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时间:2024-09-13 16:23 来源:常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常州市日前出台《常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该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减排。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总体达标、比2020年下降10%,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产业集群、园区绿色转型升级,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

二是推进能源高效利用,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

三是优化调整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实施绿色车轮计划,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

四是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扬尘精细化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五是强化协同减排,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深度治理,推进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整治,推动大气氨污染防控。

六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七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大气监测和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加大技术攻关支持力度。

八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强化标准引领,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

九是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落实各方责任,推进全民行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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