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22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大力推动洪泽湖区域一体化保护利用,建设美丽江苏的提案)
时间:2024-07-19 17:16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字号:默认

民盟江苏省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洪泽湖区域一体化保护利用,建设美丽江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洪泽湖是全国第四大淡水湖,处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交汇点,是淮河流域防洪的重要通道,是南水北调东线重要的调蓄湖泊和江苏苏北地区主要供水水源,是苏北地区的生态绿心,是沿湖两市六县(区)人民的母亲湖,在流域区域防洪保安、农业灌溉以及维系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洪泽湖区域一体化保护利用,建设美丽江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福祉。为此,我厅赞同并积极参与洪泽湖综合治理保护工作。一是巩固防洪屏障。围绕淮河流域防洪保安大局,加快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等一批水网重大工程,切实保障洪泽湖下泄洪水安澜入海归江,推动环湖中小河流治理,有效提升环湖地区防洪除涝能力。二是推动生态修复。支持地方开展洪泽湖东岸“百里画廊”、洪泽湖西岸“醉美湖湾”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性护岸,打造河湖生态岸线58千米,推动环湖区域幸福河湖建设,启动实施洪泽湖退圩还湖,绿色家底更加殷实。三是推进空间治理。编制洪泽湖保护规划,划定湖泊保护范围,推动湖泊“两违”“三乱”“清四乱”治理,实施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洪泽湖等水域岸线利用动态遥感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长效管护。

二、关于强化高位统筹引领,推动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作出专项批示。省人大出台《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县政府统筹协调,协同发力,合力推动洪泽湖治理保护各项工作,洪泽湖空间形态和生态环境逐步好转。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洪泽湖治理保护,先后出台两轮洪泽湖治理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和环湖六县(区)有序推动实施,持续改善湖泊面貌。

三、关于优化要素支持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省水利厅在经费和项目上积极扶持洪泽湖治理保护。在经费扶持方面。会同省财政厅在每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省级洪泽湖治理保护补助资金,重点扶持洪泽湖退圩还湖、渔民上岸和生态修复等项目。在项目扶持方面,我厅积极支持洪泽湖周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洪泽湖退圩还湖综合治理、泗洪溧河洼应急治理、入湖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等省级以上水利支持工程先后实施,洪泽湖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全面推动。此外,我们还推荐环洪泽湖的宿迁市作为全国首批市级水网先导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畅通、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体系。我厅将持续加大洪泽湖治理的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为洪泽湖综合治理和有序利用提供支撑。

四、关于发挥生态特色优势,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我厅切实加强与文化旅游、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环洪泽湖绿色产业发展。指导地方建成17家水利风景区,建设洪泽湖治理保护展示馆,推动环湖国家级水情教育基地建设,推出“清口帆影远,安澜看今朝”水利风景区精品线路,串联环湖水利遗产点、水文化场所、水景观等水利风景文化资源,依托大闸、大堤、大湖,讲好洪泽湖的治水故事,传承弘扬洪泽湖治水文化,为洪泽湖绿色产业发展充实水的元素。此外,我厅还注重环湖区域绿色产业涉河项目的前期引导和跟踪服务,做好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的沟通,加强与市县水利部门的衔接,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河湖水域岸线资源在绿色产业发展的合理利用,努力实现水利效益、资源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效益的多赢。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紧扣省政府《关于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洪泽湖治理保护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你委对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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