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0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
时间:2024-07-29 08:36 来源:江苏省金融办 字号:默认

刘海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我办职能,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难点、堵点,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服务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形式和产品,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力度。牵头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促进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政策》,从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牵头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评价,引导金融资源向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集聚。在全省范围内接续开展“普惠金融”系列行活动,常态化举行银企对接活动,助力民营企业更好获得融资。截至2023年末,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5万亿元、占全部境内企业贷款余额比重达30%,同比增长12.05%。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口径)余额3.25万亿元、同比增长25.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0.9个百分点。

二是建设“两个平台”,提升民营企业获得融资便利度。2018年,为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我办牵头建设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运用“大数据+征信”手段,让企业融资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有效推动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提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政策服务功能,配合省财政厅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专板,陆续推出基金项下小微贷、苏农贷、苏科贷等十余个政银合作产品,帮助各类民营企业获得低门槛、低成本贷款。会同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创新苏岗贷、苏质贷等“以信促融”金融产品,为守信经营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截至2024年5月末,平台累计帮助28.08万家民营企业获得融资近2.44万亿元。其中,累计帮助常州地区2.46万家民营企业获得融资近2303.69亿元。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涉企征信数据归集,指导省联合征信公司研发和应用企业征信产品,帮助金融机构快速获客,精准投放信用类贷款,有效降低轻资产企业融资门槛。目前,已实现7大类共6889余项、14.4亿条涉企信用数据的共享对接,开发推出苏信码、苏信分等征信产品,累计帮助4.88万家民营企业获得征信支持类融资5059亿元。

三是助力上市挂牌,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会同江苏证监局出台《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企业上市培育、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上市企业提升等五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的资本市场“江苏板块”。深化与沪深北交易所合作,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集聚资本市场资源,助力企业发展。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拟上市企业培育机制,开展分类指导和梯队服务。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建立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公示审核等转板服务机制,省内首批561家“专精特新”企业已登陆专板。推动优质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增强资金实力和发展后劲。至2023年末,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689家,其中民营企业504家、占比超七成;110家科创板、43家北交所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分别为90家、40家,分别占比81.8%、93%。

四是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丰富民营企业金融供给。持续引导地方金融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2023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融资超3400亿元、同比增长11.07%。积极构建以省再担保公司为龙头、市县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机制,有效帮助民营企业增信分险获得融资。2023年,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新增业务规模6307亿元,其中小微、“三农”业务占比69.37%;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业务规模2184亿元、其中单户1000万元以下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94.1%,担保费率年化仅为0.55%。

五是实施会诊帮扶,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经营正常、出现暂时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予以精准帮扶支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和联合授信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作用,“一企一策”采取联合授信、债务重组等方式,累计帮扶大中型民营企业62家、稳定授信1163亿元。建立健全民营房企和重点建筑企业集团授信情况监测制度,强化受困房企和项目金融支持,缓解建筑企业流动性困难,有效稳定民营房企和建筑企业融资环境。发挥省债券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到期债券的跟踪监测和预警预判,指导发行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兑付计划,稳妥化解一批民营企业公开市场债券违约风险。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您的意见建议,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民营企业特点和信息开放程度,推动出台地方性征信法规,使企业征信数据采集、使用和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建设覆盖全省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助力金融机构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支持民营企业更快更多获得金融资源。有序发展第三方征信、信用评级等机构,完善民营企业信息披露机制,降低金融机构获取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成本,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推动银行机构向民营企业发放更多信用贷款。加大对征信体系建设和信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积极主动申报信用信息,为构建完备的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推动信贷资源更多流入民营企业。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优质金融服务获取门槛,切实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授信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规范免责认定标准和条件,解除“敢贷”后顾之忧;完善内部考核管理,加强正向激励,有效激活对民营企业“愿贷”的内生动力;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用款需求,提升“会贷”水平。推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对接,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对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辅导,帮助金融机构搭建研究平台,汇聚专家资源,建立专业化团队,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积极构建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普惠金融“一网通”工程,升级扩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升大数据支撑能力和征信产品研发应用水平,丰富金融产品、优化客户体验、加强政策支持,增强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适配性。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增信分险功能,持续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用足用好授信额度,争取更多股权投资,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各项支持民营企业纾困发展的金融政策工具,完善民营企业金融债务协调服务机制,抓好政策措施的宣传推广和跟踪问效,聚焦政策覆盖面、精准性、便捷度,及时调整优化具体措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监督。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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