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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我省义务教
                      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行生活费补助标
                      准为每生每年小学 1000 元、初中 1250 元,城
                      乡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

                      1500 元、初中 2000 元。苏南、苏中和苏北地
                      区的发放比例分别为在籍学生总数的 6%、8%
                      和 10%。
















                                             问:我家孩子马上读普通

                                        高中了,想知道孩子读普通高
                                        中期间政府会有哪些补助?





                                          答:我省已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
                                      目前全省按苏南、苏中资助学生比例 10%,苏北资助
                                      学生比例 15%,平均每生每学期 1000 元的资助标准发

                                      放国家助学金,学校可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在每生每学期
                                      500-1500 元之间分 2-3 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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