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发布2007年度 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2 19:15 字体:[ ]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原行业统筹单位:
  现将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4.5%。本期计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和此前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4.5%利率计算。
  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单设记载的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本息,仍按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二、推算储存额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按6.9%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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