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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5〕1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