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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入选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时间:2025-02-07 15:13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根据该方案,苏州为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对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提出4方面要求,包括系统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功能提升、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集疏运体系、健全国家物流枢纽间的合作机制、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等。

2018年,苏州已被列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并拥有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2个、省级示范物流园区13个、省级重点物流基地17个,数量均居全省首位。2024年年底,苏州港成为全国首个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千万标箱的内河港,将连续15年位居长江第一。

2024年10月,苏州入选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以苏州港航集团为建设运营牵头主体,紧邻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和京杭运河,包括两个片区,总占地面积6.14平方公里。其中东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主要载体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物流园,占地面积约3.22平方公里;西区位于姑苏区与苏州高新区,主要载体为三大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即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苏州高新区综保区东区保税物流园、传化公路港等,占地面积约2.92平方公里。

下一步,苏州将继续打通物流“筋络”,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创造更良好环境,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注入更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