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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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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先生,省委金融工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聂振平先生,省科技厅副厅长高飞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林颢先生,省数据局副局长张旻先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潘闵先生,请他们介绍《行动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韩小平。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先生作情况介绍。

    林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这是对2025版行动方案的迭代升级。为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多轮次多渠道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力求做到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2026版《行动方案》聚焦企业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围绕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包容赋能的创新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30项重点任务。

    首先,向大家介绍文件起草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对“五个环境”进行了迭代升级。比如:围绕江苏经济发展的新特征,以及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现实需求,提出打造包容赋能的创新环境,更好破解创新企业起步难、要素供给不足、成果转化不畅等问题;再比如,为激发经营主体敢投、愿投、能投,提出打造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以一流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投资江苏、深耕江苏。“十五五”时期,我们将一体推进市场、投资、创新、法治、政务“五个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擦亮江苏“营商环境优良”的金字招牌。

    一是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释放市场活力。围绕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全流程各环节,规范竞争秩序、破除隐性壁垒、优化发展生态,让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蓬勃生长。在准入阶段,持续畅通平等准入渠道,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在运营阶段,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今年将制定《江苏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进一步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退出阶段,用好强制出清和破产救治机制,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脱困重生。

    二是打造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着力培育投资高地。聚焦经营主体投资发展的重点需求,强保障、优服务、促发展,持续放大“投资江苏”品牌效应,让江苏成为各类投资主体的优选之地。全方位加强要素保障,在土地、资金、人才等重点要素领域,持续优化保障服务。全流程优化投资服务,完善外资企业、外籍人才配套服务,持续优化口岸通关、跨境结算等便利化举措。全维度护航企业出海,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更好助力企业对外投资。

    三是打造包容赋能的创新环境,着力激发发展动能。围绕科创企业“融资、引才、转化、成长”全链条赋能,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激活发展新动能。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打好科创金融“组合拳”,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建立“企业出题、院所解题”联合攻关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健全企业培育体系,分层分类精准培育优质经营主体,助力中小科创企业健康成长、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着力护航企业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以法治手段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完善“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举措,加大对以罚代管、小过重罚等行为的监管,让企业安心经营。加强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一批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微改革”项目。完善高品质法律服务,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品牌,支持新能源、电商产业等专业仲裁平台建设,助力企业解决好经营发展中的“烦心事”。

    五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着力提升服务质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政务服务“高效集成”,集聚涉企服务资源,打造集成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审批服务和法律、金融、人才等增值服务。政企沟通“常态长效”,建立常态化政企恳谈会机制,推行“换位跑一次”,倾听企业诉求,精准破解发展难题。营商生态“持续优化”,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亲商、安商、尊商、重商良好氛围。

    围绕“五个环境”建设,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年度重点工作举措,既有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的工作,更有直接服务经营主体、获得感强的务实举措,下面我重点向大家介绍其中的10条:

    一是推行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中办理模式。回应跨区域分支机构简化营业执照办理、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方面的需求,出台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证照集中办理便利化实施方案,统一全省登记标准,建设全省统一平台,实现统一申报、线上集中办理、批量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这项改革落地后,全省范围内连锁食品经营机构分支机构办理就能实现“一次登录、一次填报、一次领证(照)”。

    二是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用地改革。全面深化用地用海用林合并审批,协同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个阶段的全部测绘中介服务事项整合为3个,推动“一套成果”跑完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同时,将建设项目规划、消防、档案、人防等环节验收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一次申请、统一受理、联合勘验、限时办结”。

    三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推广“科技金融服务直通车”,扩大“苏科贷”规模,今年新增超150亿元,举办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对接会,力争全年全省新增科技领域专项贷款超3300亿元。开展省级政策性科技保险工作,全省首个统一的政策性科技保险产品“江苏科创保”正式落地启动,普惠性基础方案5000元保费即可获得160万元风险保障。试点期间省财政还将给予50%的保费补贴,投保企业可“免申即享、直接减免”。

    四是支持优秀企业上市。开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申报,建立省级优秀企业上市推荐对接机制,优化完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形成“发现—培育—推荐—上市”的全程服务闭环。

    五是提升多式联运和通关效率。推广“铁路快速通关”模式,企业在启运地一站式办结全部通关手续,货物运抵出境口岸换装后直接离境,也就是“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目前,九成以上通过铁路进出口的货物,可以通过这一模式便捷通关。推行铁路箱下水运输模式,铁路集装箱运至港口后直接整箱装船出海,实现“一箱到底”,运输时效可提升30%以上。

    六是50%以上依法必招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改革现行本地专家评标方式,打破评标地域限制、共享优质专家资源、防范围标串标和“人情评标”,明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类型和规模标准,制定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建立“主场+副场”协作机制,对评标过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切实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公平性。

    七是提升企业账户服务便利度。开展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优化风控模型,根据客户合理需求、行业特征、企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等,动态调整非柜面限额,支持企业在开办、变更、注销同时联办账户业务,提升企业银行账户服务体验。

    八是健全企业破产救治机制。实施小微企业破产救治机制,推行简易破产程序,推动困境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市场。完善大中型民营企业破产救治机制,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分类施策。深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协作机制,深入实施“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完善配套的个人债务清理与信用修复机制,帮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摆脱困境。

    九是加力整治网络“黑嘴”“黑职介”。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e臂之力·利民护企”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项工作,依法惩治涉企网络谣言、恶意炒作涉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黑职介”“就业欺诈”等行为,重点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经营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营造法治、公平的良好环境。

    十是组织开展各类对接活动。开展各类产业链对接活动200场、“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100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场活动超百场,以及“跨国公司江苏行”“走进跨国公司总部”系列活动300场以上。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我们将始终聚焦经营主体所需所盼,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苏安心经营、舒心发展。也请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林康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已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请问省发改委下一步将如何做好《条例》和《行动方案》的衔接落地,更好保障民营企业安心经营、轻装上阵?

    林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谢您的提问。非常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苏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全省民营经营主体占全部经营主体的九成以上,民营经济是江苏经济的“半壁江山”。今年一季度,全省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8.2%,占规上工业总量的比重超过一半、达53.6%;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六成;民营外贸企业进出口达933亿美元、增长10.7%,占全省外贸总额的四成。

    我们坚持立法和政策同步衔接,把《条例》中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原则、制度规范,细化落实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中。《条例》围绕大家最关心的公平竞争、要素支持、创新发展、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展开,与《行动方案》中“五个环境”建设相呼应,做到法规定规矩、政策抓落地、服务抓细化,实现一体贯通、无缝衔接。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着力推动《条例》和《行动方案》同频发力、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条例》宣贯落地,让政策红利真正直达企业。围绕《条例》落地见效,我省先后出台一系列专项政策,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全社会支持民营经济的氛围越来越浓。今年4月,我委出台促进民间投资14条举措,明确在更多领域放开门槛,落实民间资本参股10%以上的硬性要求,真正让民间资本有舞台、有机会。后续,我们还将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两重”“两新”,推动更多民间资本加入优质项目建设。

    二是全力破除发展壁垒,真正让民企享受到平等待遇。过去一段时间,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是“政策一样、待遇不一样,资源一样、拿不到手上”。我们在《条例》和《行动方案》里专门作出回应,从制度上杜绝区别对待。一方面,持续清理市场准入的各种显性、隐性壁垒,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另一方面,聚焦融资、用地、用工、数据等关键要素,持续优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各类资源和公共服务。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库,连续3年发布重点项目清单,每年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与省重大项目一体保障、一体推进。今年1-4月,200个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276亿元,完成率达42.9%、超序时进度9.6个百分点。

    三是常态化靠前服务,实打实帮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从去年4月开始,省发改委专门推出委领导与民营企业月度座谈机制,围绕企业关心的民间投资、出口贸易、绿色低碳转型等热点问题,已召开专题座谈会13场,面对面听诉求、点对点解难题。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完善常态化沟通服务体系,坚持企业有需求、我们有回应,问题有台账、解决有闭环,实实在在帮企业减负松绑、稳经营、稳预期,持续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谢谢大家。

    香港商报记者:金融生态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省委金融办在以高质量金融供给支撑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聂振平(省委金融工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省委金融办坚持以金融生态提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通过精准、普惠、高效的金融供给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资源可得性和企业获得感,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聚力科技金融突破,多维度赋能创新营商环境。针对科技企业和科创活动风险高、融资难等痛点,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助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建设“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联合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研发上线江苏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苏科融”,实现科技企业“一站式”线上综合金融服务,目前已入驻机构60家、推出金融产品182款。构建“股债贷保担”全周期服务体系,有效打通金融资源壁垒。二是健全科技保险保障机制。会同省有关部门首次建立政策性科技保险体系,同时鼓励保险机构针对OPC、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创新科技保险产品。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的融资难题,发挥保险增信功能,打造“科技+保险+信贷”一体化服务场景,落地首单“江苏科创保·保贷联动”,助力企业在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获取信贷支持。三是夯实科技金融创新基础。指导江苏银行联合华泰证券、紫金财险、江苏信保集团、省高投集团等,共建江苏省科技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探索打造“资源集聚、智力支持、标准输出、服务赋能”的一体化科技金融创新枢纽,持续提升科创企业多元金融服务能级。

    第二,做强资本市场赋能,多层次优化产业营商环境。通过完善全链条培育、畅通上市通道、提升服务精度,为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供优质资本市场服务。一是深化交易所战略协作。落实省政府与沪深北交易所战略合作协议,会同交易所举办科创板“1+6”政策宣介会、江苏资本市场服务苏北行、走进百强县、园区行等系列综合服务活动。今年1-5月,全省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3家、首发融资118.52亿元,均居全国第一;截至5月末,全省境内上市公司共733家,其中科创板、北交所上市数量均保持全国首位,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资本市场支撑。二是建好上市培育载体。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助力实现融资228.38亿元、汇聚企业1826家。落实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政策,在全国首创“绿色通道+直联审核”、新三板区域辅助审核等机制,去年推动20家企业“新三板”申报、数量居全国第一,截至今年4月末累计实现26家企业成功挂牌。依托“证券江苏”平台建立全链条企业推荐机制,扩容升级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三是做精企业上市服务。汇聚交易所、券商、银行、律所、协会等多方面资源,组建“鑫锋上市服务队”,打造“新企点”培训、“创融江苏”路演特色服务品牌。高效运营北交所江苏企业培育基地,高质量建设江苏企业上市香港服务基地,构建高水平开放营商生态。

    第三,厚植全域金融生态,全方位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以制度化、标准化、示范化建设,打造信用为本、依法治理、公平有序的金融生态,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一手抓制度设计,今年初,牵头出台省优化金融生态19条措施,协同17个省级部门完善制度体系;一手抓示范创建,以分层分类示范引领,持续提升基层金融服务能力,在全省创新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评价工作,以县域金融生态优化提质带动全域营商环境升级,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公平的金融营商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省委金融办将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金融资源供给,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撑江苏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谢谢大家。

    央广网记者:《行动方案》提出“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请问省科技厅有哪些具体落实举措,更好地推动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高飞(省科技厅副厅长):感谢您的提问。江苏肩负国家科技创新格局第一方阵的光荣使命。企业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力军,目前全省85%的研发投入、89%的授权专利、80%的科技平台和创新创业人才均来自企业。省科技厅将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科技金融”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抓好落实,全力为企业创新创业铺路搭桥、保驾护航。

    一是疏通金融活水,精准灌溉企业“全生命周期”。在科技型企业融资方面,将通过“组合拳”放大金融赋能效应。推广“科技金融服务直通车”,优化“苏创积分贷”等特色产品,扩大“苏科贷”规模,确保今年新增“苏科贷”支持超150亿元。会同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深入开展省级政策性科技保险工作,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举办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对接会,搭建金融机构、企业和高新园区对接平台,力争全年全省新增科技领域专项贷款超3300亿元。同时,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的“杠杆”功能,加快推进产业专项基金和产业子基金的组建与落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二是打通关键堵点,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走向“生产线”。在源头端,聚焦激发活力,推动全省高校院所赋权改革全覆盖,高标准建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把成果的处置权、收益权真正给到科研人员,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在中间端,跨越科技成果转化“死亡之谷”,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技术验证和商业化评价,打通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

    三是推动科产融合,构建供需精准匹配的“生态共同体”。建立“企业出题、院所解题”的联合攻关机制,让真正了解市场痛点的人来出题目、出资金,让高校院所来解题、答题,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全面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打破信息孤岛,定期发布高校院所创新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两项清单”,让科研供给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科技成果的高效变现。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省科技厅将着力营造激励创新的研发生态、创业生态、创投生态,持续优化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式的创新服务体系,更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生机活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科技力量。

    谢谢。

    交汇点新闻记者:《行动方案》有不少关于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服务的创新举措。请问省自然资源厅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打算?

    林颢(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谢谢您的提问。土地要素是项目落地、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应保尽保”工作导向,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护航行动,全力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提速增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土地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流程简、事项少”。将省、市、县各级重大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跟踪系统管理,构建“一市一策、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专员”服务模式,全面实行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管理,目前2026年度550个省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率已达80%。全面深化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进一步健全“七个一”工作机制,实现用地用林“一窗进出、一网通办、限时办结”,2025年完成联动审批568件,申报材料精简35%,审查时长缩短37%。全面推行“多项论证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用矿、用湿等专题论证事项,实行“一本报告、一次论证、一份意见”综合论证模式。从目前已开展的实践案例看,审批材料、审批时长、编制费用分别可压缩70%、60%和40%左右。今年5月下旬,顺利组织全省首个跨设区市用地项目的“多项论证合一”,实现我省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新突破。

    二是创新土地供应模式,让企业“拿地快、用地活”。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供应方式。去年底,印发《江苏省工业用地“标准地”配置工作指引(2025年版)》,持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服务模式,支持灵活采用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形式供应工业用地,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今年5月,太仓市依托工业用地“标准地”配置模式,高效保障苏州市重点项目南华机电二期航空装备项目落地,实现“拿地即开工”。着眼城市存量提质增效新阶段新要求,统筹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既有建筑功能合理转换。明确混合、兼容用地规划管控、供地方式和地价计收规则,支持各地细化混合、兼容正负面清单和管控要求。同时,允许各地制定既有建筑临时利用管控规则,鼓励用好5年过渡期政策,支持探索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

    三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实现“一码通行、便民惠企”。通过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编制唯一“身份码”,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工作机制,实现建设项目在选址、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全流程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不动产“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办理后,未经权利人同意,该不动产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处置,有效防范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等风险。2026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预告登记6.2万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广“量化登记”模式,对商品房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项目,按套(幢)房屋建筑面积占宗地总建筑面积比例,划分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构建房屋、土地份额、抵押融资一一对应的精细化登记模式,支持企业按套(幢)解押后销售,减轻企业还款压力与融资成本。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加强案例引领,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水平。

    谢谢大家。

    江苏交通广播网记者:《行动方案》提出“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请问省数据局在打造优质政务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推进举措?

    张旻(省数据局副局长):谢谢您的提问。省数据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创新,推动服务内容扩面增效,让企业和群众更加有感有得。一是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2025年国家和省定的27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部上线运行,其中3个入选全国典型经验案例,累计服务企业和群众超4000万件次。二是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苏服办”注册用户超1.55亿,月活用户突破2200万,政务服务可网办率超过98%,上线移动端集成服务应用2396个。三是数字政府能力支撑进一步夯实。完成省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上云,建成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全省一体化数字资源底座“苏政源”加快推进,“一表通”系统建成使用。四是政务服务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热线地方性法规《江苏省12345热线条例》,颁布实施《江苏省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推动我省政务服务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下一步,省数据局将认真落实《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打造优质政务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推动涉企“一件事”落地见效。对近两年推出的企业开办、迁移、注销、信用修复等29个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业务重塑、流程优化,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好办、易办”。推进“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等6个2026年国定“一件事”尽快落地见效。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办理”等省定“一件事”,扩大涉企服务覆盖面。依托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企来办”企业服务热线、12345热线百科和“晓苏”政策问答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办事服务。

    二是以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数智化”三化为抓手,系统推进政务服务治理能力和效能提升。今年在公安、民政等9个部门率先开展事项标准化建设,预计202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聚焦企业需求,推动全省涉企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要素一致、数据同源、服务同质。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集成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专区),集聚涉企服务资源,贯通线上线下渠道,推进平台融合、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和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加力推进“智慧晓苏”智能体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数智化水平。

    三是以“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惠企财政资金“免申即享、限时快享”。建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统筹、省数据局提供平台建设和数智化支撑、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分级落实的协同推进机制,合力推动惠企财政资金“免申即享、限时快享”。除特殊情形外,符合条件的惠企财政资金全部实现“直达快享”。省数据局将完善“一企来办”平台功能,提供企业申报入口服务,加强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部门业务奖补系统对接贯通,实现惠企财政资金“一平台直达企业”。

    四是以“换位跑一次”为切入口,及时发现解决涉企服务中的卡点难点。今年3月,省数据局组织13个小组分头到各设区市和65个县(市、区)开展“换位跑一次”活动,4月组织9个小组到各地对“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回头看”,多形式排查梳理涉企服务问题百余项。我们正在组织全省政务服务系统逐项核查、逐条整改并举一反三,持续优化涉企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助力企业发展成长。

    谢谢。

    现代快报记者: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请问围绕落实《行动方案》,省市场监管局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

    潘闵(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感谢您的提问。市场监管工作与广大经营主体密切相关,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的感受最直观。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紧盯经营主体急难愁盼,用心用力用情优服务、解难题、增活力。根据《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我们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准入增效,让通道更顺畅。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企业开办、变更、迁移、注销等“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人工智能在登记注册领域场景应用,实现企业名称智能推荐。通过出台便利化实施方案、开发集中受理平台、优化实名认证方式,推进连锁食品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动、集中办理。

    二是梯度培育,让帮扶更精准。聚焦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对生存型强扶持、成长型助提升、发展型促升级。加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力度,深化“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引导其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用足“苏质贷”等融资工具,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全链条梯度培育体系。

    三是监管护航,让竞争更公平。聚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出台《江苏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健全竞争规则,统一执法尺度,纠治“内卷式”竞争。加快制定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通用规范》,构建统一标准体系,减少企业研发创新“后顾之忧”;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反垄断执法护企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执法提质,让行为更规范。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迭代升级轻微违法免罚轻罚制度,动态优化免罚轻罚清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精细化治理,优化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执法裁量标准。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控检查频次,强化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潘闵先生。这次印发的《行动方案》,可以说内容丰富、干货满满。请各位媒体朋友帮助宣传解读,持续关注和报道江苏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和典型案例,共同助力广大经营主体在江苏蓬勃发展。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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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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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女士,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闽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吴焱炜先生,省国资委副主任何元胜先生,省税务局总经济师王超女士,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吴中东先生,江苏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丁文恪先生,请他们介绍《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韩小平。

    首先,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女士作情况介绍。

    金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首先,介绍《政策措施》的制定背景。

    一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部署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去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完善制度政策,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去年12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规划调整、过渡期政策优化、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制定十一条政策举措。这些上位要求为我省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紧密结合江苏发展实际。我省城镇密集、人口密集、经济密集,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推动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和短板,对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去年11月省委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推进江苏城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都提出要推进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人居改善、新业态发展相结合,为制定适应我省需求的城市更新政策措施明确了方向和路径。

    三是注重务实解决难点堵点。自2022年省委、省政府部署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以来,通过省级试点项目的实施,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路径。结合对试点项目的跟踪和地方实施反馈,目前,各地在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规划、土地、建设、资金、审批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亟待有效破解。通过对问题和诉求的系统梳理、分类研判,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是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走深走实的现实需要。

    接下来,向大家介绍《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政策措施》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聚焦问题导向,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政策措施》紧扣城市更新实践中反映最集中、诉求最迫切的政策堵点,针对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比如,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提出通过精简报审材料、推行容缺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衔接机制;支持老旧厂房更新项目采用消防查验报告替代竣工验收报告,优化消防审验。

    二是聚焦系统集成,构建全链条政策供给。《政策措施》注重整体性、协同性和多部门联动,形成了从要素保障到主体赋能再到流程优化的相对完整政策链条。比如,以规划编制的弹性和灵活采用协议出让等供地方式,保障项目“进得来”;以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引导居民和社会主体多元参与,保障项目“落下来”;以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优化审批流程,保障项目“动起来”。

    三是聚焦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探索实践。《政策措施》鼓励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探索空间。比如,在规则细化方面,支持各地在建筑功能和土地用途合理转换、用地兼容混合开发等方面制定正负面清单,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出台豁免清单,鼓励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在机制创新方面,支持探索建立“申请制”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实施机制,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平衡机制,制定土地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等管理办法。

    四是聚焦民生优先,多措并举提升空间品质。《政策措施》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作为政策发力点。比如,在老旧住房改造方面,支持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运用提高容积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明确可结合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优化教育、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整合闲置房产土地,用于高校学生宿舍、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场所建设

    五是聚焦资金保障,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政策措施》重点围绕更新项目“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既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又要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比如,在财政资金方面,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方式,发挥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在市场化融资方面,支持探索发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有经营性收益、收费明确的使用者付费基础设施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更新资金保障难题。

    《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我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更为清晰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为更好地发挥政策实效,助力更多项目落地实施,目前,我厅正一体推进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城市更新项目库建设,同时建立重点项目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推动政策精准对接。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和培训指导,支持地方结合实际进行政策细化,共同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新成效。

    媒体朋友们,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是江苏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此次《政策措施》的制定,是我省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出台省级城市更新支持政策的体现。接下来,我们还将聚力推动出台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发布省城市更新“十五五”专项规划,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最后,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和支持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多宣传、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金文女士。下面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闽先生作情况介绍。

    李闽(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持,是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25年召开的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均对做好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撑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深入调研分析基层诉求和反映突出问题,系统梳理近期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从优化管理措施、丰富政策工具、明确解决路径、提升服务效能、鼓励探索创新等方面形成一系列规划和土地新政策、新举措,着力全链条解决城市更新中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地价计收、许可管理、产权归集和用途转换等方面难点堵点问题,服务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刚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金文副厅长介绍了《政策措施》的总体情况,下面根据安排,我简要介绍《政策措施》中规划和土地政策相关情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优化规划管理支持政策,更加强化弹性适配。着重从规划编制、指标配置、容积率管理、规划调整机制等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在规划编制上,建立刚弹结合、逐级深化的规划管理机制,优化总体规划传导要求,结合更新需要编制详细规划,明确单元和街区层次差异化规划管控要求,允许通过预留留白用地提高规划布局弹性。在指标配置上,着力增强规划指标适应性,既结合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也允许在规划编制实施阶段按不低于现状优化更新地块规划指标,解决更新改造中难以满足现行标准规范的问题。在容积率管理上,针对更新中常见的增加容积率需求,鼓励实施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奖励、转移等支持政策。如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等更新项目,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新增建筑面积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制约;在规划条件外对多保留不可移动文物、多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贡献,可按贡献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充。在规划调整机制上,建立与更新治理需求相适应的详细规划调整机制,允许动态维护详细规划并简化审批论证等程序,允许探索将详细规划审批权依法委托至设区市政府,提升规划编审质效。

    二是完善更新改造供地政策,更加突出灵活精准。着重从供地方式、混合兼容开发、用途合理转换、联动成片开发、地价计收规则等多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在优化供地方式上,进一步明确可协议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的具体情形,支持采取“带方案出让”、探索综合评价出让,支持以租赁、有限年期划拨等方式临时利用空闲建设用地,灵活匹配不同更新项目用地需求。在鼓励用地功能兼容和混合开发利用上,明确不同情形对应的规划管控、供地方式和地价计收等管理规则,积极适应业态融合发展需要;对在原批准的建筑规模内进行兼容改造、符合正面清单的,无需调整详细规划、可不增收土地有偿使用价款;更新项目符合混合开发正面清单的,视为符合详细规划。在支持既有建筑功能和土地用途合理转换上,积极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允许各地制定既有建筑临时利用管控规则,符合功能转换正面清单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鼓励用好5年过渡期政策,支持探索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除商品住宅和法律法规政策等明确需收回的,可以协议方式供地。在鼓励联动成片开发上,明确可采取收储再供地,按份额定量不定位分割产权,土地组合供应、整体供应,以及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置换等方式,支持连片实施更新改造。在土地使用年期上,明确更新中常见的混合用地、土地并宗的使用年期确定规则,支持各地探索工商业用地续期管理规则,稳固各类更新主体改造信心。在地价计收规则上,着力降低更新投入成本、提升更新改造意愿,明确最新工业用地地价管理政策,对现有工业用地实施增容改造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增加建筑面积的,不动产登记时予以标注,转让时按规定或约定补缴土地价款。

    三是创新不动产登记方式,丰富产权问题解决路径。针对更新改造中面临的复杂产权问题,提出优化产权归集、不动产登记服务等支持政策。在产权归集配置上,既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可按照相关化解政策妥善处置后予以登记,也提出更新启动时、更新过程中和更新完成后的产权归集与析产具体操作路径。在优化登记服务上,对混合兼容复合利用的,明确可以分用途、分空间层次设权和经分割审批后办理登记;允许通过运用预告登记、“带押过户”、“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带封过户”等多种方式,降低资产盘活和更新改造成本。

    此外,《政策措施》还提出增加容积率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实行规划许可豁免制度、简化规划许可审批流程等支持措施,进一步提高规划和土地政策在城市更新应用场景中的适用性。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抓手,强化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地集成组合、用足用好支持政策,积极总结推广典型案例与经验做法,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李闽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们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开展城市更新需要大量资金保障。请问省财政厅如何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

    吴焱炜(省财政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苏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扩内需补短板、增投资促消费的重要抓手,同时也关系千家万户民生福祉。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资源支持城市更新。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24—2025年,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累计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中央资金347亿元,支持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等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支持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2024—2025年,累计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0.9亿元,其中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超过20亿元、城中村改造超过10亿元,有力支持各地改造工作开展。

    三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2025年,我省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中,有146.65亿元支持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领域公益性项目。

    四是统筹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更新。2024—2025年,下达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历史文化保护、绿色建筑发展等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

    五是实施“城新贷”财政贴息政策。2024年4月,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城新贷”贴息政策,采用“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截至2026年4月底,累计下达贴息资金4.28亿元,引导合作银行与企业签订项目209个,成功放款481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落实《政策措施》有关要求,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运用拨改投、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更大力度支持城市更新,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请问省国资委在盘活国有企业存量低效闲置房产、土地,支持城市更新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何元胜(省国资委副主任):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江苏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关注。盘活国有企业存量低效闲置的房产、土地,是提升国企经营质效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城市更新、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

    前期,我们对全省国企持有的房产、土地组织开展了排查摸底和统计分析,基本掌握了国企存量房产、土地的规模、分布及使用情况。各级国资国企建立了工作台账,梳理形成了重点项目盘活清单,并结合自身实际,综合采取作价出资、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方式,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近期,我们深入调研各地盘活资产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导企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存量房产、土地高效利用,积极支持城市更新。各地已形成一批特色做法:如,南京国企依托公交场站资源,制定差异化开发策略,将闲置空间改造为服务综合体等,更好服务市民生活;苏州国企瞄准低空经济产业风口,创新运作“链主+基金+基地”模式,把闲置土地打造为低空经济产业园,集聚多家链上企业,打造产业新标杆;无锡国企将闲置房产改建为人才公寓,满足人才“安居”需求;宿迁国企建设运营宿豫区中运河老粮库项目,打造集文化传承、休闲旅游、精致商业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成为地方文化新地标、市民休闲好去处。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认真落实全省城市更新工作部署,梳理总结各地资产盘活的典型案例,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支持国有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将存量资产盘活与城市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发展、住房安居保障、民生服务提升等有机结合,“一地块一策”分类处置,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为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谢谢大家。

    央视网记者:我们注意到,《政策措施》中有不少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请问省税务局有哪些落实举措?

    王超(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感谢您的提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省税务局一以贯之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坚决把每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政策措施》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支持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提供公益性设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例如,在此过程中,纳税人的房地产被依法征收、收回或需要搬迁自行转让,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二是支持城中村改造。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从三个方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辅导力度。通过“税费政策直播间”、纳税人学堂等方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合规宣传辅导,让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二是进一步加大直达快享力度。持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机制,将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精准推送给纳税人,切实打通税收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三是进一步加大快办智办力度。除个别法定核准类优惠事项外,其他大部分优惠政策实行“申报即享”,同时,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流程嵌入,积极融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涉税事项快办智办。

    同时,立足税务职能,着力构建助力城市更新的智能型、精准化、高效率的政策落实体系,切实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细,积极推动税收政策红利加速释放,为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谢谢。

    微博江苏记者:请问在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中,省发展改革委有哪些支持政策?

    吴中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江苏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扩大有效投资与城市更新相结合,用足用好各类投资政策工具,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为全省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调整设立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重点支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含危旧住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提升、老旧厂(街)区改造等方向。当年我省向国家争取超过1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市更新相关项目建设。

    二是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省是首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专项债券可以投向城市更新领域中有收益的项目,还可以用作项目资本金。2025年、2026年我省共安排用于城市更新领域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超过200亿元。

    三是抢抓机遇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以来,国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城市更新中的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我省一大批项目获得国债资金支持。

    四是用好其他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具有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有经营性收益、完全使用者付费的项目,实施PPP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利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城市更新相关领域项目资本金。

    下一步,我委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在规划编制、项目谋划推进、资金争取等方面全力支持,抓好城市更新行动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地落实。

    谢谢。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开展城市更新离不开金融信贷的支持。请问江苏金融监管局在优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丁文恪(江苏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江苏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工作,优化金融服务,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主要开展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在我省落地,有力补充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指导辖内政策性银行积极对接发改部门,加快资金投放,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领域。截至目前,辖内政策性银行已对80多个城市更新项目投放资本金超90亿元。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指导辖内国开行和农发行与100余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签约,发放专项借款超1100亿元,支持全省近9万户居民完成城中村旧房改造。

    三是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水电气暖、交通仓储、通信、城市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改造等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截至2026年3月末,辖内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贷款余额超9万亿元。

    四是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作用,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更新改造。截至2026年3月末,辖内金融机构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超2000亿元。

    下一步,江苏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有关要求,指导政策性银行用好、用活、用足第二批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我省城市更新项目的资本金。进一步督促辖内金融机构跨前服务,主动对接地方城市更新项目清单与融资需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量身定制差异化金融产品,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各自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同时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为我省城市更新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丁文恪先生。城市更新关系民生,也连着发展,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请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多宣传报道江苏推进城市更新的生动实践和典型案例,共同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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