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细则
时间:2024-06-14 17:20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近日,扬州发布《扬州市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人工智能算力券发放、兑现、绩效管理等规定,按照实际支付智能算力费用30%的标准兑现补贴,同一主体每年最高可获取200万元补贴。

其中算力券支持对象为:在扬州市注册的从事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在运河算力平台上定购智能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动驾驶等行业运用,科研试验验证及新技术研究等应用五大类。

算力券支持标准,按照实际支付智能算力费用30%的标准兑现补贴,同一主体每年最高可获取200万元补贴,同一合同申请兑现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享受补贴。

据了解,为简化发券流程,算力券发放采用“免申即享、直达快发”方式,需求主体在运河城市算力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交算力需求后,平台自动核发电子算力券。算力券载明兑现期限、兑现标准、兑现方式等内容,有效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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