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6-09 10: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三条明确,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当事人权利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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