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19 15:38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05号  2009年9月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工商局《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

               (省邮政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潜力巨大。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和商家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分销绿色渠道,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内需、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活跃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加快农村邮政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成为服务地方经济、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的农村物流重要渠道。力争全省邮政服务“三农”终端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总量达到1.4万个,其中全省邮政服务“三农”直营店达到2000个。全省各县(区)邮政局建成一处以上符合标准的小型集散式仓储分拨中心。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加强邮政基础设施规划。

  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是发展邮政物流的基础条件。各市、县(市)可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县(市)邮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负责督促实施,构建邮政普遍服务和农村邮政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物流的农村邮政综合设施给予重点扶持,将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与村邮站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省邮政公司要将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与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结合起来,为服务地方经济,为服务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快邮政物流体系建设。

  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进入农村物流市场,促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全省邮政企业与省内重点农资生产企业和大型农资连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物流服务。鼓励邮政企业依托农村客货运站场设施,拓展邮政物流受理配送网点,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仓储和配送业务,共同推动全省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与经营。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交通、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对邮政服务“三农”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仓储建设用地、金融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享受强农惠农的补贴资金和相关政策。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

  支持邮政企业进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的连锁邮政“三农”综合服务点可以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省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加盟“三农”服务网点,经营项目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可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由门店持加盖印章的列明该门店名称的批复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和登记材料,到门店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

  支持邮政企业申报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承办企业。对符合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条件的邮政企业、符合农家店标准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和符合配送中心建设标准的邮政仓储分拨中心予以重点考虑。

  支持邮政企业纳入农村物流服务体系。鼓励邮政企业加快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提升配送能力。县(市)、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中央财政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按程序逐级申报补助。

  支持邮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邮政企业要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借助邮政网点覆盖面广、服务功能强的优势,建设包含农户家庭成员、种植面积、种植种类、养殖种类、养殖数量、农机使用、医疗保险等各类信息的江苏农村家庭数据库,在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的同时,为各行业服务农村提供信息平台。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引导邮政企业积极利用政府扶持邮政发展农村物流的各项优惠政策。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邮政企业进入农资市场的登记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经营,经济与信息化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参与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平台发展农村邮政物流。

  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整合速递物流资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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