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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人助浴”服务规范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助浴服务是满足广大老年人现实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老年人助浴服务发展。《省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7号)明确提出,将为老服务类公益项目列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面向独居、空巢、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等服务。《江苏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苏民养老﹝2022﹞14号)明确提出,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机构。《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苏民养老﹝2022﹞28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组织,为符合当地规定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居家上门服务。2023年11月,民政部发布了《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行业标准,从助浴服务人员、流程、意外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省民政厅及时组织了标准学习宣贯。各地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助浴需求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现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的助浴服务功能,引入专业服务机构,采取上门助浴或定点助浴等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助浴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8万家,社区覆盖率达85%;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近500家,基本实现街道全覆盖。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深入推进《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的贯标实施,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依托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助浴功能,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强化行业监管,同时协调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老年人助浴的险种,提高助浴服务的抗风险能力。落实养老护理员激励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助浴服务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入职奖励、特殊岗位津贴等,增强职业吸引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借鉴您的宝贵意见,着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