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贡献较大市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7-10-23 15:38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全省经济发展势头进一步趋好,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2006年财政工作成绩显著,财政收入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激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贡献较大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奖励。
  一、对2006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的市、县,授予“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见附件1)。
  二、对2006年度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且上交省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市、县,以及2006年度财政上交增量超5亿元的省辖市、超2亿元的县、市,授予“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见附件2)。
  同时符合“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和“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条件的,授予“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要向受表彰市、县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培植财源,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快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                    获得“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的市、县名单


    宿迁市、丰县、沛县、铜山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楚州区、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市盐都区、滨海县、阜宁县、大丰市、宝应县、高邮市、兴化市、宿迁市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附件2:                     获得“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的市、县名单


  苏州市、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昆山市、张家港市、江阴市、南京市江宁区、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相城区、吴江市、太仓市、启东市、扬州市邗江区、镇江市丹徒区、扬中市、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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