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4 09:55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省长助理协助省长工作。鉴于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变动,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省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梁保华,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编制方面工作。
  赵克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人事、监察、金融、税务、统计、物价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厅、监察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省国税局、档案局,金融机构驻江苏分支机构、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
  张桃林,负责科技、文化、信息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技厅、文化厅(文物局)、信息产业厅、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
  联系省社科院、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
  张卫国,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外事、侨务、旅游工作。
  分管省外经贸厅、省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旅游局、贸促会江苏分会。
  联系统战方面工作,联系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联,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商务部驻宁特派办。
  黄莉新,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粮食、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林厅、水利厅、乡镇企业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林业局、农业科学院。
  联系省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
  李全林,负责工业、通信、能源、流通领域和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资源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务局、无线电管理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联系省总工会,省烟草专卖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地质矿产勘查局、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测绘局,南京电监办、华东石油局。
  何权,负责教育、卫生(血防)、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育、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体育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省红十字会。
  张九汉,负责公安、司法、工商管理、市场监管、民政、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驻江苏部队,联系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陈宝田,协助分管审计、监察、农村改革、扶贫以及苏北发展协调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省监察厅、审计厅,联系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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