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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外地人,到苏州
                              打工,是否应当申领居住证?如

                              何申领居住证?



                              答:拟在居住地

                         居住 7 日以上的流动
                         人口,应当自到达居
                         住地之日起 7 日内,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
            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 16
            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
            居住 6 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
            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 16 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

            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可以凭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
            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服

            务站)、用人单位等处申领居住证。
                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五种情况: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的
            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③居住在租赁
            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④居住在用人单位

            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
            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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