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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一次性湿巾塑料污染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塑料产品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助推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在湿巾产品质量监管中积极作为,对标工作任务,依法履职尽责。
一是组织开展湿巾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工作。2022年和2023年,每年分别组织实施了30批次湿巾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工作(2022年、2023年均在生产企业7批次,实体店采样17批次,电商平台采样6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其中,2022年和2023年含江苏企业生产的产品各为9批次、10批次。2024年,部署安排了100批次湿巾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任务,近期将按时间节点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是注重塑料污染物治理相关标准研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或参与起草《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等相关国家标准,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省地方标准,鼓励企业自主制定《塑料固废智能清洗回收造粒生产线》等相关企业标准。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湿巾产品质量监管和塑料污染物治理标准体系研究,推进相关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自主制定一次性可降解湿巾相关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