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3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4-07-05 16:39 来源: 江苏省民政厅 字号:默认

杨志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资本投入的建议。近年来,我省着力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强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政策建设方面。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养老服务纳入法z治化、规范化发展轨道。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苏办发〔2022〕62号),推动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人人享有。省民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多项政策,涵盖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服务网络、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要素保障、人才建设、综合监管等养老服务各领域各环节。资金投入方面。“十四五”以来省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7.4亿元,投入资金额度逐年稳步增长。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入选“十四五”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省级同步开展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首批11个县(市、区)通过验收。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建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近2万张、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万户,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8万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近500家、老年助餐服务点8145家,建成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129家、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36家、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043个。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规划、土地、财税、金融、保险、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为老年人提供成本可负担、品质有保障的养老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4年全省将改造提升50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1000个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

二、关于注重人才培养,稳定从业队伍的建议。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服务入职奖励、岗位津贴、培训补贴政策,打造“学历教育+实习实训+职业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省民政厅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共建全国首家本科起点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省内共有83所高职、中职院校和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实施康养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轮训养老护理员40余万人次,15.2万人次获得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体系,首批168人获评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继续办好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推进完善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补助激励政策;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技术职称与岗位聘用、专业配备、薪酬待遇挂钩的用人机制,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养老服务发展。

三、关于智慧平台引领,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各地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筹调度辖区内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养老信息共享和远程监护,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惠及330万老年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协同省工信厅,重点面向家庭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食堂、智慧养老院、养老服务监管等智慧养老场景,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和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养老领域)等工作,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几位代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你们的宝贵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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