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5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基础性养老服务,提升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
时间:2024-07-05 16:32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号:默认

秦泗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础性养老服务,提升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政府对大食堂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今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民养老〔2024〕8号),明确坚持有偿服务,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综合考虑运营时长、水电气成本、助餐服务人数及人次、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给予老年助餐点相应运营补贴或综合性奖励补助。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加大运营支持力度。下一步,省民政部门将指导各地推动老年助餐点加快配置具备营养配餐、按需点餐、服务评价等智能化功能的服务系统,老年人可通过身份证(助老卡)验证、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便捷就餐并享受相应政策。

二、关于加大项目监管及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围绕发展老年人“身边、家边、周边”的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覆盖面。加大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应评尽评,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愿评尽评,330万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第三方服务项目的监管,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加强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研究制定加强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全流程监管的相关措施,强化对第三方服务主体的准入把关和绩效跟踪。鼓励各地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与老年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项目结合开展,提升服务群体的精准性。

三、关于加强养老队伍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省不断充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设置为老服务岗位,加强社区工作者选拔、教育、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各地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属地空巢独居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工作,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链接资源、传递服务、打造阵地的重要作用。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提升社区为老服务效能。持续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

四、引导医养康养产业培育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现医养康养资源深度融合。一是加快机构建设。推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室等医疗服务站点,对养老机构设置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管理,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鼓励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支持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设为护理院,全省建成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869家。二是规范医养签约合作。制定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示范文本,明确双方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合作经费等,推动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合作,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做到“应签尽签”,全省养老机构规范签约率超过95%。三是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提供健康管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全省超过2/3的县(市、区)开展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超过2万张,建成1968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慢病随访、用药咨询等综合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健康养老服务。

五、关于加大社会关爱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一方面,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加大对子女亲属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宣传力度,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每年“敬老月”期间,在全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养老孝老敬老活动。2023年全省共投入1.68亿元,开展各类活动3909场,参与老年人161.5万人,走访慰问老年人191.4万人。另一方面,重点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等方面,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截至2023年我省已成功创建163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并评选出410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单位。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2024年力争推动50个以上的城乡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您的宝贵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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