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无锡市正式发布《关于市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拿出“真金白银”补贴购房者,通过政策“加减法”鼓励市民“卖旧买新”,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在2023年1月1日后,在市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政策支持。一是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出售的原有住房可不受“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的限制,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必须先“买新房”后“卖旧房”,即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出售“取证未满2年”原有住房时,必须已在市区范围内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且为“一对一”关系,买一套新房,可对应卖出一套“取证未满2年”的住房。二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
《实施细则》指出,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完成“卖旧买新”的,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给予契税补贴。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间转让自有住房的,在2024年5月1日前已有新房合同网签备案记录,注销合同备案后在同一商品房项目内重新网签备案的情形,均不享受“卖旧买新”契税补贴。
《实施细则》明确,符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政策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并完成原自有住房转移登记后,可以向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契税补贴资格申请。申请人获得“卖旧买新”契税补贴资格后,应于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后1年内向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契税补贴发放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