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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立法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立法,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4年1月,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以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结合省情实际,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校园食品、网络食品、预制菜等方面作出新规定,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强化食品源头治理
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把紧食品安全源头关。一是严格生产管理。全面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病虫害疫病监测,提高用药精准性,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和安全使用指导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对假劣农药、违法添加等打击力度。积极引导种养殖主体严格执行“间隔期”“休药期”制度,严格按照农兽药标签范围用药。二是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基层机构监测参数覆盖面。督促重点地区针对易超标药物和禁用药物开展产地速测,全面推广胶体金快检技术,推动落实重点品种上市前必检、风险参数必检,规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严把农产品上市关口。三是坚决执法打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发挥检打联动作用,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执法倒逼,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推动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省群众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连年上升;连续七年在国务院食安委考核中获得A等次。
一是系统推进,监管能力水平稳步提升。推进智慧监管。持续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新增“三件事、三本账”统计分析功能;完善食品经营监管系统,推广使用“码上食安”功能。推进信用监管。制定食品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方案,将信用分类监管要求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抽检,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用监管工作措施。
二是聚焦重点,风险防控质效有力提升。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完善“一企(坊)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推动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省共开展食品安全抽检68万批次,不合格处置率达100%。深入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回头看”,及时查找核查处置方面存在问题,跟踪问效核查处置的有效性。及时公布食品抽检结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每年通过省市联动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快检结果验证,进一步规范各地食品快检使用。
三是服务民生,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深化。全面推进“生鲜灯”禁用排查治理。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将禁用“生鲜灯”列为省局重要工作。全省共进行宣传动员3012次,检查经营主体15127家次,发现问题1065家。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对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坚持问需于民。深化开展“百企千坊”帮扶行动,2023年共对30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800余家食品小作坊进行风险排查和技术帮扶,举办江苏省名特优食品小作坊美食系列展销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抽检群众指定食品1.6万批次。
总体看来,当前全省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但还存在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为抓手,指导各地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考,提升从业人员特别是流动从业人员履职能力。以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校园食品等为重点业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采购、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