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8年50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07 11:46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8年50项

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66号  2008年7月24日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省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意见,省政府下发了《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苏政发〔2008〕25号),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重点工作,由省政府领导成员、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全力抓好省政府确定的50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本届政府工作良好开局的重要保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50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抓好50项重点工作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省政府2008年50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部门结合总结上半年工作,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创新发展思路,细化落实政策,加强协调配合,一着不让地把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特别是对未能达到“双过半”要求的工作,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抓紧解决制约工作推进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完善工作落实方案并在8月15日前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将就此组织进行跟踪督查。

 

省政府2008年50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

 

《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下发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近期,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目标任务开展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组织7个督查组分赴省有关部门和市县,就事关全局、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抽查。从检查情况看,50项重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基本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分解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省发展改革委)

地区生产总值14239.8亿元,同比增长13.6%。

2.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统计局)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需到年底统计。

3.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3%、3.6%。(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率需到年底统计。

4.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14.78亿元,同比增长29.5%。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20.9亿元,同比增长23.9%。

6.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省外经贸厅、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外贸进出口总额1923.8亿美元,同比增长21.7%,其中出口1129亿美元,增长24.3%。

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省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64元,同比增长13.8%。

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省农林厅、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海洋渔业局、乡镇企业局)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389元,同比增长17.6%。

9.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居民消费价格平均上涨7.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0.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省劳动保障厅)

城镇登记失业率3.17%。

11.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省人口计生委)

人口自然增长率需到年底统计。

二、任务分解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12.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省发展改革委)

服务业增加值5273.77亿元,同比增长13.9%,增加值占GDP比重、投资占城镇投资比重、税收占国地税收入比重分别提高0.5个、1.6个和1.2个百分点。

(1)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研发、商务、信息等生产服务业,积极提高旅游、商贸等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交通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旅游局、金融办、地税局)

银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088.38亿元,同比增长59.3%;保险业营业收入474.44亿元,增长39.47%;物流业营业收入1089.7亿元,增长15.1%;商务服务业总收入428.69亿元,下降5.7%;研发、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总收入89亿元,增长98%;旅游业总收入1452.66亿元,其中旅游创汇15.37亿美元,分别增长16.2%和17%。连锁经营额1900亿元,增长24%。

(2)优先发展软件产业。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100亿元,增长32%;完成软件出口24亿美元,增长50%;软件外包3.6亿美元,增长1倍。继续推进“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等载体建设,建成3—5个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加快建设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省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

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60亿元,同比增长40%;软件出口12.2亿美元,增长51%;软件外包1.36亿美元,增长69%。稳步推进“中国软件名城”、“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支持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5个国家软件园加快发展。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建设进展顺利,其中无锡市江苏软件外包产业园、江苏基础软件产业园和锡山创业园落户软件及信息外包企业超过60家。

(3)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重点在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现代商贸和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服务,培育一批江苏服务业名牌。(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

推广应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分行业制定实施服务标准。科学制定服务业名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申报2008年度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着手制(修)订20项服务地方标准,做好进行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各项准备。

13. 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1)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群,努力在重大装备自主设计制造、重大整机产品自主研制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8%。(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812.3亿元,同比增长32.5%,高于工业增幅14.6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8%。加大高技术产业集群培育力度,重点支持软件及创意设计、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装备等10个新兴产业,以及轨道交通装备、中高档数控机床、高技术船舶等10个优势产业发展。

(2)进一步做强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生物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电子信息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均突破万亿元。组织编制“143工程”滚动项目计划,重点在工程机械、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型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新能源装备等六大产业链和关键技术领域实施突破。力争光伏产业、风机制造产业产值翻番,新材料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生物产业增长30%。加快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大企业大集团,超百亿元大企业大集团超过90家。启动实施“十百千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江苏名牌产品。(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外经贸厅、国资委、质监局)

电子信息产业(不包括软件业)主营业务收入4430亿元,同比增长30.2%;装备制造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1350亿元,增长32.2%;石油化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945亿元,增长26.8%;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38亿元,增长24.5%。编制“143工程”第一批项目计划,加大光伏和风机制造产业扶持力度,加快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批量化生产。组织编制《江苏前沿领域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一批新材料、新医药、生物产业项目。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大企业(集团)达25家。制订江苏名牌评价指南,向国家推荐中国名牌产品133个,其中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

14. 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00亿元,增长12%;利润总额250亿元,增长15%。5家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商225强,年营业额超100亿元企业争取达到10家。(省建设厅、建管局)

建筑业总产值2860亿元,同比增长25%;利润总额55亿元,增长41%。

15. 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1)积极推进苏通大桥、泰州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南京过江隧道、连云港港、太仓港、洋口港、大丰港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崇启大桥和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认真做好宁杭铁路、沪通铁路江苏段、宁启铁路复线和电气化改造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苏通大桥建成通车。泰州长江大桥完成投资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0%。南京长江四桥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已获批复。南京过江隧道完成投资4.27亿元。连云港港、太仓港、洋口港、大丰港分别完成投资11.9亿元、12.66亿元、14.8亿元和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2.6%、50.64%、49.3%和50%。崇启大桥江苏段初步设计通过省内预审,近期将上报交通运输部审批。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完成投资39.5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9%。沪宁城际铁路开工建设,宁杭铁路可研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沪通铁路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家批准,宁启铁路复线和电气化改造项目通过可研审查。

(2)推进田湾核电二期以及一批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超临界及以上大机组发电装置工程建设。完成电网投资和改造28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电力公司)

田湾核电二期工程通过可研审查。建成投产泰州电厂2号机组等电力装机219万千瓦,其中风电17万千瓦,秸秆发电4.9万千瓦。电网投资和改造148.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3%。

(3)基本完成海堤达标、东调南下二期主体工程、里下河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通榆河北延、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航运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厅)

重点水利工程完成投资28.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5.4%。海堤达标建设有序推进,列入规划的堤防护坡工程进入扫尾阶段。新沂河整治工程通过水下工程验收,新沭河整治工程正抓紧建设。里下河等低洼地区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基本完成。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刘山站、解台站基本建成,蔺家坝站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江都、淮安、宿迁市截污导流工程加快推进。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崔贺庄水库已经建成,庆安、西双湖水库加紧扫尾,纳入国家新一轮治理计划的29座大中型水库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4)抓紧苏州禾发科技、无锡海力士三期、昆山龙腾光电二期、淮安富士康二期、南通王子制纸、泰州医药城一期、徐州工程机械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南京中邮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等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

苏州禾发科技、无锡海力士三期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昆山龙腾光电二期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淮安富士康二期项目完成52万平方米厂房建设,南通王子制纸项目完成投资0.9亿元。泰州医药城新增入园企业21家,到账外资826.8万美元。南京中邮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完成投资2.45亿元,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完成土地投入4.3亿元。

16.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扩大通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引导住房、汽车等消费健康发展。加强农村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新增连锁网点2000家,新(扩)建市场、物流配送中心30家,发展二星级以上为农服务社1000家,其中三星级为农服务社400家,实现农家店县级全覆盖。(省经贸委、文化厅、建设厅、旅游局、通信管理局、供销社)

电信业务收入307.5亿元,同比增长13.2%。全省电话普及率达89.6部/百人,新增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82.2万户。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6.11%,平均成交价增长14.63%。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改建农家店1200家,农家店配送率进一步提高。新增连锁网点1193家,新(扩)建市场、物流配送中心15家,分别占年度计划的59.7%和50%。新建二星级以上为农服务社803个,占年度计划的80.3%,其中三星级为农服务社446个,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17. 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扎实做好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普查试点、单位清查等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质量,准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统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

11个省辖市和94个县(市、区)已成立普查机构,选调人员2033人,落实经费4853.2万元。确定金坛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8.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一批市场化导向的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新建12家博士后工作站,新增国家和省认定“一站两中心”50家左右,企业申请专利达到3.5万件,授权专利突破1.2万件。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切实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研发,鼓励本土科技型企业在境外收购、参股或设立研发机构,推进研发活动国际化。(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外经贸厅、人事厅)

组织申报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589个。成立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筹备召开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认真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30.5%,其中企业投入比重超过80%。组织5家大型企业编制重大研发机构总体规划方案,扬子江药业集团药物制剂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苏州大学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获批立项。向国家上报博士后工作站83家。企业申请专利12322件,授权专利8021件,分别同比增长42.2%和36.1%。

19. 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和转化。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社会资源投向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更多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全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支持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推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量达到10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万件。培育100家专利申请超百件的优势企业,促进一批重点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预警援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化成果,完成200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经贸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

省财政安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10亿元,省自然科学基金增加到7000万元。受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29个,实施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596个,分别比去年增加15.3%和46.4%。全省专利申请量36331件,其中发明专利7057件,分别占年度计划的36.3%和35.3%。加快培育专利优势企业,重点扶持132家企业成为专利申请大户。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已获国家批复。推进科技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技术产权交易服务等技术标准的研究。20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快推进,治理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20.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发展各类科技创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着力建设好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和交易、融资服务、社会化人才服务、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五大平台。围绕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试点。繁荣和活跃技术市场,支持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知识产权局)

批准建设24家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和专业技术孵化器,新增创业孵化面积60万平方米。着手建设80家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转让与交易、融资服务、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正在组织立项。在全国率先完成2例无抵押无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全省技术合同成交4256项,交易额15.6亿元,同比增长57.5%。首批骨干科技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已经展开,5家机构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21. 进一步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拥有创新成果、通晓国际先进管理、善于运作科技资源的领军人才,引进世界级工程技术人才。全面实施“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举办“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项目资助计划,启动资助项目200个,选拔培养行业拔尖创新人才2000名。推进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建设,新建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继续实施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千名苏商出国培训计划、长江工程师计划等培训工程,启动三年引进千名高端、百名世界级制造业工程管理人才计划,加快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经贸委、财政厅)

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86个,引进各类国外专家121人次。启动实施“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组织开展“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六大人才高峰”第五批项目资助方案正在编制。制定江苏省留学人员沿江创业带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新建留学人员创业园1家。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千名苏商出国培训计划顺利实施,分别培训相关人员241名和61名。进一步完善高级经济师、会计师职称评审和认定条件,组织实施现代管理和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程。

(三)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2.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省财政安排“三农”各项支出280亿元,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均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城市维护建设税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林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

省财政足额安排“三农”各项支出280亿元,增量高于上年。全省土地出让合同价款收入493.57亿元,提取农业土地出让金6.03亿元用于农业开发。

(2)积极调整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水稻种植面积3000万亩,总产330亿斤。继续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农业招商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增长10%。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做优一批农产品品牌。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0个,制(修)订省地方标准280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450个、绿色食品350个、有机食品100个。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列入考核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利税、出口分别增长15%,带动农户或基地面积增长10%。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全省农产品出口增长15%。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20个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20个重大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培育12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40万农户。(省农林厅、科技厅、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农科院)

初步统计夏粮种植面积3482.3万亩,秋粮种植面积4396.9万亩,其中水稻3393.8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新增高效农业面积17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36万亩,分别占年度计划的70.8%和60%。畜禽规模养殖比重生猪达48%、肉禽72%、蛋禽68%、奶牛77%,分别比上年末提高3、3、2、2个百分点。农业招商引资规模以上项目投资额269.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5%。确定280个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新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占年度计划的66.7%。新增绿色食品209个、有机农产品52个,申报无公害农产品331个。列入考核的1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36亿元、利税44.3亿元、利润27.1亿元、出口7.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2%、18.6%、25.1%和6.2%。农产品出口9.6亿美元,增长29.1%。组织申报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省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06项,投资2.2亿元。加快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全面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已有5600名技术指导员到户指导。

(3)深化农村改革。大力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数增加10个百分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机制,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00家。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00家。加强集体财务管理,力争全省80%的乡、村集体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省农林厅、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10家,带动农户31万户。新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10家,入股面积7.3万亩,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06家,入股社员12万人。全省75%以上的乡村集体财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99%的村实现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洪泽湖区减轻农民负担综合改革。

(4)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圩区治理、山丘区水源工程和小型泵站改造工程。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400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2.46亿元,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60个。进一步提高丘陵山区开发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加快黄河故道农业资源开发,建设180万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省级专项支持匡围沿海滩涂5万亩,新增省级统筹滩涂围垦补充耕地指标1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省农林厅、水利厅、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

新建和改造灌溉站、排涝站1760座,圩口闸828座,山丘区新建和改造塘坝、大口井1958座,新增蓄水能力3373万立方米,改造泵站593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600万亩,占年度计划的65%。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2.46亿元,72个产业化经营项目获国家立项批复。省财政安排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6亿元、滩涂开发专项资金7250万元、黄河故道农业资源开发资金7000万元,新批建设91个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落实滩涂围垦补充耕地指标1万亩。全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超过35%,三麦机收水平超过95%,分别比上年提高5个和1个百分点。

23. 加快实施农村新一轮五件实事。

(1)道路通达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8000公里、大中桥梁1200座,建造小农桥5500座。(省交通厅、财政厅)

农村公路完成投资24.7亿元,桥梁投资15.4亿元,分别占年度计划的56.3%和67.8%。省财政安排资金3.84亿元,支持各地建设小农桥。

(2)教育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4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建设中职实训基地30个左右、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5所。(省农林厅、劳动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

培训农村劳动力170.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19.77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45.2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23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65.9%、72.6%和52.3%。分别遴选30所中职实训基地和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重点建设。

(3)农民健康工程。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对经济困难的45个县(市、区)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培训农村卫生人员12800名。(省卫生厅、财政厅)

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4360万人,参合率95%。省级补助资金1.53亿元已拨付到46个县(市、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提高到不低于8元,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率达51.25%。完成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扶持项目180个,培训农村卫生人员9071名,分别占年度计划的60%和70.87%。

(4)环境整治工程。完成县乡河道疏浚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1.5亿立方米。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8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0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3万座。编制三类村庄规划1600个、村庄布局规划20000个,对200个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省水利厅、农林厅、卫生厅、建设厅、环保厅、财政厅)

疏浚县乡河道3039条,完成土方2.4亿立方米;整治村庄河塘4.8万个,完成土方2.1亿立方米,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建“一池三改”沼气工程4.25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71处,秸秆气化工程1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49.63万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确定200个村庄进行环境整治试点。

(5)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平均每个乡镇送1万元图书,每个乡镇送4场戏,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新建116个乡镇文化站,建成“农家书屋”3000个,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100种,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85万户。(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财政厅)

向经济薄弱地区乡村送电影6.7万场,送戏1468场,图书招标工作已经完成。116个乡镇文化站在建50个,竣工9个。新建农家书屋1610个,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52种。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3.93万户,占年度计划的63.45%。

24. 继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5万人,其中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劳动力10万人,苏北对口挂钩交流4.5万人。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省劳动保障厅、农林厅、扶贫办、教育厅、财政厅)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4.5万人,占年度计划的54.44%,其中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劳动力5.49万人,苏北对口挂钩交流3.05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54.9%和67.8%。

25. 推动脱贫攻坚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对人均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监测。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积极推进村企挂钩工程,加快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步伐。(省扶贫办、农林厅、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乡镇企业局、民政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省、市、县三级共选派1438名工作队员赴村进行定点帮扶,落实帮扶项目资金1.57亿元。已有农村贫困户135万户、375万人建档立卡,占年度计划的80%。对374个贫困村实施整体推进项目扶贫工程,计划投入1.5亿元支持产业化扶贫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116家工商企业与1011个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实现村企挂钩全覆盖。

26. 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完善相关区域性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70%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40%的县和县级市完成建设方案。(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全面展开。《江苏省沿江风光带规划》、《江苏省沿海城镇带规划》等区域性规划已经完成。《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完成起草工作。9个省辖市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方案并通过论证,其中南京、扬州、盐城3市已投入使用。

27. 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编制并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努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继续推进“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区,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加大新一轮沿海开发力度。集中力量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支持连云港实现更大发展,加快淮安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盐城在沿海开发中的重要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科技厅)

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省有关部门计划支持苏北发展项目超过200个,专项资金达413.28亿元。批准设立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沭阳工业园、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泗洪工业园和吴江经济开发区泗阳工业园3个共建园区。举办苏州宿迁南北挂钩投资洽谈会,签约项目25个,总投资99亿元。《关于实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战略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制定连云港发展规划,落实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完善淮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淮安机场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开展灌河综合开发专题研究,加快盐城沿海开发进程。苏中、苏北工业增加值增幅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8和3.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高3.5和6.9个百分点。

(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

28.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提高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切实抓好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五个重点行业和“国家千家”、“省级百家”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电力节能调度,推进19万千瓦“能效电厂”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万元GDP耗水量比上年下降4%。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项目和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关闭“小化工”的三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50万千瓦以上。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行清洁生产,扩大循环经济试点。整体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模式,完善和落实相关计量、考核、统计体系。全面落实新的环境价格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省经贸委、环保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质监局、安监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电力公司)

组织起草《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估制度,全面推进5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启动实施100项年节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国家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标准煤280万吨。高效大机组替代发电70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35万吨。169个“能效电厂”项目已完成104个。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确定行动企业753家。关闭“小化工”生产企业726家,关停小火电机组179.49万千瓦,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施COD、SO2减排项目1508项,推进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布第四批191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启动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编制交通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新增2200辆环保型公交车,完成3000辆出租车“油改气”工作。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组织企业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奖励项目,抓紧实施一批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项目。对168栋省级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能耗公示,20栋进行能源审计。制定太湖流域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在太湖流域试行建立排放指标一级市场。

29.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扎实推进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沿海开发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把太湖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国家太湖治理总体方案,组织编制完成江苏省实施方案暨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太湖治理工程投资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今年省财政投入治理太湖资金20亿元以上,太湖流域各市、县新增财力的10%到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突出抓好走马塘调水引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环太湖生态清淤和环境修复等工程,抓紧做好新沟河前期工作,所有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抓紧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治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运行效果。(省环保厅、水利厅、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做好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继续对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制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近期将报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暨专项规划》已形成基本框架,省财政安排太湖治理一期项目专项资金24.23亿元,目前已落实10.46亿元。抓紧推进走马塘、新沟河和新孟河工程前期工作,组织编制竺山湖生态清淤方案。太湖流域4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除磷脱氮改造工程,30个建制镇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6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建设。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无锡市长江引水一期、苏州西塘河应急取水工程投入运行,苏中、苏北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进展顺利。

(2)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改厕工作。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提高城市扬尘管理水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全面完成划定禁采区内采石企业的关闭任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湖泊管理、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法打击在长江、河湖非法采砂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增2—3个省级园林城市。(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水利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海洋渔业局、气象局)

组织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启动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项目90个,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60万吨。新建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15个垃圾处理项目。《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已编制完成。组织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专题调研,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3)继续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完成造林总面积15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省林业局)

完成造林13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2%。森林覆盖率需到年底统计。

30. 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土地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完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和土地执法奖惩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发展改革委)

全省土地供应总量11.29万亩,同比下降42.7%。积极调整用地计划分配导向,进一步完善点供政策,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全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入占出让总收入的92.8%,同比提高54.3个百分点。广泛开展卫星图片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624件,立案865件,收回土地面积3700亩,2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五)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31.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省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推动成立苏盐连锁销售公司,支持弘业股份实现定向增发再融资。推进两家省属企业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指导盐业集团、舜天集团优化监事会结构。在交通控股公司、丝绸集团、滩涂公司等企业进行资金集中管理试点,完成对省属企业2007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规范省属企业对外担保行为,健全国有资产交易动态监测机制。

(2)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平等保护物权,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转变。引导100家产业集群做大规模、提高水平,重点培育和扶持100家高成长性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加快民营百强企业发展步伐。全省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担保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0%。(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科技厅)

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3325亿元,同比增长15.2%,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46.1%。私营企业进出口增长41.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6个百分点。新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9.03万户,新增注册资本金1424.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2.3%。认真做好科技型和高成长性民营企业推荐工作,指导编制溧阳输变电、江阴精纺呢绒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强担保机构基础管理、信用评级、制度建设等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

(3)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推进我省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上半年完成23个县(市、区)扩大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做好文化、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强省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研究省属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省编办)

组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23个扩大试点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组织召开事业机构编制专项工作座谈会,初步制定《省直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参考标准》。

(4)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调整全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支出保障标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分配关系,建立分资金与建机制相结合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视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江苏。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继续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大高效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新增上市公司30家,增加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强做大,支持华泰证券尽快上市。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省财政厅、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发展改革委)

做好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总分机构纳税办法。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已上报省委、省政府。2家外资银行支行开业,1家外资银行支行获准筹建。招商银行南通分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开业。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村镇银行获准组(筹)建。新批1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丹阳、兴化等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始筹建。研究制定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效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6家,直接融资20.6亿元。支持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南京银行上海分行正式开业。研究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加快推进苏南农村商业银行参股苏中、苏北农村信用社。

32. 深入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贯彻落实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切实推进“一网三库”建设。成立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实现15个省级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和2个试点市信用数据联通。加强征信市场规范管理,促进信用机构发展。启动全省人口信息基础资源库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省经贸委、信用办、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南京分行)

制定实施《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建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省级系统)项目建议书》已上报省政府。起草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办法,8个省级部门信用信息正常归集并实现系统移交。支持南京、苏州市开展个人征信服务,启动全省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利用农户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

33. 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1)利用外资实行招商选资与招才引智紧密结合。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行产业链招商,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研发环节,更多地投向苏中、苏北地区。积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改组改造。更加重视引进高素质人才、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组织实施200个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加强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促进外资企业创新活动本土化。(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国资委、经贸委)

实际利用外资152.9亿美元,同比增长21.4%。制造业实际到帐外资104.7亿美元,增长14.5%;服务业实际到帐外资39.1亿美元,增长31.3%。苏中、苏北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增长33.8%和40.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4和19个百分点。新增9000万美元以上项目95个,增长37.7%。新增外资并购项目46个,协议外资2.2亿美元。

(2)对外贸易实行稳步发展与优化结构紧密结合。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提高自主品牌产品、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短缺能源资源性产品。提升一般贸易发展质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外包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有效防范国际经济风险。(省外经贸厅、国税局、经贸委、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批准建立启东电动工具、兴化不锈钢特钢制品、吴江通信光缆省级出口基地。一般贸易进出口652.1亿美元,同比增长34.4%,其中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出口172.49亿美元和47.55亿美元,增长52.6%和107.2%。服务贸易进出口47.86亿美元,增长41.5%,其中出口14.76亿美元,增长36%。服务外包合同协议金额4.4亿美元,增长160%。完善江苏省出口美国、欧盟主要产品监控预警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3)“走出去”实行企业主动与政府推动紧密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和省外设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大力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招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和完善“走出去”的扶持协调服务机制,提高“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5%,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完成营业额增长10%。(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税局)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其中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已有6个项目正式签约。核准境外投资项目122个,同比增长8.9%;中方协议投资4亿美元,增长64.8%;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完成合同额和营业额达28.99亿美元和21.04亿美元,分别增长27.2%和9%。

(4)开发区建设实行集约发展与功能叠加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功能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开发区产出效能和整体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和特殊功能区域,继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南京海关)

全省开发区完成业务总收入2.67万亿元,同比增长32.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1.8亿元,增长36.8%,高于全省增幅7.3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113.6亿美元,增长32%,高于全省增幅10.6个百分点。修订完善《江苏省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评价办法(试行)》,规划建设无锡宜兴环保产业设计园、常州金坛光伏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苏州工业园、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验收。

(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4.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继续推进“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建设,启动15所省属重点高校建设工作。逐步提升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层次,重点办好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等职业院校以及省重点技师学院,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

全面实施“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2000多名教师赴对口学校长短期支教。安排普通高中招生5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0.6万人。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扶持苏北苏中地区改造1000所公办幼儿园,创建500所省优质幼儿园。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启动“211工程”三期建设,支持13所省属重点高校、80个省重点学科建设。推荐2所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确定8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25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0216人,占年度计划的51.1%。依法建立民办高校督导工作制度,健全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工作机制。

35.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医疗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率达50%。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发展。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质监局)

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5%。积极推进2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社区门诊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40%以上。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实施管办分开的意见,加快推进省人民医院与南通瑞慈医院的合作。已建民办医疗机构近5600所,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1/4以上。浦口、溧水等48个县(市、区)已制定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方案。启动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试点,全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超过2000家,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近40个。组织开展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环境清理和卫生消杀工作。

36.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成200个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在1/3的县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133个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已实施基础设施改造,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配置。“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稳步实施。

37.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参加北京奥运会人数、项目、获得金牌数全面超历史,国内年度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万个健身点,在城镇社区建设3000个健身路径(点),100%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建成体育活动中心。4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省体育局)

认真做好北京奥运会参赛备战工作,成功组织奥运火炬在我省传递活动。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万个健身点、城镇社区建设3000个健身路径(点),以及在284个社区、61个乡镇建设体育健身中心等项目正在进行器材招标。核拨补助资金5370万元,扶持县级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建设。

(七)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8. 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创作一批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举办重大文化成果展。办好第31届世界戏剧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组织20台以上五大洲及国内优秀剧目来江苏演出。加快推进省级博物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继续开展“和谐文化基层行”送文化下基层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江苏农民读书节”和“好书进万家”有奖阅读活动,出版思想政治、文化道德建设方面的优秀出版物不少于100种。(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全面开展,第31届世界戏剧节等重大文化活动抓紧筹备。南京博物馆、南京图书馆和江苏省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全省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达174家。举办26场“和谐文化基层行”活动,占年度计划的86.7%。“江苏农民读书节”和“好书进万家”有奖阅读活动全面推开,出版思想政治、文化道德建设方面的优秀出版物62种。

39.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江苏省美术馆新馆主体工程,加快实施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做好江苏大剧院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江苏广电中心、石湫影视创意园、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等文化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电总台、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江苏省美术馆新馆建设进展顺利,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江苏大剧院项目正在选址,江苏广电中心建设进入设备调试阶段,石湫影视创意园项目开始征地拆迁,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已经展开。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集中采购200台数字放映机配送经济薄弱地区。

40.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扶持发展80个左右文化产业项目。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加快有线、无线传输网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启动建设“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工作。(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文物局)

做好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推荐4家企业申报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等8家企业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有线、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苏州已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江苏新华发行集团股改上市工作有序进行。南京、苏州、无锡、常州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申报立项电视动画片45部,5部获准发行。加强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管理,启用互联网文化单位网上备案系统。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建设完成招标工作,江苏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正在筹建。对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等视听节目网站进行清理,查处违法网站74家。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12个省辖市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0%的县(市)和39%的市辖区建立名录体系。

(八)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

41. 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确保城镇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0%,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省劳动保障厅)

新增城镇就业54.7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19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万人,保持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20.5万人,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寄宿生10%的比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省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局、人行南京分行)

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722万名学生免费提供春季学期教科书。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3500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1亿元额度已下达各高校和市、县教育部门。

(3)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化解债务。(省教育厅、财政厅)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高校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已经落实。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建设”工程。拨付省财政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经费11亿元,44个县(市、区)如期完成化债任务。省属高校债务化解补助方案初步形成。

(4)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万人、38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3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2.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6%,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达337.7万人和36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5.7万人、55.2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省财政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力度,补助数额由上年的1亿元增加到1.5亿元。

(5)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投入2.75亿元,扶持建设300个乡镇卫生院、3000个村卫生室,完成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和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鼓励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和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省财政发放补贴。(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5亿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目前已建成乡镇卫生院20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个。20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正在采购。着手开展医学类相关人员到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公开招募工作。

(6)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扎实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认真做好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0万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苏南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各市、县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加快建设一批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院等养老服务设施,60%的县(市、区)建立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省劳动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7元。制定上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试点方案,全面落实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52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315.7万人,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8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农民达213.1万人。研究制定示范性养老机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继续实施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第一批6778万元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建立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原则上分别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45%和50%确定供养标准。

(7)落实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苏南、苏中、苏北城市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30元、270元、200元以上,农村分别达到210元、140元、110元以上。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范围内的生活困难人群,以及因大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由政府实施临时生活救助。(省民政厅、财政厅)

苏州、无锡、常州、扬州、南通、泰州、淮安7市提高了低保标准,其他市已出台提标文件。全面落实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对低保对象以内的重残人员按照低保标准的110%—120%发放低保金。全省共援助临时困难对象24.66万人次,支出援助金额4046万元。

(8)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以上,进一步稳定价格,明确政策,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民政厅、物价局)

修订《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018套,面积5.1万平方米。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89万套,面积156万平方米。

(9)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6.62亿元,完成3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水利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卫生厅)

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6.62亿元,完成35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10)进一步解决方便群众出行的问题。坚持公交优先,建设以大运量公交方式为主体、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系统,新增公交车辆3000辆。实施农村客运班车通达工程,建设农村客运站130个、候车亭2000个。(省建设厅、交通厅)

开展城市公交线网优化课题研究,南京、苏州、常州等7市与昆山等10县(市)初步构建城乡一体公交网络。新增公交车辆3500辆,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编制完成农村客运站建设计划,大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正抓紧推进。

(九)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2. 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行企业工资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大信访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重视社会组织建设。    (省司法厅、监察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信访局)

制定下发《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健全村务民主、村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江苏省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总则》。开展春季工资协商要约行动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44.3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65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45亿元。省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142件次,其中来信10109件,接待来省上访群众890批、5033人次。排查各类信访矛盾7316件,成功化解6321件。

43.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大调解机制、大防控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江苏打击犯罪工作绩效和现行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省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气象局)

全省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59291件,调处成功148650件,成功率达93.32%。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达89.2%,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910人次。恢复重建因雨雪冰冻灾害倒塌民房4761间,修缮损坏房屋1.5万余间。

44.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巩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省安监局、公安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2261起、死亡2699人,同比分别下降15.8%和13.7%。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5起、死亡141人,分别下降10.3%和21.2%;道路交通事故7858起、死亡2439人,分别下降15.1%和13.3%。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基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药品广告大检查。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由点到线向面”拓展。

45.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完成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基本建成省级应急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

制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2万多件,市、县分别平均制订应急预案27件和18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制订率分别达79.34%和28.28%,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订率达100%,所有高校、中学都已制订应急预案。启动省级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江苏省应急平台总体设计方案和可研报告,完成有关功能需求、技术方案确认和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

46. 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坚持实行“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认真落实“保供、稳价”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储备体系,切实保障粮食、肉类、食用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继续完善价格补贴办法,做好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的有关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物价补贴,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江苏调查总队)

落实省市两级猪肉储备制度,加强粮油等重要物资供应。出台《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适时启动煤炭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有效控制价格大幅波动。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按季度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47.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出台《促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出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继续完善提高苏南四市电子监察系统,选择其他省辖市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编办、民政厅)

抓紧起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上报省政府审批。完成《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起草工作,出台《江苏省电子监察系统指导意见》,扬州、南通、徐州、淮安等市已着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48. 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紧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积极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制定省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管理暂行规定和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地址分配方案。开展县域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试点。加快政府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建设,5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省监察厅、信息产业厅)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出台专门意见并作出具体部署。指导苏州市加强电子政务框架体系建设,泰州市建设公共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研究制定《省级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管理暂行规定》,选择吴江、仪征、赣榆3县(市)开展县域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整合试点。加快地方政府网站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的软件正在开发。

49. 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全面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出台《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选择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进一步完善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认真搞好企业审计,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例达到30%。(省监察厅、审计厅、法制办)

完成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具体细则起草工作,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的各项准备。起草《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筹备《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制定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安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68个,其中任中审计项目370个,占项目总数的31.68%。

50. 加强政风廉政建设。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省监察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厅)

出台《省级机关老旧车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公务用车实名制管理。部署开展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办好政风热线,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起草《关于启动和实施公务员培训工程的意见》,举办多期公务员培训班,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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