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3 15:01 字体:[ ]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6〕27号)精神,加快构建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鼓励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为广大技能劳动者搭建继续学习、提高技能的平台,我们制订了《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评估细则》,现印发各地试行,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各职业院校和有关企业,并与他们共同做好建设与管理工作。
  附件1.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略)
      3. XX年度新技师培养计划表(略)
      4. XX年度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花名册(略)
      5.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


 附件1: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从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职业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中产生,具有一定的高技能人才研究开发能力,能够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正常开展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简称技师)培训,可以承担全省相关职业(工种)的师资培训任务,社会诚信度高,培训成效显著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第三条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评估并公布一次,每次不超过50个。
  第四条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最高管理层重视、支持示范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各项经费保障满足教学需要、供给及时到位。
  2. 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培训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好;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激励机制健全;培训场所、实训设备先进、实训工位能够满足技师学员实训需要。
  3. 具有相应的培训资质和良好的办学诚信度。能够在显著位置公示或以适当方式向学员明示培训资质、收费标准等诚信内容,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4. 具有优良的培训业绩。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每年开展短期培训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苏南地区不少于250人,其他地区不少于200人;其他职业院校苏南地区不少于200人,苏中、苏北地区不少于150人;企业培训中心每年开展对内对外培训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苏南地区不少于150人,其他地区不少于100人。能够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每年为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5. 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各职业(工种)的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技能操作重点突出,培训充分到位,教学质量稳定,经培训而参加技师鉴定的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70%。
  6. 具有较强的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能力。职业院校每年能够完成2个职业(工种)的省级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预测研究报告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培训中心能够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订企业各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和队伍建设规划,并每年组织修订和实施。
  7. 具备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能力。能够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或社会需求,组织开展技师培训课程的研发,每年至少要完成1个职业(工种)技师培训课程的整体开发,研发成果能涵盖国家职业标准且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处于领先地位。
  8. 具备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注重培养学生(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养成学生(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班级管理、学生(员)管理、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齐全、完善,学生(员)在校园(培训机构)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五条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申报考核程序
  省级高技能培养示范基地每年申报一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拟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以下简称候选单位)由各市劳动保障局推荐上报。
  1. 候选单位于每年3月20日前向所在市劳动保障局报送《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和《XX年度新技师培训计划表》。
  2. 市劳动保障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汇总上报经审核盖章的《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和《XX年度新技师培训计划表》。
  候选单位临时增加的培训计划,应在开班后二周内填写《XX年度新技师培训计划表》,并经所在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审核盖章后上报至省劳动保障厅。
  3. 省劳动保障厅于每年4月底前公示当年候选单位名单和新技师培训计划,并进入跟踪考核程序。
  4. 依据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候选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将取证人员花名册复印件报至省劳动保障厅,作为业绩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无年度培训计划、新增培训计划或取证的职业(工种)与培训计划不相符的,不作为培训业绩。
  5. 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由省劳动保障厅根据《江苏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产生并于次年4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
  第六条 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由省给予一定的实训设备购置经费补助。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被评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其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报告填补省内相关研究空白并用于指导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或其研发的技师培训课程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用于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实际培训的,由省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补助。
  被评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所在企业,其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技能劳动者占在岗技能劳动者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含),且符合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优等企业”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开始试行。

  附件5: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说明


  本细则适用于对拟申报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估。本着科学、简易、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本细则设有一、二两级指标,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7项,特色或创新项目一项。二级指标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采用评估定等法。评估标准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在评估标准上,既有认可性的标准,以体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到提高、发展的需要,引入一些高档次的因素,使评估结果能有较明显的区分度,能客观地反映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建设水平。
  细则中二级指标每项内涵的评定:优秀A:(A+:100,A:95,A-:90),良好B:(B+:89,B:83,B-:76)、合格C:(C+:75,C:68,C-:60),不合格D:(D+:59,D:30,D-:0),采取先定性-后赋分-取均值的二次量化办法,确定该项二级指标的评估分值。
  一、计算方法步骤
  各项一级指标分数按加权求和法计算,其步骤如下:
  (1)各项一级指标的评分,按下式计算:
  Pi2= ∑ di2×wi2
  式中:Pi——表示一级指标的评分;
  i2——表示二级指标的任意项;
  n2——表示二级指标的项数;
  di2——表示二级指标的评分值;
  wi2——表示二级指标的权重。
  (2)总分得分按下式计算:
  P= ∑ pi1×wi1
  式中:P——表示总得分;
  i1——表示一级指标的任意项;
  n1——表示一级指标的项数;
  pi1——表示一级指标的评分;
  wi1——表示一级指标的权重。
  二、评估方法
  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学校、培训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采取材料评审、测评核实和有针对性实地考查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评定后,赋予各定性标准的分值为:优秀A:90-100;良好B:76-89;合格C:60-75;不合格D:<60。特色或创新方面由专家组评估评议,表决后适当加分,但不计入总分。
  本细则由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和补充。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一览表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备注

M1

示范作用

(0.3)

M1-1培训目标(0.08)

M1-2培训业绩(0.08)

M1-3指导作用(0.06)

M1-4保障措施(0.08)

M2

基础条件

(0.15)

M2-1培训场所(0.05)

M2-2设施设备(0.08)

M2-3图书资料(0.02)

M3

师资队伍

(0.15)

M3-1专兼职教师整体结构(0.05)

M3-2业务建设(0.05)

M3-3教学研究(0.05)

M4

教学与管理

(0.4)

M4-1组织管理(0.05)

M4-2培训项目建设(0.08)

M4-3教学计划与大纲(0.05)

M4-4实训教学(0.05)

M4-5培训考核(0.05)

M4-6学员管理(0.04)

M4-7培训质量(0.08)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资料要求

M1

示范作用

(0.3)

M1-1

培训目标

(0.08)

1. 主要从事高技能人才短期培训;

2. 面向企业和社会实施高级工以上培训;

3. 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A:符合内涵要求;

C:部分符合内涵要求

1. 近三年发展规划及上级批文;

2. 近三年工作计划与总结;

3. 与其他单位合作的资料。

M1-2

培训业绩

(0.08)

1. 高级工培训经历≥3年;

2. 技师培训工种≥4个;

3. 年培训取得技师证书人数:

⑴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苏南250人,其他地区200人;⑵其他职业院校:苏南200人,其他地区150人;⑶企业培训中心:苏南150人,其他地区100人。

4. 培训专业实习指导教师10人。

A:达到内涵要求

C:只有一年高级工培训经历;技师培训工种≤2个;本年度技师取证完成率<80%;培训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人数≤7人。

1. 本年度技师取证完成率<70%的,不参加示范基地评审。

2. 全日制技师班学生不计入总数。

1. 已开设培训工种一览表;

2. 近三年培训办班情况统计表;

3. 本年度新技师取证人员花名册复印件;

4. 培训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及取证情况。

M1-3

指导作用

(0.06)

1. 办学培训特色明鲜,质量效益高,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培训工种,对同类培训机构有借鉴和示范作用;

2. 具有省内领先的预测研究能力:职业院校完成2个职业(工种)的预测研究报告,企业有本年度各工种的技能人才配置标准和队伍建设规划;

3. 承办全国和省及省级行业技能竞赛、技术练兵活动。

A:达到内涵要求。

C:部分达到内涵要求,只完成1个预测研究报告;预测研究报告评审结果及格(含)以上,良好(不含)以下。

1. 2个预测研究报告均未完成,本项目二级指标终极得分为0。

2. 承办省级以上竞赛,本项目二级指标在终极得分的基础上加30分,最高100分。

1. 省级预测研究报告评审结果;

2. 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资料要求

M1

示范作用

(0.08)

M1-4

保障措施

(0.08)

1. 主管单位重视、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2. 有明确、稳定的拨款渠道,数量能够满足培训工作需要。

A:符合内涵要求;

C:部分符合内涵要求。

1. 主管单位有关激励机制的文件、资料;

2. 有关领导讲话、会议纪要或图片资料等;

3. 近三年日常经费、专项资金拨款状况一览表和文件复印件;

4. 近三年实训设备的经费投入明细表。

M2

基础条件

(0.15)

M2-1

培训场所

(0.05)

有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室和实训场地

A:多媒体教室能够满足各工种技师班同时上课的需要;实训场地符合本工种技师培训规范的要求。

C:多媒体教室能够满足70%技师培训班同时上课的需求;实训场地基本符合本工种技师培训规范的要求。

现场考察确定

多媒体教室、实训场地的有关说明资料。

M2-2

设施设备

(0.08)

1. 具有一定规模的实训设备,能够满足技师学员实训需要。

2. 实训设施、设备保持完好、相对先进。

A:各工种实训设备满足技师学员2人一岗实训需要;设备完好、先进,企业与生产现场基本同步,职业院校达到当地大中型企业生产水平。

C:各工种实训设备满足4人一岗实训需要;有与生产现场或当地大中型企业生产水平基本同步的实训设备。

1. 实训设备清单;

2. 各技师培训工种实训设备情况;

3. 教学计划,实训现场记录。

一级指标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资料要求

M2

基础条件

(0.15)

M2-3

图书资料

(0.02)

1. 有适应高技能人才培训教学需要的图书资料室;

2. 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图书、专业期刊和技术培训资料。

A:专业藏书5000册以上;每年订有10~15种专业期刊;

C:专业藏书3000~4000册,每年订有5~7种专业期刊。

1. 专业图书帐册;

2. 近三年专业期刊目录;

3. 图书资料室管理制度、技术手段及运行状态。

M3

师资队伍建设

(0.15)

M3-1

专兼职教师整体结构

(0.05)

专兼职教师配备在下列方面符合示范基地目标定位要求,适应技师培训发展的需要:

1. 稳定的教师人数;

2. 相应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3. 合理的专业结构。

A:本专业师生比例≥1﹕30;本专业专兼职教师比例≥2.5﹕1;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比例≥70%。

C:本专业师生比≤1﹕35;本专业专兼职教师比例<2﹕1;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比例≤60%。

按评估时的教师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及学员总数计算。

1. 本专业专职教师花名册;

2. 本专业兼职教师花名册;

3.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4. 本职业(工种)学员花名册。

M3-2

业务建设

(0.05)

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全员师资培训,有长远规划和年度安排,建立“双师型”教师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A:制定了中长期师资培训计划,措施得力,三年内专业教师参加培训人均

≥60学时,培训效果好。

C:有计划,有措施,三年内专业教师参加培训人均≥40学时,效果一般。

该专业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近三年来的实际培训资料(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年成绩证明、培训证明等)。

一级指标

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资料要求

M3

师资队伍建设

(0.15)

M3-3

教学研究

(0.05)

1. 教科研组织健全,有立项课题且有研究成果;

2. 承担规划教材(或行业培训教材)的主编、主审或参编三分之一以上;

3. 本专业教师进行的小改革、小发明、小创造为企业或同类专业使用;

4.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申报工种专职教师每年公开发表的省部级以上论文合计不少于3篇。

A:四项中有三项达到标准;

C:四项中有一项达到标准。

每年主编部颁教材4部以上或省部级以上论文6篇以上本项目二级指标终极得分为100。

1. 市级或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材料;

2. 主编、主审(或参编达三分之一以上)的规划教材。

3. 近三年来的其他相关资料。

M4

教学与管理

(0.4)

M4-1

组织管理

(0.05)

1. 具有与培训工种一致的培训资质;

2. 培训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按时上报示范基地申报表和新技师培养计划表;

3. 建立适应企业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项诚信内容公开、透明;

4. 无实证投诉。

A:符合内涵要求;

C:部分符合内涵要求。

没有培训资质或收费标准、承诺事项等诚信内容没有公开或不落实的,本项目一级指标终极得分为0。

1. 培训组织管理机构说明;

2. 管理队伍情况一览表;

3. 上墙(或公告栏等)制度;

4. 有关制度、许可证、收费标准、文件等。

M4-2

培训项目

(0.08)

1. 根据企业和行业需要,每年为相关企业或行业进行技能培训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2. 每年能完成1个职业(工种)技师培训课程的整体开发;

3. 及时更新培训教学内容,补充与生产一线同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等内容,培训项目开发质量好。

A:技师培训课程评审结果优秀;开发技能培训项目超过6个,质量好;

C:开发的技能培训项目数3~4个,质量一般;技师培训课程评审结果及格(含)以上,良好(不含)以下。

没有完成1个职业(工种)技师课程的完整开发,本项目二级指标终极得分为0。

1. 省级技师培训课程评审结果;

2. 技能培训项目开发的成果汇编和应用情况。

一级指标

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资料要求

M4

教学与管理

(0.4)

M4-3

教学计划与大纲

(0.05)

培养目标明确,各工种课程大纲齐全,能够按照培训需求编制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内容完整,突出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教学安排合理。

A:符合内涵要求;

C:基本符合内涵要求。

1. 提供培训工种技能培训项目教学计划;

2. 提供培训工种的课程大纲。

M4-4

实训教学

(0.05)

1. 开设与培训工种相适应的实训课程;

2. 实训教学管理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

3. 在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各实践环节,达到本工种技能训练与考核要求。

A:符合内涵要求;

C:部分符合内涵要求。

1. 各工种实践训练项目一览表和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一览表;

2. 技能实践训练任务书、指导书、报告书;

3. 实训记录等实践教学管理的相关材料。

M4-5

培训考核

(0.05)

1. 采用以能力评价为主的多种考核手段;

2. 严格执行考核有关制度,考风考纪好;

3. 全面掌握培训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

A:符合内涵要求;

C:部分符合内涵要求。

1.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

2.考务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材料;

3.考试课程有关统计资料。

M4-6

学员管理

(0.04)

1. 制定了班级、学员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学风学纪、环境面貌好,无安全责任事故;

2. 学员档案实现计算机管理;

3. 行政、后勤主动为学员服务,服务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A:符合内涵要求;

C:部分符合内涵要求。

1. 学员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执行情况材料;

2.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3. 服务质量调查和统计资料。

一级指标

及权重

二级指标及权重

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

资料要求

M4

教学与管理

(0.4)

M4-7

培训质量

(0.08)

1. 开展了培训质量测评和培训质量跟踪工作,技师鉴定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70%;

2. 学员和送培单位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满意度高。

A:技师鉴定一次性通过率≥70%;学员和送培单位对培训效果评价的满意率达80%~90%;

C:技师鉴定一次性通过率达50~60%;学员和送培单位培训的满意率达60%~70%。

1. 培训质量测评和培训质量跟踪工作开展情况;

2. 质量调查表和统计资料;

3. 培训质量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色或创新项目

内涵和标准

说 明

  特色是示范基地在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基地特有的,优于其他培训机构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过程,提高培训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省内或当地同类培训机构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

  特色可能体现在不同层面:

  ⑴体现在总体上的培训办学观念、培训办学思路;

  ⑵体现在培训教学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

  ⑶体现在培训教学管理上的特色——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

  创新主要是指示范基地在办学过程中,针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各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根据高技能人才培训规律和趋势所作的前瞻性的研究和实践,并在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实际中得到应用,产生明显的效果。

1. 省内同类培训机构相关工作成果排序或获奖的原始资料;

2. 相关企业、学员满意度高的佐证材料;

3. 同类培训机构对示范基地特色或创新项目认同的佐证材料;

4. 示范基地对各特色或创新项目分别提供佐证材料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