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我省农业普查工作,对于全面摸清新时代我省“三农”家底,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省政府设立江苏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密切部门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落实普查经费和人员保障,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按时拨付到位。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网信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