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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维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洪泽湖生态采砂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洪泽湖是全国第四大淡水湖,处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交汇点,是淮河流域防洪的重要通道,是南水北调东线重要的调蓄湖泊和江苏苏北地区主要供水水源,是苏北地区的生态绿心,是沿湖两市六县(区)人民的母亲湖,在流域区域防洪保安、农业灌溉以及维系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厅与省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洪泽湖各类资源按照相关规划依法依规有序利用。
二、关于洪泽湖采砂管理。为保障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运行安全,2015年,水利部、原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江苏省政府、山东省政府联合印发通知,在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止采砂活动。三部两省禁采通知下发后,我厅牵头严厉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行为,实现了洪泽湖非法采砂“零盗采”、滞留采砂船“全化解”。近年来,我厅切实加强洪泽湖采砂的常态化管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露头就打,确保了洪泽湖综合功能有序发挥。
三、关于科学规划洪泽湖采砂产业发展。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明确“严禁在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开采河湖砂石”。《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了在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泽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止采砂的规定。2020年,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将洪泽湖水体作为重要湿地纳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明确禁止挖砂、取土的行为。2019年,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启动《淮河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后,我厅多次派员赴淮委及水利部汇报洪泽湖采砂事宜。2022年,我厅提请省人大出台《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提出“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河湖和航道的清淤疏浚、综合治理等,建立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促进疏浚砂综合利用”,为洪泽湖疏浚砂综合利用提供法规支撑。但由于洪泽湖砂石埋藏较深,一般的疏浚工程不能开采到可用砂石。我厅也将持续向水利部、淮委沟通汇报,研究洪泽湖砂石有序开采的法规、政策可能性和技术要求。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