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9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建议)
时间:2024-07-29 08:39 来源:江苏省金融办 字号:默认

吴培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办职能,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和经济大省,要“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的新兴生产力,科创类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同时,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也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办坚持以科技金融为抓手,促进金融资源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体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完善工作联动推进机制,汇聚政银企合力

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相关文件中“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要求,我办牵头研究起草《江苏省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联动机制方案》,明确了省级部门联动机制的组织框架、主要职责和运作方式,整合政银企三方资源,力促三方同向发力、同责共担、同题共答。

二、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注入金融新动能

我办会同省有关单位开展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效果工作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财政支持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目前,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金融资源投放,科技信贷产品工具已超100余个,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突破1.4万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4500亿元,均居全国前列。备案创投机构资产规模突破1900亿元,居全国首位。“苏科保”完成试点,已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700亿元。积极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增强直接融资能力。今年1—3月,我省新增A股上市公司5家、居全国第一,首发融资额38.74亿元。至3月末,我省A股上市公司已达694家,居全国第三(广东876家、浙江705家);其中,科创板110家、北交所54家,均居全国第一。

三、布局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力促各方先行探路

聚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我省科技创新基础雄厚、金融资源集聚优势,省市协同发力积极向上争取,南京市获批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城市,苏州市建设苏州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苏州高新区获批全国首家“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徐州市创新建设产学研融协同创新试验区。围绕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太湖湾科技创新圈和宁镇、宁扬产业创新协作,打造“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先行区域。科创金融特色机构服务体系初见规模,全省累计设立各类科技金融特色专营机构370余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您的相关建议,我办将结合部门职能,协调各方资源,进一步加大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细化调整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标准条件,挖掘入库后备企业,聚焦计划2年内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二是构建完善专业化特色化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等专营机构和团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吸引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类机构集聚发展。带动民营资本、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三是加强地方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提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科创金融子平台与省级企业征信平台服务能力,支撑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为科技型企业精准画像。建设完善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等载体。有序发展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评估认证、创业孵化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载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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