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2 19:32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

  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基本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条例》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报道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适时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各级行政学院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增强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其实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
  二、采取扎实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内容、范围、对象以及形式、时限等方面统一格式、规范要求,并逐步做到全部上网,及时更新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依照运行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试点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快进度,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三)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规范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卡、“明白纸”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政(行)风热线、新闻发布、公共信息亭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四)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通过考核评议,切实解决一些单位存在的政务公开随意性、主观性较大的问题,对公开不规范和该公开却不公开等行为要督促整改。
  (五)深入推行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半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执法监察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明确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和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推动行业作风建设。
  三、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完善领导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抓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各部门在做好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深入调查研究,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正确分析和把握政务公开的发展趋势,理清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注意把理论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总结典型经验,带动整体发展。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今年评选一批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好、具有典型性的市、县级行政机关作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下半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召开表彰会,对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集中进行命名和表彰,树立一批政务公开先进典型。省政务公开办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和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今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重点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情况、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情况等,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根据实际,适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督促检查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监察机关要对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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