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02-14 08:34 字体:[ ]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农业

基础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苏发〔2008〕1号  2008年2月14日

 

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总体要求、目标道路和工作任务,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对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上下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两个率先”的重大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加以推进。坚定不移地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首要任务,着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坚定不移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坚定不移地落实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方针,建立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三化”带“三农”道路,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和农村五件实事,大力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三农”发展呈现良好势头,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连续四年保持投入增加、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近几年,是江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干部群众心气最顺的时期之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为巩固发展政通人和、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根据党的十七大的新要求、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出了“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充实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内涵,对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努力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了全面部署。对照发展新要求,分析发展新阶段,“三农”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农业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强、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的情况下,加快农业基础建设、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是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在农民收入连续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是必须面对的巨大挑战。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必须顺应的发展趋势。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下,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改善农村民生,是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

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领导体制“五个一体化”的要求,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和农村“新五件实事”,着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优化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结构,推进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农业现代化,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改善农村民生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城乡配套改革,确保城乡一体化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有新的提高,农民收入有新的增长,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 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总量较快增加”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必须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2008年,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开展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投资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通过“民办公助”方式给予补助。

2. 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补贴。扩大各项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的范围。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全面推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地扩大保险险种和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3. 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认真落实支持粮食、生猪、奶业、油料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优化粮食品种结构,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建设大型优质商品粮油基地,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全省水稻种植面积保持在3000万亩以上,总产330亿斤以上,确保口粮省内基本自给。继续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合理引导油料、生猪、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发展。建立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制度,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证粮油肉奶等重要农产品市场稳定。支持农垦企业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省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08年把解决里下河地区、淮河流域内涝问题摆上突出位置,重点抓好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山丘区水源、圩区治理、小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提高丘陵山区开发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加快黄河故道地区农业资源开发。大力提高高效生态渔业设施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沿海和内陆水域渔港。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研发推广适应高效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大力培育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全面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5. 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品种、技术和知识更新工程,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展农业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强农业产学研合作,深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产业发展重大技术。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大力发展种子种苗产业。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继续开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励工作,建立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建设,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2008年完成200万人培训任务,提高农民运用先进农业技术的能力。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用水管理和仓储运输等服务。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推广资费优惠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提升农业气象基础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为农服务作用。

6. 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保证全省耕地动态平衡。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发展节能、节水、节地和环境污染少的农业,推进以非粮油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研究开发。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太湖等重点区域治理步伐,大力削减农药、氮肥使用量,严格控制并压缩网围养殖面积,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秸秆利用率。2008年年底前完成太湖地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继续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大力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积极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2008年全省绿化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以林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7. 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标准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制订、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80项,新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培育名牌农产品,力争全省2008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50个、绿色食品350个、有机食品100个。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化,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查。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力度,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制度和扑杀补偿机制,确保养殖业生产安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和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

8. 大力推进高效农业上规模、上水平。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逐步使每个县(市)至少形成一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发展高效蔬菜、花卉苗木、应时鲜果、食用菌、茶叶等设施园艺业,积极推动规模化种植。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对规模养殖实行“以奖代补”,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扶持建立一批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加快渔业特色品种产业化开发,建设优质种苗基地、特种水产品高效养殖基地、海珍品养殖基地。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2008年全省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9.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优进劣退”、动态管理。对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初加工的所得税,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征、减征。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信贷、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落实各项扶持农产品加工的税收政策,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形成与优势农产品产业相适应的加工布局,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发展新型营销业态,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着力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生产生活资料配送中心,加强为农服务社建设,在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实施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鼓励商贸、粮食、邮政、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

10. 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农产品境外促销力度,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出口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进行产品认证认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办好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加快建设省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积极引导扶持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组织化程度。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到省外、境外建立基地。

11. 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顺应苏中苏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把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根据县域制造业、服务业发展需要,加强针对性、应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能力。健全完善培训券制度,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引导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返乡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依靠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巩固异地输出成果,促进劳务输出人员向高技能、高收入岗位转移,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扩大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符合农民工需求特点的低租金房屋,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12.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加大“六放”方针的落实力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凡能实行市场化经营和法律上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10万人。加快推进以贷款担保、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产权交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市县建立“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围绕增强农业农村经济活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3.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尽快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增加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四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国家的有关涉农项目。规范有序地发展农村富民合作社,增加农民投资性收入。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在财政资金、信贷扶持、规费减免、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08年全省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户成员的覆盖面争取提高10个百分点。

14.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引导支持农村种养能手、返乡创业农民、城乡工商企业参与规模农业开发,发展园区农业。从利益机制上激励农民将承包土地流转出来,引导经营者给流出土地农民更多的土地收益。尽快制定土地流转分区指导价。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合法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15.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积极开展村庄土地复垦、村庄河塘整治,扩大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对行政村合并、农村学校调整后多余的房舍等存量资产,进行整治出租和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的多种实现形式。集体经营性资产有一定规模的村,要积极探索资本运作的有效形式,发展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经营项目。切实保护村级集体资产,严禁以各种方式平调、挪用、侵占村级集体资产。因规划建设需要动迁集体资产的,要足额予以补偿。

16. 积极支持乡村化解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债务台帐和县乡村三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按照债务来源和用途,对乡村债务进行分类处置。突出化解重点,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确保在2008年全面完成化解任务。严格控制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在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时,要充分考虑乡村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的收入水平,不得让乡村负债搞建设。

17. 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严格控制征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健全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标准,严禁拖欠征地补偿费用,坚决杜绝各种违法用地行为。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培育发展城乡土地市场,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建立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运作机制,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制度。继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水域、滩涂流转和占用补偿办法。

18.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在全省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顺应乡村社会结构变化需要,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突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职责权限,改进工作方式。全面实行乡镇政务公开,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继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基本运转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继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苏南地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要扩大到60%以上的乡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

19.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建立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家部署安排,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增加“三农”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引导、鼓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加大支农力度。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强化对农民创业、农村发展的融资服务。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稳妥地培育发展小额信贷为主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进行农村“只贷不存”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做好组建村镇银行试点工作,规范和引导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四、围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0. 增强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和县城镇对乡村的带动作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点的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城市、县城镇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明确发展重点,彰显个性特色。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与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小城镇吸纳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21. 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通过3到5年努力,力争苏南到2008年、苏中到2010年、苏北到2012年,基本消除农村困难群众每人每天生活费低于1美元的现象。省里对低收入人口集中地区的脱贫攻坚工程给予扶持。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重点抓好1011个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工作。对贫困劳动力实行免费转移培训,大力支持贫困农户发展高效农业项目,逐步实现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一人转移就业或有一个致富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经济薄弱村。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改进发放和考核办法,提高受益范围和受益程度。全面推进村企挂钩合作,探索村企挂钩合作的有效机制,引导企业在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2.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区,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衔接工作。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苏南有条件的地方要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2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按照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实施镇村布局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提高村庄建设水平。2008年,编制完成1600个规模较大、历史文化遗存丰厚、地形地貌复杂村庄建设规划以及2万个规划保留自然村庄的平面布局规划。加快实施村庄建设改造“千村示范”工程,加强特色村庄保护和开发,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批乡土风情浓郁、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示范村庄。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逐步把农村公路延伸到农村集中居住点。2008年,全省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8000公里、桥梁1200座。制定实施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在清洁水源、清洁村庄、清洁生产、绿化造林上下功夫,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城乡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政策,促进农村工业向小区集中,加强农村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湖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投入20亿元,从2008年起用3年时间解决12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继续推进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探索和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办法,2008年苏南地区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集处理,苏中、苏北地区加快收运设施建设。增加农村沼气投入,积极发展“一池三改”户用沼气。

24. 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基础上,2008年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进一步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按在校生10%比例、每生每年平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城乡小学、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和生活待遇。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支教,建立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对口帮扶制度,开展定学校、定教师、定项目的全方位帮扶与合作。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稳步推进农村乡镇社区教育。

25. 增强农村医疗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稳定参合率和提高农民群众受益水平为重点,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逐步提高筹资和补偿水平。2008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100元,其中政府补助提高到80元。全面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2008年起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8元。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乡村卫生机构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2008年,省集中扶持经济薄弱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继续开展“卫生支农”活动,鼓励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和城市在职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实行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挂钩帮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

26. 大力发展农村文体事业。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围绕全面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加快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组织实施好“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建设好乡镇文化站,办好“农家书屋”。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支持农村文化经营专业户发展。大力创作和生产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农村社区、农民集中居住点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

27. 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和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能力为目标,培养一批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的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经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农村人才积极参与国家职业资格评定,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人才认定制度。统筹城乡人才资源,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去创业、服务。采取政策激励、项目引导等方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对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医疗等专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五、加强对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领导,保障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28. 完善“三农”工作领导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三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提高组织领导水平。始终坚持党管农村的重大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三农”工作体系,形成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相互协作的高效有序的运转机制。市、县(市、区)党委必须明确专人分管农村工作。按照推进城乡领导体制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政策研究、督查考核等职责。

29.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学华西,农村干部学吴仁宝”活动,巩固和发展农村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大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快培养“双强”型村干部,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的能力。完善推广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方法,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报酬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社会公开招聘、选派机关干部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等办法,充实村干部队伍,储备农村干部人才。注重在青年农民、种养能手、外出务工人员、农民经纪人、专业协会负责人、退伍军人中积极培养、发展农村党员,改善农村党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

30. 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以“管理民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村务公开,保证农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让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老人、妇女得到更多更有效的帮助。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引导农民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查处各种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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