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0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
时间:2024-07-05 16:41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号:默认

秦菊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的建议。近年来,我省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7号),完善市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机制。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制定《江苏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苏民养老〔2022〕14号),着力构建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市场供给、服务标准、综合监管四大体系。“十四五”以来,省民政厅围绕构建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圏”,指导各级养老服务资金向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购买服务等重点项目倾斜,扩大供给的同时培育市场主体。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和发展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二、关于鼓励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先试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推动养老机构服务向社区居家老年人延伸。鼓励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机构养老资源与社区养老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照护、文化娱乐、助餐等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截至目前,全省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8万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近500家、老年助餐服务点8300多家、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000多个。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协同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为发展“床边、家边、周边”的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县域层面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三、关于在服务功能方面专业化、多元化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重心向居家社区倾斜,取得积极进展。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入选“十四五”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省级同步开展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首批11个县(市、区)通过验收。同时,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全省建成家庭病床超过2万张、家庭医生工作室1968个,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慢病随访、用药咨询等。依托社区各类网络化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有效衔接,为老年人提供“身边的医养服务”。截至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全省85%的社区,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急等服务;标准化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具备短期照料、长期照护、探访关爱、文体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强化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功能,增设一批护理型养老床位,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长期照护等服务。

四、关于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从业证书的建议。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入职奖励、岗位津贴、培训补贴政策,打造“学历教育+实习实训+职业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省民政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共建全国首家本科起点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省内共有83所高职、中职院校和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实施康养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轮训养老护理员40余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首批168人获评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动制定配套激励政策,鼓励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养老服务,提升行业专业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您的宝贵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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