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省公安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03 11:01


(一)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因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提供分割财产后独立的房产所有权证;
(三)因离婚申请分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法院离婚调解书。农村地区因结婚、分家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申请分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户主和拟分户人员协商一致意见书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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