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江苏金融监管局印发《江苏省“交运租”财政贴息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简称“交运租”)给予财政贴息。《实施方案》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融资租赁行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扩大覆盖面,降低企业成本
为何要推出“交运租”财政贴息政策?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去年,江苏推出了“交运贷”财政贴息政策,收效良好,本次新政的出台,是为了扩大政策覆盖面。“交运贷”仅针对银行项目贷款,而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融资租赁购置设备也较为普遍。比如企业有购置船舶、货车、叉车、吊车等的需求,但无力或不想一次性投入大额资金购买,往往选择融资租赁方式,由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设备,再由其向金融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以获得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企业支付极低的名义货价(指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支付的一个象征性金额以获得租赁物所有权,通常远低于实际市场价值)后,即可获得设备的所有权。政府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给予贴息,有助于显著降低企业购置设备的融资成本。
据了解,此次江苏选取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融资租赁财政贴息试点机构,对试点金融租赁公司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投放的“交运租”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
提供区别于传统银行贷款的重要融资方式
江苏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财政实力最强的省份之一,交通基础设施需求旺盛(如港口、航道、高铁、城际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物流园区、新能源交通工具等),项目质量总体较高,发达的制造业和物流业催生了大量的交通运输设备(如船舶、工程机械、物流车辆、新能源车船)的融资需求。
“对省内交通运输企业而言,享受‘交运租’贴息为其购置交通运输设备给予了切实融资补助,有助于鼓励相关企业更新旧设备。”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客户经理夏雪向记者举例:2025年初,扬中市公交经营主体——中扬公交16台公交车使用年限届满,急需外部融资,用以更新适合老龄化的低入口纯电动公交车。从合作厂商宇通客车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江苏金租付款1365万买下16台公交车并租赁给中扬公交。中扬公交正式告别燃油燃气公交车,全面进入“新能源公交车”时代。
“对于企业来说,‘交运租’提供了一种区别于传统银行贷款的重要融资方式,特别是对于资本金要求高、投资回收期长的交通项目或设备购置,融资租赁是更灵活的解决方案。”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析。企业无需一次性投入巨额自有资金购买设备或进行建设,释放流动资金用于核心业务运营。相比贷款,经营性租赁可以实现“表外融资”,不增加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改善资产负债率。租金支付通常分期进行,有助于平滑企业的财务成本支出,避免大额资本支出对当期利润的冲击。
《实施方案》具有三方面特点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政策覆盖面广,贴息范围涵盖交通运输工具、转运接驳设施及设备等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二是申报渠道通畅,符合“交运租”贴息范围和条件的项目承租人,进入“江苏交通云”App的“交运租”专栏进行自主填报,审核通过后即被纳入全省“交运租”项目储备清单。三是贴息获取便捷,按照“免申即享、直接减免”原则,贴息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试点金融租赁公司。
据了解,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单位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单位年度省级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项目不可同时享受“交运贷”“交运租”财政贴息,单个单位同时享受“交运贷”“交运租”财政贴息支持的,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交运贷”“交运租”共享额度,贴息资金不超过1.5亿元,额度用完即止。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与实施,推动“交运租”财政贴息政策落地,取得实效。同时,定期对政策成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优化政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