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19 16:51 字体:[ ]

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
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费〔2008〕188号  2008年5月19日

各市物价局,各市及常熟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苏价费〔2008〕187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是指经国家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持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办理注册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二、税务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计时收费方式中注册税务师和助理人员的工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税务中介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价格、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从2008年6月1日起试行两年。

附件:江苏省税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管理形式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一.涉税鉴证类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代委托人对全年应纳所得税进行审核,按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分档累计计费)

100万元(含)以下

1500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

2500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四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三

5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二

1亿元以上

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

2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对委托人税前亏损弥补单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3

企业税前财产损失的鉴证

对委托人税前财产损失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按财产损失额的1.5%-2%;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

退税、减免税鉴证

对委托人退税、减免税进行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政府指导价

 元

按退税、减免税额的1%-1.5%;最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

其他涉税鉴证类

国家和省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政府指导价

 元

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的收费标准

二.涉税服务类

1

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制作、填写各类涉税表格、将审批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税务机关、将税务机关核准、审批情况及时反馈给委托人。

政府指导价

元/次

小型企业(非企业)100

元/次

中型企业(非企业)200

元/次

大型企业(非企业)300

元/次

企业(非企业)集团500

2

代办纳税申报

根据纳税人原始资料,辅导委托人调整帐务,编制正确纳税申报资料,代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府指导价

元/户·月

小型企业(非企业)100

元/户·月

中型企业(非企业)200

元/户·月

大型企业(非企业)300

元/户·月

企业(非企业)集团500

3

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代办退税、减免税申报。

政府指导价

每次100-500元。

4

网上认证

对增值税抵扣联发票进行网上扫描认证打印。

政府指导价

元/月

50

5

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府指导价

元/户·月

60-120

(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税务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6

代制涉税文书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制相关涉税文书.包括:(1)代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2)代办一般纳税人年检申请报告;(3)代办申请延期纳税报告;(4)代办其它文件类涉税文书。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7

代理建账建制

根据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合法有效的会计制度、设计会计账簿。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8

代理记账

按会计法及其他规定,为委托人代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表。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9

税务咨询

根据委托人提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10

税收筹划

按照委托人的需求,调查情况、搜集资料,根据税收政策法规,设计若干方案,推荐风险较小、收益较大的优化方案。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11

税务顾问

服务内容和要求双方商定。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12

其他纳税人委托服务的其他事项

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税务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涉税事项。

市场调节价

 

协商收费

13

涉税培训

 

按备案价执行

 

按苏价费〔2003〕408号文执行

                注:1、企业(非企业)规模的划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方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业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执行。2、涉税服务类业务中需进行鉴证的,加收涉税鉴证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