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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我省义务教
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生活费补助标
准为每生每年小学 1000 元、初中 1250 元,城
乡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
1500 元、初中 2000 元。苏南、苏中和苏北地
区的发放比例分别为在籍学生总数的 6%、8%
和 10%。
问:我家孩子马上读普通
高中了,想知道孩子读普通高
中期间政府会有哪些补助?
答:我省已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
目前全省按苏南、苏中资助学生比例 10%,苏北资助
学生比例 15%,平均每生每学期 1000 元的资助标准发
放国家助学金,学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在每生每学期
500-1500 元之间分 2-3 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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