资350亿元,其中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和沪宁、宁杭、宁安城际铁路分别完成投资120亿元、140亿元、40亿元、3亿元。南京地铁和苏州、无锡轨道交通分别完成投资40亿元、30亿元、10亿元。泰州长江大桥、崇启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分别完成投资18亿元、12亿元、10亿元。连云港港专业码头工程、太仓港三期工程分别完成投资9.2亿元、12亿元。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长江深水航道疏浚前期工作。南京禄口机场二期、淮安机场分别完成投资4亿元、2亿元。做好苏中江都机场筹建工作。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水库加固改造、新沭河整治、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分别完成投资10亿元、9.5亿元、4亿元、5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水利厅)

5.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无锡海力士扩能、张家港彩虹平板显示器、无锡尚德扩能、苏州百世德薄膜太阳能、南通王子制纸、二重镇江出海口基地、南京扬巴二期改扩建、南京梅钢装备升级、南车集团南方基地、宿迁可成电子等十大产业项目,总投资98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启动建设覆盖13个省辖市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

(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6.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项目。争取国家审批并开工建设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完成太湖570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推进太湖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排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40亿元,带动太湖治理地方投资150亿元。继续实施淮河水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49亿元,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保厅)

7. 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担保总额均比上年增长20%。80%的市、县(市)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重点培育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覆盖各县(市)。(主办部门:省经贸委)

8. 稳定和扩大外贸出口。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全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自主品牌机电产品出口增长10%。新培育省级出口基地10个。完成服务贸易进出口130亿美元,增长30%。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量保持全国第二位,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比重20%。

(主办部门:省外经贸厅)

9. 更高水平引进外资。实际到帐外资力争有所增长。加快引进龙头型、基地型先进制造业项目,积极扩大生产性物流、研发中心、软件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利用外资,大力推动并购、创投基金等新兴形式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部门:省外经贸厅)

10. 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继续推进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新建特色产业园15个。争取一批省级开发区获批国家级开发区,新批准建设一批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建设苏台经贸合作促进区,推动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城、苏州工业园区和南通开发区跨江联动发展项目建设。(主办部门:省外经贸厅、科技厅)

11. 制定和实施产业振兴规划纲要。制定和实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钢铁、造船、汽车、轻工、有色金属、纺织、新能源、生物医药、物流等12个产业振兴规划纲要。

(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12. 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千亿元级企业和万亿元级产业。在加快发展沙钢、省电力公司、苏宁电器等企业的基础上,力争新培育1-2家千亿元级企业。装备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27800亿元,增长17%;电子信息业10800亿元,增长15%;冶金10300亿元,增长14.5%;石化8600亿元,增长10%;轻工9200亿元,增长15%;纺织8500亿元,增长11%。

(主办部门: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13.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9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和2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

14. 积极拓展国内建筑市场。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3%,总量突破1万亿元。其中5个省辖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2个县(市、区)建筑业总产值超过400亿元。

(主办部门:省建设厅)

15.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20000亿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组织实施100个左右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重点推进70个重大自主创新项目产业化。(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6. 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和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软件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600亿元,增长30%;软件出口35亿美元,增长40%;加快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建成“华为软件园”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加大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力度,吸引境内外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外包100强企业进驻或设立分公司、接发包中心。巩固以日本为主的服务外包市场,积极开拓欧美外包市场。(主办部门:省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

17. 加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新建企业院士工作站10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家。重点建设15家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启动建设10家创新创业园区,全省科技创新创业场所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新建3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经贸委、人事厅、教育厅)

18. 加快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新增专利申请12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000件,企业专利申请60000件;新增专利授权44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000件,企业专利授权28000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19. 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组织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六批项目资助计划,选拔高层次人才1500名。继续选调服务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赴香港培训。加快实施“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举办“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500名以上,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00项。(主办部门:省人事厅)

20. 着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举办长三角一体化高层论坛。成立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务、工商管理等10个重点专题合作组,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1. 大力实施新一轮沿海开发战略。争取国家出台《江苏沿海地区区域发展规划》,编制我省沿海开发重点规划。举办沿海开发海内外大型招商活动。(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2. 落实苏北振兴的各项政策。继续推进“四项转移”,其中苏北产业转移项目实际引资额达700亿元。力争苏北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3. 积极支援四川绵竹灾后恢复重建。安排第三批援建项目89个,总投资43亿元,其中用于农民永久性住房建设20.4亿元,城镇安置房和廉租房建设12.6亿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建设1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援建指挥部)

24. 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返乡创业3万人。(主办部门:省劳动保障厅)

25. 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种足种好3000万亩水稻,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其中新增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面积35万亩。

(主办部门:省农林厅、海洋渔业局)

26. 全面实施农村新一轮六件实事工程。

(1)农村人才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技能培训30万人,培训农技人员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各1万人。

(主办部门:省农林厅、劳动保障厅、乡镇企业局)

(2)农民健康工程。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50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主办部门:省卫生厅、水利厅)

(3)为农服务工程。在517个经济薄弱村建设融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文体活动、党群议事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发展为农服务社1000个。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桥梁1600座和小农桥5500座。(主办部门:省扶贫办、交通厅、财政厅、供销社)

(4)农村文化工程。积极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在全省农村巡回演出优秀剧目1000场以上,每个行政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75万户。

(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

(5)农村环境工程。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整治土方1.5亿立方米。完成200个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在苏中、苏北地区建设100座垃圾中转站、50座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6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40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3万座,全省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4%。(主办部门:省水利厅、建设厅、农林厅、卫生厅)

(6)脱贫攻坚工程。采取发展生产、扩大就业、提高保障水平、政府和社会帮扶救助等措施,确保100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27. 培育壮大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新增省级“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00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00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00家,农民合作组织新增入社农户数62万户。(主办部门:省农林厅)

28. 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领域的节能改造。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建成15万千瓦能效电厂。关停小锅炉700台,节能50万吨标准煤。新增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公交车5000辆。既有住宅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推进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万元GDP耗水量比上年下降4%。(主办部门:省经贸委、水利厅)

29. 加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全年月均值劣于V类的数量下降到20%以下,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下降5%,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到60左右。

(主办部门:省太湖办)

30. 加强淮河流域、沿海化工园区环境整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列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146项重点治污工程全部开工、完成率过半。加大沿海化工园区环境整治力度,制定实施12条主要入海河流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矿山环境、山体资源保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

31. 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力做好经济普查登记及审核把关工作,按时完成普查数据上报任务。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工作,以及以县为总体的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和推算工作。(主办部门:省统计局)

32.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省植树造林15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

(主办部门:省林业局)

3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新增耕地面积17万亩。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周转指标不少于5万亩,安排项目用地点供计划3万亩。(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34.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批准苏州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指导和督促其他地区制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5. 推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卫生和职业教育等全省联动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加快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库建设,启用“江苏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36. 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30家,1/3的县(市)设立村镇银行。(主办部门: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

37. 加快省属企业改革重组步伐。推动企业加快资源整合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省属企业现有三级以下子公司数量由74户减少到67户以内,省属企业子公司多元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国资委)

38. 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高校毕业生9月1日初次就业率达70%,年底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0%。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实际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70%。

(主办部门: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

39.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

(主办部门:省劳动保障厅)

40. 着力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重点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主办部门:省劳动保障厅)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5万套,完成危旧房改造550万平方米以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办部门:省建设厅)

(3)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苏中、苏北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

(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4)提高养老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建成省老年公寓,80%的县(市、区)建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扶持一批社会养老机构,建成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1万张。

(主办部门:省民政厅、劳动保障厅)

(5)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建50所示范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向特殊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险补贴,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残疾人购买2000个公益岗位。(主办部门:省残联)

(6)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350元、550元,高中阶段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00元。

(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7)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扶持经济薄弱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薄弱地区的3000个村卫生室配置必需的设备,为农村基层定向免费培养适用医疗卫生人才。(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8)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开展向农村送科普、送文化、送法律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新建农家书屋3000个以上,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75万户。

(主办部门:省文化厅、科技厅、司法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

(9)进一步解决农村交通和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农村公路50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1600座。解决4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主办部门:省交通厅、水利厅)

(10)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中100万人实现脱贫。

(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41. 大力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扶持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合格园。新建农村初中学生宿舍面积35万平方米、学生食堂面积8万平方米,解决10万名留守少年儿童的食宿问题。支持20所民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10所民族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选派25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2000名优秀教师到苏北1000所薄弱学校支教。(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42. 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经济薄弱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80个社区卫生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3000个村卫生室、100个社区卫生中心配置基本设备装备。培训城市社区卫生人员1000人、农村基层卫生人员6000人。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2000名大专层次医疗卫生人员,为城乡基层规范化培训2000名全科医师。(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43.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成省美术馆新馆,完成投资1亿元。省档案馆新馆、南京博物院二期分别完成投资1亿元、1.5亿元。积极推进江苏大剧院项目建设。组织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44.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新建500个农村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在2/3的县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重点落实特困家庭妇女按标准免费进行妇女病普查。

(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卫生厅、妇儿委办公室)

45. 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建设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实现30个省级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和5个省辖市信用数据联通。启动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市场、示范行业创建活动。(主办部门:省信用办)

46. 扎实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以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75%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省级验收,90%的省辖市整体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年底全省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8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主办部门:省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47.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0%以上,确保打击犯罪工作总绩效在全国处于领先位次,公众安全感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低于上年。省政府确定的70个化工集中区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件的34个省级以上化工集中区完成消防站建设。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意见,确保全省信访形势稳定。

(主办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

48. 完善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督促各地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全面建成省级综合应急平台,初步实现省市两级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与省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初步形成有序高效的突发事件紧急运输综合协调机制。(主办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

49.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其中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四项相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范围内。

(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50.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完成2008年度全省科学发展情况监测评价。各级政府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省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削减10%。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达到30%。

(主办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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