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抓好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切实加强药品购销渠道等关键环节监管,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监管的通知》。
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购销渠道质量管理,《通知》指出,一是加强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加强购进渠道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三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落实药品追溯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结合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等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检查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购进渠道等关键环节,以“票、账、货、款”一致性等为切入点,切实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要依法依规处置,该整改的监督企业限期整改,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对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问题线索,要严格排查上下游产品流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对查实经营企业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严惩,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吊销;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强化对违法犯罪行为利剑高悬、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