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2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政策引领、科技助力,促进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的建议)
时间:2024-07-05 16:40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号:默认

高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策引领、科技助力,促进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的建议》收悉,经与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发展要素支撑”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着力强化制度设计、优化政策环境、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创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将“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列入规划重点内容,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做出制度性安排。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养老服务人才支持政策。省级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市县用于包括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发放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等在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完善面向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养老志愿者等的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从业者获得感。

目前,国家已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符合规定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按 90% 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的房屋、土地免征契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省级出台了多项面向养老从业人员的补贴政策,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在养老机构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按资格等级给予500元-5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最高6万元。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根据养老护理员的工作年限、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按月发放岗位津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基工程”,持续强化政策供给,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用足用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以政府补贴性培训为引导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培训供给体系,培育更多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撬动优质社会资源投入康养培训领域,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素质和工作质量。积极配合税务等相关部门,落实好现有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养老服务企业对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关于“科技助力与创新应用推广”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工信、科技等部门,不断创新服务场景,加强智能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赋能。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共同制定《江苏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力打造智慧健康养老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技术攻关,扩大产品供给,加强企业培育,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平台支撑,催生一批数字化智慧健康养老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全省共有76家重点企业、86个智慧健康养老优秀产品(服务)进入项目库,其中42个产品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共创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14个、示范园区1个、示范街道(乡镇)18个、示范基地4个,总数居全国前列。此外,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首部省级地方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提出了可执行、可量化的工作规范,填补了国内“互联网+养老”服务建设标准的空白,是养老服务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成功范例。下一步,我们将以科技创新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合工信、科技等部门加强技术攻关,鼓励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研究,推动养老医疗、康复辅具等领域取得更多技术成果。加强精准施策,培育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养老服务研发投入,促进智慧养老成果转化。同时,充分发挥政策示范效应,积极引导我省优势科研单位针对老龄化进程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等技术标准体系和解决方案,聚焦老年康复治疗、健康膳食指导等需求,推广一批智慧养老适宜技术。

三、关于“举办养老服务与科技创新对接会”的建议。我省从2012年开始举办 “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目前已经成功举办12届。依托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平台,向国内外充分展示江苏养老服务发展成效,包括各类智能化、信息化养老服务企业、场景和运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总体目标,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积极推广应用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加强“互联网+智能设备”的落地应用,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着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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