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城镇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2004—2006年江苏省再就业培训规划》和本地实际,落实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城镇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0号)的要求,结合《2004—2006年江苏省再就业培训规划》,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城镇技能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城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劳动者尽快地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06—2010年,对我省260万城镇劳动者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0%,培训后就业再就业率达60%。为确保任务完成,省厅将分年度下达专项培训目标任务。
(一)重点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年内组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0万(每年40万),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达60%以上。
(二)5年内组织培训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及城镇其他人员60万。其中2006年培训10万人;2007至2010年4年内培训50万(每年12?郾5万)。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全面掌握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地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正确指导本地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
(二)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要根据用工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信息联络渠道,加强培训机构与企业、行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注重培育“1+2”、“1+3”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技能人才。要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实际情况,采取日夜班、长短班、集中办班与分散办班、联合办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
(三)实施分类培训。以劳动力市场为导向,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年龄、文化程度、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具有较高文化的年青下岗失业人员,应组织其参加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低的壮年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技能相对简单、就业面广的劳动密集型职业技能提高培训;对年龄较大(4050)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其参加第三产业尤其是家政服务培训。在开展对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及城镇其他就业群体的技能培训。
(四)加大技能岗位对接工作力度。建立培训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密切联系机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并开设培训窗口,提供培训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专业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对培训合格取得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机构要根据其所学专业技能,优先推荐就业。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把就业再就业培训作为就业的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地区实际,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采取层层抓、层层管的办法,加强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建立就业再就业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的联系,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加快推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原有12个省级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10个省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各省辖市也应建立市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重点扶持。同时要加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力度,要给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和培训环境,引导培训基地开展特色培训,创建有较大影响的就业培训品牌,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质量,确保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减免培训费用,从各级财政促进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根据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根据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给予补贴,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加大就业培训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就业形势、方针及优惠政策,宣传再就业培训政策、措施、方法,宣传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典型事例,扩大就业再就业培训的社会影响,引导更多劳动者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提高技能,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江苏省能力促创业计划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以能力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江苏省能力促创业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需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同时,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创业服务,为劳动者成功开业和带动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帮助和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推动全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6—2010年,对我省15万(每年3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培训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
(一)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各级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技工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依托社会办学力量,通过对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创业培训、实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素质,以创业促就业。
(二)在全省普遍建立社会化、开放式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指导学员编制创业计划并加以实施,帮助学员充分利用现有的优惠政策,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要组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针对学员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创业培训。可分为创业意识培训班、实训班和提高班等类型。可更多地采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也可使用各地结合实际自主开发的创业培训课程或国家组织实施的远程创业培训课程等形式进行培训。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共性教学与个性辅导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二)组建创业咨询顾问委员会,帮助创业者成功开业。建立由分管领导、劳动保障、财政、教育、税务、工商和银行等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的咨询顾问委员会,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指导和后续服务,指导创业培训班学员制定科学、适用的创业计划书,使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和基本的开业技巧。加强社会诚信教育,提高学员个人诚信意识。要通过多种渠道,征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供创业者选择。
(三)建立创业实训基地,提高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立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创业实训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培训学员提供一段时期的创业实训。帮助其在基地内完成创业实习,积累创业经验,为稳步创业提供有利条件。
(四)加强后续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要及时跟踪了解创业培训班学员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要充分利用咨询热线或网站,为创业者答疑解惑。要支持创业学员自发成立创业者联谊会(或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目标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创业培训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以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经营稳定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各培训机构应根据创业培训大纲及培训模式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创业培训计划。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要率先在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创建培训品牌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落实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制定本地区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密切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经贸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企业界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搭建面向创业者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享受到政府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断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水平。要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教学水平,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加强创业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通过举办专业培训、业务考察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民创业。树立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典型和培训后成功创业的明星,并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以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编辑创业明星事迹集锦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宣传各级政府鼓励劳动者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在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培训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经验,宣传自强自立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形成全社会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