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10-07 12:30 字体:[ ]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苏发〔2008〕10号  2008年7月1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现就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 重要意义。当前,江苏发展正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关键在党,关键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党的组织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重要前提和基础,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规律、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更好地把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2.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加强综合分析,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3. 目标要求。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根本导向,把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作为根本任务,把扩大考核民主作为基本途径,把综合考核评价作为基本方法,着力探索和完善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四位一体、有机联系、互为印证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实绩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具有鲜明江苏特色、体现地方和部门不同特点的干部考核评价新机制,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4. 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突出考核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引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促进干部的工作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群众公认,充分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注重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增强干部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力求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

二、完善考核评价内容,树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

5. 进一步明确考核评价重点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完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领导职责和工作目标,坚持考评的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相结合。对党委领导班子注重考核评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党的建设等情况;对政府领导班子注重考核评价维护大局、围绕中心、依法行政、政府效能建设等情况;对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注重考核评价全局观念、履行职能作用、机关工作效能、依法办事水平等情况。深入考核了解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对正职领导干部注重考核评价驾驭全局、宏观思路、执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发挥表率作用等情况;对副职领导干部注重考核评价协作配合意识、工作能力、抓落实、履行职能成效等情况。严把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关,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6. 强化对科学发展实绩的考核。以我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为主要依据,在全面了解和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时,突出考核推动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既考核发展速度,又着重考核发展质量。更加注重考核人均GDP及增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农业增加值增长及高效农业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经济国际化水平等指标,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下功夫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突出考核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情况。根据江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注重考核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情况,切实加强科技进步贡献率、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万人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平安社会指数、单位GDP能耗下降率、COD和SO2排放量削减率、城乡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进一步推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突出考核民生改善的情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健康指数等列入考核指标,引导各级干部进一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对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可以根据工作职能,运用量化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实绩。

7. 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权重和目标值。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相应的权重。对体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现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体现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指标,以及必须确保实现的约束性指标,设置较大权重。

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同基础及阶段性特征,因地制宜地分别确定各地区考核项目的目标值,作为科学发展实绩考核评定的依据。

三、扩大干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8. 扩大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度。适当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式,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干部定期述职、重大事项通报等形式,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与群众交流互动平台,拓宽群众对干部的了解渠道。换届选举产生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做出“目标承诺、责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科学、合理界定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范围,注意吸收关联度高、知情度深、代表性强的人员参与。完善考察对象推荐提名程序,组织被推荐人选进行公开述职,推广运用两次会议推荐方法。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积极推行差额考察制度,确保好中选优。

进一步拓宽个别谈话范围,注意听取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下级、同事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并采取延伸考察、集体面谈等方式,深入全面地了解干部情况。加强实地考察,对促进或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事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到现场直接了解有关人和事,进行分析印证。

9.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通过民意调查进行。综合运用会议调查、个别访谈、社区征询、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着重了解群众对本地区、本部门科学发展成果的切身感受,以及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群众满意度测评应贴近群众的直接感受和现实要求,选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关注度高、感受度强的内容,设置具体、形象、直观的调查项目,既设计选择性项目,又设计提问性项目,必要时组织群众进行评议。

群众满意度测评一般在每年年初各级人大、政协会议期间进行,参加评价的人员包括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群众代表。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开展社会性随机抽样调查。民意调查可以由组织部门直接组织,也可以委托其他专业机构独立进行。满意度测评的结果视情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强化经常性考核,动态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

10. 加强平时考核。通过谈心谈话,专项调查,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年度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日常情况,注重考核在重大事件中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拓宽了解干部的渠道,注意收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社会评价、舆情反映。

11. 改进年度考核。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其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在年度总结、会议述职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对领导班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和考核等次。领导班子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民主测评中领导班子满意度不高,或存在影响科学发展等突出问题的,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深入了解核实,并限期整改。

12. 充分发挥全委会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建立全委会测评和评议干部制度。省、市、县党委全体会议每届安排两次听取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工作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也可以同时进行测评和评议。

健全全委会成员推荐干部制度。换届集中调整前,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空缺较多时,有关人选应在全委会上集中进行民主推荐。可以在本地区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大会进行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全委会成员推荐;也可以先通过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出差额人选,再组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推荐。

13. 建立干部动态考核评价信息化管理系统。各级组织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收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干部评价的信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届末考核的基本情况,巡视组综合评价情况和奖惩情况等。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确保信息收集及时、内容真实、资源共享。

五、加强综合分析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导向作用

14. 完善综合分析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对考核中各个环节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使之相互印证、互为补充。正确看待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面衡量干部的德才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科学鉴别领导班子集体、正职和副职各自发挥的不同作用,对其推动科学发展的实绩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考核材料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核结果。在全面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的基础上,作出定性评价,突出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同时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个别谈话和平时考察等方面的量化考评结果。

15. 建立定期分析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组织部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和考核材料,运用动态考核评价信息化管理系统,每年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16. 适时适度对干部考评结果进行反馈、公开。积极探索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反馈与公开的有效形式,做到既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也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反馈。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平时谈话、考察谈话和任职前谈话等多种形式,把考核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及时激励和提醒。试行在领导班子内部通报考核评价结果,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监督。总结推广干部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7. 把考评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注重将干部考评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凡列为考察人选的,必须是民主推荐得票位于前列,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公认度比较高的。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应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办事,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不力的,以及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生问题的,实行问责制,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予以组织调整。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免去现职。届末考核中,现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

六、切实加强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8. 构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格局。干部考核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部门和巡视组的沟通协作,有效整合考核资源,努力形成干部考核工作整体合力。

19. 加强干部考核工作队伍建设。严肃干部考核工作纪律,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定。切实提高干部考核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知人识人水平,逐步推行干部考核资格评审制度。组织和参与干部考核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守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数据收集上报失真、考核材料失实、隐瞒问题和造成泄密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20.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和改革实践,积极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对实践证明是比较成熟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符合考核工作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创新做法,鼓励大胆探索;对考核工作的难点问题,先行试点,力求突破。通过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实现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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