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3 08:46 字体:[ ]

  省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目标

  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08〕25号  2008年2月2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省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统筹兼顾作为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方法,把改革开放作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主要途径,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努力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北京奥运会的喜庆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重点工作,由省政府领导成员、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事关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细化目标,明确进度要求,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实绩实现本届政府工作的良好开局。省政府将定期组织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目标分解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省发展改革委)

  2.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统计局)

  3.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3.6%。(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

  4.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

  6.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省外经贸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省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

  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省农林厅、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海洋渔业局、乡镇企业局)

  9.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10.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省劳动保障厅)

  11.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省人口计生委)

  二、任务分解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12.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省发展改革委)

  (1)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研发、商务、信息等生产服务业,积极提高旅游、商贸等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交通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旅游局、金融办、地税局)

  (2)优先发展软件产业。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100亿元,增长32%;完成软件出口24亿美元,增长50%;软件外包3.6亿美元,增长1倍。继续推进“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等载体建设,建成3-5个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加快建设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省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

  (3)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重点在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现代商贸和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培育一批江苏服务业名牌。(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

  13. 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1)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努力在重大装备自主设计制造、重大整机产品自主研制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8%。(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2)进一步做强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电子信息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均突破万亿元。组织编制“143工程”滚动项目计划,重点在工程机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型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新能源装备等六大产业链和关键技术领域实施突破。力争光伏产业、风机制造产业产值翻番,新材料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生物产业增长30%。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超百亿元大企业大集团超过90家。启动实施“十百千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江苏名牌产品。(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国资委、质监局)

  14. 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00亿元,增长12%;利润总额250亿元,增长15%。5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25强,年营业额超100亿元企业争取达到10家。(省建设厅、建管局)

  15. 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1)积极推进苏通大桥、泰州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南京过江隧道、连云港港、太仓港、洋口港、大丰港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崇启大桥和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认真做好宁杭铁路、沪通铁路江苏段、宁启铁路复线和电气化改造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2)推进田湾核电二期以及一批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超临界及以上大机组发电装置工程建设。完成电网投资和改造28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电力公司)

  (3)基本完成海堤达标、东调南下二期主体工程、里下河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通榆河北延、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航运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厅)

  (4)抓紧苏州禾发科技、无锡海力士三期、昆山龙腾光电二期、淮安富士康二期、南通王子制纸、泰州医药城一期、徐州工程机械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南京中邮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等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

  16.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扩大通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引导住房、汽车等消费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新增连锁网点2000家,新(扩)建市场、物流配送中心30家,发展二星级以上为农服务社1000家,其中三星级为农服务社400家,实现农家店县级全覆盖。(省经贸委、文化厅、建设厅、旅游局、通信管理局、供销社)

  17.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做好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普查试点、单位清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质量,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统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

  (二)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8.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一批市场化导向的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新建12家博士后工作站,新增国家和省认定“一站两中心”50家左右,企业申请专利达到3.5万件,授权专利突破1.2万件。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切实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研发,鼓励本土科技型企业在境外收购、参股或设立研发机构,推进研发活动国际化。(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外经贸厅、人事厅)

  19. 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社会资源投向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更多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全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支持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量达到1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万件。培育100家专利申请超百件的优势企业,促进一批重点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预警援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化成果,完成200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经贸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

  20.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发展各类科技创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着力建设好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交易、融资服务、社会化人才服务、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五大平台。围绕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繁荣和活跃技术市场,支持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知识产权局)

  21. 进一步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拥有创新成果、通晓国际先进管理、善于运作科技资源的领军人才,引进世界级工程技术人才。全面实施“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举办“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项目资助计划,启动资助项目200个,选拔培养行业拔尖创新人才2000名。推进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建设,新建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继续实施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千名苏商出国培训计划、长江工程师计划等培训工程,启动三年引进千名高端、百名世界级制造业工程管理人才计划,加快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经贸委、财政厅)

  (三)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2.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省财政安排“三农”各项支出280亿元,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均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城市维护建设税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林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2)积极调整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水稻种植面积3000万亩,总产330亿斤。继续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农业招商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增长10%。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做优一批农产品品牌。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制(修)订省地方标准280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50个、绿色食品350个、有机食品100个。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列入考核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出口分别增长15%,带动农户或基地面积增长10%。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全省农产品出口增长15%。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20个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20个重大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培育12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40万农户。(省农林厅、科技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农科院)

  (3)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增加10个百分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机制,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00家。加强集体财务管理,力争全省80%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省农林厅、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4)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圩区治理、山丘区水源工程和小型泵站改造工程。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400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2.46亿元,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60个。进一步提高丘陵山区开发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加快黄河故道农业资源开发,建设180万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省级专项支持匡围沿海滩涂5万亩,新增省级统筹滩涂围垦补充耕地指标1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省农林厅、水利厅、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

  23. 加快实施农村新一轮五件实事。

  (1)道路通达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大中桥梁1200座,建造小农桥5500座。(省交通厅、财政厅)

  (2)教育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4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建设中职实训基地30个左右、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5所。(省农林厅、劳动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

  (3)农民健康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对经济困难的45个县(市、区)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农村卫生人员12800名。(省卫生厅、财政厅)

  (4)环境整治工程。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1.5亿立方米。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8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0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3万座。编制三类村庄规划1600个、村庄布局规划20000个,对200个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省水利厅、农林厅、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厅、财政厅)

  (5)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平均每个乡镇送1万元图书,每个乡镇送4场戏,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新建116个乡镇文化站,建成“农家书屋”3000个,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100种,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85万户。(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财政厅)

  24. 继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其中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劳动力10万人,苏北对口挂钩交流4.5万人。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省劳动保障厅、农林厅、扶贫办、教育厅、财政厅)

  25. 推动脱贫攻坚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对人均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监测。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积极推进村企挂钩工程,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步伐。(省扶贫办、农林厅、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乡镇企业局、民政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6. 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完善相关区域性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70%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40%的县和县级市完成建设方案。(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27. 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编制并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努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继续推进“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区,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加大新一轮沿海开发力度。集中力量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支持连云港实现更大发展,加快淮安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盐城在沿海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科技厅)

  (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

  28.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提高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切实抓好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五个重点行业和“国家千家”、“省级百家”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电力节能调度,推进19万千瓦“能效电厂”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万元GDP耗水量比上年下降4%。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项目和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关闭“小化工”的三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50万千瓦以上。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行清洁生产,扩大循环经济试点。整体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模式,完善和落实相关计量、考核、统计体系。全面落实新的环境价格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省经贸委、环保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质监局、安监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电力公司)

  29.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扎实推进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沿海开发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把太湖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国家太湖治理总体方案,组织编制完成江苏省实施方案暨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太湖治理工程投资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今年省财政投入治理太湖资金20亿元以上,太湖流域各市、县新增财力的10%到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突出抓好走马塘调水引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环太湖生态清淤和环境修复等工程,抓紧做好新沟河前期工作,所有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抓紧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治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运行效果。(省环保厅、水利厅、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2)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改厕工作。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提高城市扬尘管理水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全面完成划定禁采区内采石企业的关闭任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湖泊管理、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法打击在长江、河湖非法采砂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增2-3个省级园林城市。(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水利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海洋渔业局、气象局)

  (3)继续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完成造林总面积15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省林业局)

  30. 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土地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和土地执法奖惩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发展改革委)

  (五)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31.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省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2)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平等保护物权,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转变。引导100家产业集群做大规模、提高水平,重点培育和扶持100家高成长性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加快民营百强企业发展步伐。全省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担保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0%。(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科技厅)

  (3)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我省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上半年完成23个县(市、区)扩大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做好文化、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强省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研究省属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省编办)

  (4)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调整全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支出保障标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分配关系,建立分资金与建机制相结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视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江苏。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继续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大高效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新增上市公司30家,增加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大,支持华泰证券尽快上市。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省财政厅、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发展改革委)

  32. 深入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贯彻落实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切实推进“一网三库”建设。成立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实现15个省级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和2个试点市信用数据联通。加强征信市场规范管理,促进信用机构发展。启动全省人口信息基础资源库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省经贸委、信用办、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南京分行)

  33. 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1)利用外资实行招商选资与招才引智紧密结合。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行产业链招商,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研发环节,更多地投向苏中、苏北地区。积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改组改造。更加重视引进高素质人才、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组织实施200个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加强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促进外资企业创新活动本土化。(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国资委、经贸委)

  (2)对外贸易实行稳步发展与优化结构紧密结合。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提高自主品牌产品、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短缺能源资源性产品。提升一般贸易发展质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外包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有效防范国际经济风险。(省外经贸厅、国税局、经贸委、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3)“走出去”实行企业主动与政府推动紧密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和省外设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大力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招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和完善“走出去”的扶持协调服务机制,提高“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5%,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完成营业额增长10%。(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税局)

  (4)开发区建设实行集约发展与功能叠加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功能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开发区产出效能和整体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和特殊功能区域,继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南京海关)

  (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4.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继续推进“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建设,启动15所省属重点高校建设工作。逐步提升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层次,重点办好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等职业院校以及省重点技师学院,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

  35.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医疗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率达50%。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发展。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质监局)

  36.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成200个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在1/3的县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37.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参加北京奥运会人数、项目、获得金牌数全面超历史,国内年度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万个健身点,在城镇社区建设3000个健身路径(点),100%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建成体育活动中心。4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省体育局)

  (七)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8. 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创作一批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举办重大文化成果展。办好第31届世界戏剧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组织20台以上五大洲及国内优秀剧目来江苏演出。加快推进省级博物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继续开展“和谐文化基层行”送文化下基层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江苏农民读书节”和“好书进万家”有奖阅读活动,出版思想政治、文化道德建设方面的优秀出版物不少于100种。(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

  39.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江苏省美术馆新馆主体工程,加快实施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做好江苏大剧院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江苏广电中心、石湫影视创意园、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等文化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电总台、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40.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扶持发展80个左右文化产业项目。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加快有线、无线传输网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启动建设“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工作。(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文物局)

  (八)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

  41. 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确保城镇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0%,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省劳动保障厅)

  (2)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寄宿生10%的比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省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局、人行南京分行)

  (3)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化解债务。(省教育厅、财政厅)

  (4)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万人、38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

  (5)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投入2.75亿元,扶持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完成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和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和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省财政发放补贴。(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

  (6)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扎实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认真做好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0万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苏南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各市、县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加快建设一批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院等养老服务设施,60%的县(市、区)建立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7)落实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30元、270元、200元以上,农村分别达到210元、140元、110元以上。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人群,以及因大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由政府实施临时生活救助。(省民政厅、财政厅)

  (8)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以上,进一步稳定价格,明确政策,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民政厅、物价局)

  (9)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62亿元,完成3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水利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卫生厅)

  (10)进一步解决方便群众出行的问题。坚持公交优先,建设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新增公交车辆3000辆。实施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建设农村客运站130个、候车亭2000个。(省建设厅、交通厅)

  (九)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2. 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行企业工资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大信访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重视社会组织建设。      (省司法厅、监察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信访局)

  43.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大调解机制、大防控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江苏打击犯罪工作绩效和现行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省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气象局)

  44.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巩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省安监局、公安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45.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完成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基本建成省级应急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

  46. 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坚持实行“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认真落实“保供、稳价”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储备体系,切实保障粮食、肉类、食用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继续完善价格补贴办法,做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有关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江苏调查总队)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47.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出台《促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继续完善提高苏南四市电子监察系统,选择其他省辖市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编办、民政厅)

  48. 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紧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积极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制定省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管理暂行规定和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地址分配方案。开展县域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试点。加快政府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建设,5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省监察厅、信息产业厅)

  49. 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全面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出台《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选择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进一步完善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认真搞好企业审计,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达到30%。(省监察厅、审计厅、法制办)

          50. 加强政风廉政建设。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省监察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厅)

                                                               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领导为省政府分管领导)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目标分解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

发展改革委

2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

经贸委

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统计局

3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3.6%。

环保厅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

4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财政厅

地税局、国税局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经贸委

发展改革委

6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

外经贸厅

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发展改革委

劳动保障厅

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农林厅

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海洋渔业局、乡镇企业局

9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物价局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10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劳动保障厅

11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计生委

任务分解

(一)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12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发展改革委

(1)

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研发、商务、信息等生产服务业,积极提高旅游、商贸等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

发展改革委

经贸委、交通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旅游局、金融办、地税局

(2)

优先发展软件产业。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100亿元,增长32%;完成软件出口24亿美元,增长50%;软件外包3.6亿美元,增长1倍。继续推进“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等载体建设,建成3-5个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加快建设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

信息产业厅

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

(3)

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重点在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现代商贸和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培育一批江苏服务业名牌。

质监局

发展改革委

13

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1)

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努力在重大装备自主设计制造、重大整机产品自主研制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8%。

科技厅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2)

进一步做强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电子信息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均突破万亿元。组织编制“143工程”滚动项目计划,重点在工程机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型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新能源装备等六大产业链和关键技术领域实施突破。力争光伏产业、风机制造产业产值翻番,新材料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生物产业增长30%。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超百亿元大企业大集团超过90家。启动实施“十百千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江苏名牌产品。

经贸委

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国资委、质监局

14

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00亿元,增长12%;利润总额250亿元,增长15%。5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25强,年营业额超100亿元企业争取达到10家。

建设厅

建管局

15

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1)

积极推进苏通大桥、泰州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南京过江隧道、连云港港、太仓港、洋口港、大丰港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崇启大桥和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认真做好宁杭铁路、沪通铁路江苏段、宁启铁路复线和电气化改造前期工作。

发展改革委

交通厅

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2)

推进田湾核电二期以及一批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超临界及以上大机组发电装置工程建设。完成电网投资和改造280亿元。

发展改革委

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电力公司

(3)

基本完成海堤达标、东调南下二期主体工程、里下河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通榆河北延、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航运工程建设。

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交通厅

(4)

抓紧苏州禾发科技、无锡海力士三期、昆山龙腾光电二期、淮安富士康二期、南通王子制纸、泰州医药城一期、徐州工程机械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南京中邮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等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

发展改革委

经贸委

外经贸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

16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扩大通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引导住房、汽车等消费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新增连锁网点2000家,新(扩)建市场、物流配送中心30家,发展二星级以上为农服务社1000家,其中三星级为农服务社400家,实现农家店县级全覆盖。

经贸委

文化厅、建设厅、旅游局、通信管理局、供销社

17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做好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普查试点、单位清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质量,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统计局

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

(二)

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8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一批市场化导向的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新建12家博士后工作站,新增国家和省认定“一站两中心”50家左右,企业申请专利达到3.5万件,授权专利突破1.2万件。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切实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研发,鼓励本土科技型企业在境外收购、参股或设立研发机构,推进研发活动国际化。

科技厅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外经贸厅、人事厅

19

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社会资源投向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更多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全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支持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量达到1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万件。培育100家专利申请超百件的优势企业,促进一批重点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预警援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化成果,完成200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科技厅

财政厅、经贸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

20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发展各类科技创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着力建设好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交易、融资服务、社会化人才服务、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五大平台。围绕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繁荣和活跃技术市场,支持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科技厅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知识产权局

21

进一步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拥有创新成果、通晓国际先进管理、善于运作科技资源的领军人才,引进世界级工程技术人才。全面实施“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举办“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项目资助计划,启动资助项目200个,选拔培养行业拔尖创新人才2000名。推进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建设,新建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继续实施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千名苏商出国培训计划、长江工程师计划等培训工程,启动三年引进千名高端、百名世界级制造业工程管理人才计划,加快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人事厅

科技厅、教育厅、经贸委、财政厅

(三)

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2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

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省财政安排“三农”各项支出280亿元,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均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城市维护建设税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农林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2)

积极调整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水稻种植面积3000万亩,总产330亿斤。继续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农业招商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增长10%。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做优一批农产品品牌。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制(修)订省地方标准280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50个、绿色食品350个、有机食品100个。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列入考核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出口分别增长15%,带动农户或基地面积增长10%。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全省农产品出口增长15%。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20个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20个重大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培育12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40万农户。

农林厅

科技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农科院

(3)

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增加10个百分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机制,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00家。加强集体财务管理,力争全省80%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农林厅

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4)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圩区治理、山丘区水源工程和小型泵站改造工程。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400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2.46亿元,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60个。进一步提高丘陵山区开发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加快黄河故道农业资源开发,建设180万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省级专项支持匡围沿海滩涂5万亩,新增省级统筹滩涂围垦补充耕地指标1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

农林厅

水利厅、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

23

加快实施农村新一轮五件实事。

(1)

道路通达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大中桥梁1200座,建造小农桥5500座。

交通厅

财政厅

(2)

教育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4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建设中职实训基地30个左右、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5所。

农林厅

劳动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

(3)

农民健康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对经济困难的45个县(市、区)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农村卫生人员12800名。

卫生厅

财政厅

(4)

环境整治工程。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1.5亿立方米。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8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0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3万座。编制三类村庄规划1600个、村庄布局规划20000个,对200个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水利厅

农林厅

卫生厅

建设厅

环保厅、财政厅

(5)

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平均每个乡镇送1万元图书,每个乡镇送4场戏,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新建116个乡镇文化站,建成“农家书屋”3000个,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100种,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85万户。

文化厅

新闻出版局

广电局

财政厅

24

继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其中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劳动力10万人,苏北对口挂钩交流4.5万人。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劳动保障厅

农林厅

扶贫办

教育厅、财政厅

25

推动脱贫攻坚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对人均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监测。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积极推进村企挂钩工程,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步伐。

扶贫办

农林厅

经贸委

财政厅、科技厅、乡镇企业局、民政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6

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完善相关区域性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70%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40%的县和县级市完成建设方案。

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

27

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编制并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努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继续推进“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区,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加大新一轮沿海开发力度。集中力量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支持连云港实现更大发展,加快淮安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盐城在沿海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发展改革委

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科技厅

(四)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

28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提高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切实抓好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五个重点行业和“国家千家”、“省级百家”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电力节能调度,推进19万千瓦“能效电厂”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万元GDP耗水量比上年下降4%。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项目和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关闭“小化工”的三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50万千瓦以上。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行清洁生产,扩大循环经济试点。整体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模式,完善和落实相关计量、考核、统计体系。全面落实新的环境价格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

经贸委

环保厅

水利厅

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质监局、安监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电力公司

29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

扎实推进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沿海开发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把太湖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国家太湖治理总体方案,组织编制完成江苏省实施方案暨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太湖治理工程投资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今年省财政投入治理太湖资金20亿元以上,太湖流域各市、县新增财力的10%到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突出抓好走马塘调水引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环太湖生态清淤和环境修复等工程,抓紧做好新沟河前期工作,所有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抓紧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治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运行效果。

环保厅

水利厅

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2)

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改厕工作。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提高城市扬尘管理水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全面完成划定禁采区内采石企业的关闭任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湖泊管理、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法打击在长江、河湖非法采砂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增2-3个省级园林城市。

环保厅

建设厅

农林厅

水利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海洋渔业局、气象局

(3)

继续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完成造林总面积15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

林业局

30

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土地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和土地执法奖惩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厅

监察厅、发展改革委

(五)

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31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资委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2)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平等保护物权,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转变。引导100家产业集群做大规模、提高水平,重点培育和扶持100家高成长性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加快民营百强企业发展步伐。全省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担保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0%。

经贸委

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科技厅

(3)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我省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上半年完成23个县(市、区)扩大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做好文化、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强省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研究省属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

编办

(4)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调整全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支出保障标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分配关系,建立分资金与建机制相结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视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江苏。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继续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大高效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新增上市公司30家,增加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大,支持华泰证券尽快上市。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

财政厅

金融办

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发展改革委

32

深入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贯彻落实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切实推进“一网三库”建设。成立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实现15个省级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和2个试点市信用数据联通。加强征信市场规范管理,促进信用机构发展。启动全省人口信息基础资源库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经贸委

信用办

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南京分行

33

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1)

利用外资实行招商选资与招才引智紧密结合。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行产业链招商,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研发环节,更多地投向苏中、苏北地区。积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改组改造。更加重视引进高素质人才、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组织实施200个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加强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促进外资企业创新活动本土化。

外经贸厅

发展改革委、人事厅、国资委、经贸委

(2)

对外贸易实行稳步发展与优化结构紧密结合。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提高自主品牌产品、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短缺能源资源性产品。提升一般贸易发展质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外包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有效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外经贸厅

国税局、经贸委、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3)

“走出去”实行企业主动与政府推动紧密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和省外设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大力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招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和完善“走出去”的扶持协调服务机制,提高“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5%,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完成营业额增长10%。

外经贸厅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税局

(4)

开发区建设实行集约发展与功能叠加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功能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开发区产出效能和整体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和特殊功能区域,继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

外经贸厅

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南京海关

(六)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4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继续推进“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建设,启动15所省属重点高校建设工作。逐步提升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层次,重点办好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等职业院校以及省重点技师学院,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教育厅

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

35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医疗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率达50%。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发展。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卫生厅

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质监局

36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成200个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在1/3的县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

37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参加北京奥运会人数、项目、获得金牌数全面超历史,国内年度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万个健身点,在城镇社区建设3000个健身路径(点),100%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建成体育活动中心。4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

体育局

(七)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8

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创作一批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举办重大文化成果展。办好第31届世界戏剧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组织20台以上五大洲及国内优秀剧目来江苏演出。加快推进省级博物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继续开展“和谐文化基层行”送文化下基层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江苏农民读书节”和“好书进万家”有奖阅读活动,出版思想政治、文化道德建设方面的优秀出版物不少于100种。

文化厅

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

39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江苏省美术馆新馆主体工程,加快实施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做好江苏大剧院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江苏广电中心、石湫影视创意园、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等文化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

发展改革委文化厅

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电总台、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40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扶持发展80个左右文化产业项目。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加快有线、无线传输网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启动建设“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工作。

文化厅

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文物局

(八)

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

41

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

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确保城镇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0%,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

劳动保障厅

(2)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寄宿生10%的比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教育厅

财政厅、新闻出版局、人行南京分行

(3)

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化解债务。

教育厅

财政厅

(4)

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万人、38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

劳动保障厅

卫生厅

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

(5)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投入2.75亿元,扶持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完成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和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和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省财政发放补贴。

卫生厅

财政厅、教育厅

(6)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扎实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认真做好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0万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苏南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各市、县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加快建设一批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院等养老服务设施,60%的县(市、区)建立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

劳动保障厅

民政厅

财政厅

(7)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30元、270元、200元以上,农村分别达到210元、140元、110元以上。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人群,以及因大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由政府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民政厅

财政厅

(8)

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以上,进一步稳定价格,明确政策,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

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民政厅、物价局

(9)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62亿元,完成3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水利厅

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卫生厅

(10)

进一步解决方便群众出行的问题。坚持公交优先,建设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新增公交车辆3000辆。实施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建设农村客运站130个、候车亭2000个。

建设厅

交通厅

(九)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2

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行企业工资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大信访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重视社会组织建设。

司法厅

监察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信访局

43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大调解机制、大防控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江苏打击犯罪工作绩效和现行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

公安厅

司法厅、民政厅、气象局

44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巩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安监局

公安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45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完成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基本建成省级应急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

省政府办公厅

应急办

46

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坚持实行“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认真落实“保供、稳价”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储备体系,切实保障粮食、肉类、食用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继续完善价格补贴办法,做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有关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发展改革委

经贸委

物价局

粮食局、财政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江苏调查总队

(十)

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47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出台《促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继续完善提高苏南四市电子监察系统,选择其他省辖市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发展改革委

监察厅

编办、民政厅

48

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紧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积极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制定省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管理暂行规定和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地址分配方案。开展县域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试点。加快政府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建设,5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监察厅

信息产业厅

49

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全面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出台《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选择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进一步完善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认真搞好企业审计,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达到30%。

监察厅

审计厅

法制办

50

加强政风廉政建设。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监察厅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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