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嘉宾: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蒋巍
摘要: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成效,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合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近日,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做客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与网友互动交流。

访谈精选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蒋巍
  • 嘉宾与主持人
主持人

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网、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新江苏•中国江苏网和“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公众号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宗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成效,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合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刚过不久,我们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蒋巍厅长走进演播室,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与网友互动交流。

蒋厅长好!

蒋巍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7月17日至18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7月28日,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部署。蒋厅长,请您介绍一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两个大会精神的情况。

蒋巍

好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实现由重点治理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

新时代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7个万亿元台阶的同时,PM2.5浓度改善56.8%,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提升18.7和43.7个百分点,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双90%”目标。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江苏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江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我省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级。

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新的重要里程碑。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动员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迅速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年中工作会议,对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作全面部署。二是全力筹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组织起草《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进行研究谋划。三是围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筹备与生态环境部开展新一轮部省共建合作,争取更多政策、资金等支持。四是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主动应对“七下八上”汛期及高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严防臭氧污染和水质滑坡,全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五是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应急与安全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高水平生态环境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主持人

谢谢您的介绍。太湖治理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一直十分关心重视。省委、省政府对太湖治理始终紧抓不放,今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蒋厅长,围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下一步还将如何深入推进?

蒋巍

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治理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今年3月5日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专门询问了太湖水质。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出台了《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开展治太工作。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迅速建立组织推进、任务分解、督察考核和政策配套4大工作体系,将方案细分为100项具体任务,组织流域5市和12个省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加强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推进举措和项目支撑,研究十余项配套政策,全力推动相关任务落实落细。今年1—7月,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Ⅲ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1.7、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3.1mg/L,达Ⅱ类;氨氮浓度为0.06mg/L,达Ⅰ类;总磷浓度为0.049mg/L,达Ⅲ类,同比下降15.5%;总氮浓度为1.20mg/L,属Ⅳ类,同比下降16.1%。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对照100项具体任务年度计划安排,全面推进任务实施。重点围绕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流、小流域和洮滆片区综合整治、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方面,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推动任务落实的关键配套政策,加强任务调度跟踪,确保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主持人

谢谢蒋厅长。可以看出,我们治理太湖的决心和力度都是比较大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实地考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江苏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省份,在长江大保护中责任重大。请您介绍一下我们围绕长江大保护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蒋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系统治理、铁腕治污、生态修复,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国家长江警示片披露的前四个批次54项问题全部整改清零;着力破解“重化围江”难题,累计关停化工企业3505家,完成1.6万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整治率达98%;编制实施全国首个省域“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按照每年5个百分点的目标稳步提升;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田排灌系统和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

通过努力,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5年稳定在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100%,长江江苏段江豚数量和活动范围明显扩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评级由“中等”提升至“良好”,江苏“黄金水道”再现水清岸绿、江豚腾跃的喜人景象。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用“沧桑巨变”充分肯定南通五山沿江地区环境整治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守护好“一江清水”,推动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

是的,我个人也是能够感受到长江水变得更清、水质更好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筑施工噪音已成为城市百姓环境投诉的重要方面。蒋厅长,生态环境部门在建筑施工噪音治理方面有哪些切实可行的举措?

蒋巍

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近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系统治理。针对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系统谋划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级部门和单位,共同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化建筑施工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行业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二是严格夜间施工证明审核。在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形外,不予办理夜间施工证明。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检查。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网格化排查等多种形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场所作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场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通过务实有效的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问题。也欢迎各位网友为我们提供这方面的线索,帮助我们加大监管力度,把工作做得更好。

主持人

受国际形势影响,近几年国内企业经营不断承压,部分企业面临环保投入资金短缺、融资不畅等困难。请问,省生态环境厅有哪些具体支持举措和政策措施?

蒋巍

我们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一是给资金。2021年,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目前,该政策支持项目类别已拓展至12类,主要包括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绿岛”项目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生态岛”试验区试点、美丽海湾省级示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江水域危化品洗舱站运营、“无废城市”建设、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奖补、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我们将采取直接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二是助融资。去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升级完善“环保贷”政策,通过省市联动、放大风险补偿效益、扩大支持范围、降低贷款利率等,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覆盖面;并与省财政厅、省再担保集团联合推出“环保担”,通过再担保、担保、增信等综合金融服务,为企业开展减污降碳、生态修复、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提供低门槛、低成本、高额度的增信支持。此外,我们通过量身定制方式帮助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让企业得到更实惠的金融支持、更有力的政策保障。近期,我厅举办第八次“金环”对话会和相关金融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发补贴。继续实施绿色金融奖补,联合省有关部门,连续五年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担保的绿色债券给予资金奖补,为企业绿色发展增添动力。

主持人

谢谢您的解答,相信通过“给资金、助融资、发补贴”这一系列举措,可以真正帮助到企业。目前,全省各地都陆续出台了系列举措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快项目建设是其中的重要方面。请问,生态环境系统在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蒋巍

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出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服务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简化环评报告内容。实施环评分类管理,登记表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登记,立等可取、无需审批,报告表项目简化环评内容,编制时间可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试点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简化政策、规划、选址等相符性分析,共用监测数据。二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实施省、市、县分类管理,赋予42个园区审批权限,全省由地方审批项目比例超99.5%。持续落实提前介入指导、专班服务保障、动态跟踪调度、审批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对试点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制容缺审批、“打捆”审批,解决审批“阻梗”,提高审批效率,实现环评审批法定期限“减半”,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压减到30个、15个工作日内。三是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建立环评审批巡回督导机制,实行问题清单化管理,对基层遇到的困难提供帮扶指导。常态化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和环评单位现场检查,推动环评单位业务水平和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方便企业、公众提前评估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可行性,提前解决环评遇到的问题。

主持人

谢谢蒋厅长,可以看出,我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有了显著提升。我们知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执法效能、提升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请问,生态环境系统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效果怎么样?

蒋巍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采取优化执法方式、慎用强制措施、探索行政合规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一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深化体检式、帮扶式、服务式执法,探索“非现场”执法监管机制,整合数据资源,优化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二是强调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充分运用指导、建议、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性监管方式。联合制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22类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三是探索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全过程指导机制,营造亲商、安商的营商环境。今年1—7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1.6%,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数同比下降41%。与此同时,1—7月全省PM2.5浓度3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1%,优良天数比率77%、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分别居全国第四和第一位,是全国同比“双改善”的2个省份之一。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1%,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主持人

谢谢您的介绍。接下来,又到了咱们节目的数字问答环节了。大家可以看到,我手上拿了一个题板,上面写着1.79万。蒋厅长,这个数字代表了什么?

蒋巍

这个数字指的是最近几年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们办结的群众举报的信访问题1.79万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改革举措。通过督察推动,一是有力促进了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二是有力促进了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已完成1000余项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办结群众举报的信访问题1.79万件,重化围江、破坏生态、非法排污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体黑臭、扬尘噪音、餐饮油烟污染、垃圾随意倾倒等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得到有效整治。三是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2年全省PM2.5浓度降至31.5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1%,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5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5年实现安全度夏,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至88.9%,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用好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拍摄警示片等方式,聚焦影响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根源性矛盾开展督察,2024年底前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环保例行督察设区市全覆盖,对太湖治理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察,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和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

谢谢蒋厅长。那我这边还有一个数字,106项。蒋厅长,这个数字代表了什么?

蒋巍

这个数字指的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改革6个方面48项具体任务,所取得的106项改革创新成果。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江苏成为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连续五年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重点任务和省政府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多年来,我们坚持体制改革驱动现代化,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系统谋划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法规标准引领现代化,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生态环保法治根基。坚持科技装备赋能现代化,大力推进高新技术装备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治理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坚持基础设施支撑现代化,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拉动社会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多赢”之策和关键之举,适度超前谋划实施一批支撑攻坚、惠及长远的重大工程。坚持政策供给保障现代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和谐共进,努力寻求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最大“公约数”。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面完成部省共建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6个方面48项具体任务,在生态环境治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形成106项合作创新成果,其中26项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非现场”监管、汛期水环境监测监管等11项创新举措被生态环境部转发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走出了一条迈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江苏新路子”。

主持人

谢谢蒋厅长,除了我刚才向蒋厅长提的这几个问题,还有不少网友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网、交汇点新闻客户端向厅长提问,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网友

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生活时尚,请问我省是如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实施的?

蒋巍

家庭生活垃圾需要分类,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是垃圾分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分类效果直接影响着垃圾处置的成效。

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类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我厅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先后开展了“生活垃圾处置大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生活垃圾焚烧厂稳定达标绿色排放”“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回头看”等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焚烧飞灰、臭气和渗滤液环境监管。同时,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充分发挥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队伍作用,指导单位和居民正确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做到位。

主持人

蒋厅长,还有一位网友给您提了一个问题,我们来看看。

网友

生态文明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但感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比较少,周末和节假日想带孩子去体验体验,很难找到合适的地方。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在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方面,有哪些计划和安排?

蒋巍

江苏省对生态文明成果展示非常重视。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20家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这些基地涵盖场馆、公园、环保设施、学校、美丽乡村等多种类型,既有涉及环境各要素的综合基地,也有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等某一个主题的专业基地。为了让公众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些基地的具体情况,我们计划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设置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专题专栏,对获得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进行集中展示,包括基本信息展示、教育实践展示、形象宣传展示等多项内容,公众可以通过线上展示了解各类基地的情况,对自己感兴趣的基地可预约参观。

主持人

好的,谢谢蒋厅长的解答,也非常感谢您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同时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收看!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留言提问,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将以“访谈回声”形式发布问题答复,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对您进行答复,我们下期再见。

网友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蒋巍

总的来说,我省生态环境法规体系比较健全,立法质量较高,为我省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目前,我省省级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有12部,涉及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辐射、海洋等环境治理领域。其中,涉及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有《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长江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污染防治条例》;涉及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有《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有《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涉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有《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涉及辐射污染防治的有《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有《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我省专门出台了生态环境监测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这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为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立法体系,我厅正牵头起草制订《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计划于今年11月对该条例进行一审。同时,为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我厅正研究制订《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该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目前我厅正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条例草案。

网友

《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中对太湖治理设定了怎样的目标?

蒋巍

《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对我省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到2023年,高水平实现“两保两提”(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流域防洪保安与水资源配置能力),太湖东部湖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北部湖区水质力争达到Ⅲ类,西部湖区水质明显改善。到2025年,太湖湖体水质实现“稳Ⅳ争Ⅲ”;流域重点断面水质Ⅱ类比例力争达到55%;流域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由“中等”提升到“良好”。到2030年,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太湖湖体水质达到Ⅲ类;洮湖、滆湖水质明显提升。展望2035年,将太湖打造成为世界级生态湖区,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太湖湖体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

网友

我省如何降低农田退水污染对水质的影响?

蒋巍

近年来,为加强农田退水治理,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农田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苏政办发〔2021〕106号),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具备条件的县(市、涉农区)开展不少于1个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172个,完成改造面积41.2万亩。二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联合省财政厅设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资金,出台《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补助办法》,采取事前补助和事后奖补相结合的方式,对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水体周边的养殖池塘及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实行分地区差别补助,2022年以来共对12个农田退水治理项目下达补助资金1662万元。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支撑。出台《太湖流域稻/麦轮作化肥增效及氮磷减排技术规范》《太湖沿湖地区集约化稻田清洁生产技术规范》等,明确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等技术要求,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在保证稻麦产量的前提下,减少化肥施用及农田氮磷流失,降低对周边水体的影响。

网友

我省“无废园区”建设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

蒋巍

“无废园区”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4月,我厅印发《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配套制订建设指标和措施指引,努力实现固危废最大限度就地消纳,防范转移过程环境风险。“无废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有5项:一是源头减量方面,统筹产业布局,促进项目协同发展,推进清洁生产,对固危废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自建设施。二是收运贮体系建设方面,配套建设固危废集中贮存场所,完善固危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管理体系。三是资源化利用路径拓展方面,做好先进技术的引进落地,实现设施共建共享,推动高值固废在企业内、企业间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四是处置能力提升方面,淘汰落后产能,聚焦飞灰、废盐、铝灰等特殊类别固废,推进园区处置能力匹配化发展。五是加强园区固危废管理人才队伍及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绿岛”项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政策供给,并在项目审批、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

网友

我省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蒋巍

近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系统治理,努力守护人民群众宁静生活。一是全面系统谋划。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系统部署“十四五”期间全省噪声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二是分类管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问题。针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及工业噪声的不同特点,严格责任制度落实,细化监管措施,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南京市推动渣土白天运输和宿迁市开展“静音”行动打击飙车炸街入选2022年全国噪声污染防治优秀案例。三是实施噪声突出问题治理攻坚。部署开展2023年度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加强同检察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开展噪声污染公益诉讼。四是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有序推进全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确保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