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表彰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7 09:19 字体:[ ]

                              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表彰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苏政发〔2008〕86号  2008年9月1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兵役机关紧紧围绕提高新兵质量,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严把关,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征兵任务。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全省征兵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省政府、省军区决定,对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赣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海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海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铜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盱眙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高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扬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常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征兵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兵役机关和征兵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国防观念,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应对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新兵质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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