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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深圳、海口、福州、扬州、银川、西宁、北京市通州区等39个市(区)入选。扬州是江苏唯一入选的城市。
据介绍,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沙尘、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是城市面对气候风险的未来重要发展方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潮流所向、大势所趋。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对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16个(单位)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将在扬州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
扬州地处江淮平原,水网密布,承担着江淮200多万平方公里汇水,中心城区汛期受长江、淮河、山洪、天文大潮四重威胁,是国家重点防洪城市。扬州早在2015年便提出“治城先治水,活水流起来”的治水思路,开展实施了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镇扬河段三期整治、瓜洲泵站、扬州闸泵站等工程,提升了主城区等区域的防洪标准。“十四五”期间,扬州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纳入规划。《扬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要“加强评估应对,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此外,扬州于2023年成功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目前累计投入53.5亿元,完成288个海绵项目,达标面积占建成区的30.8%,在适应气候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拥有一定的基础。
未来扬州市将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为新起点,从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等8个方面开展试点建设。
一是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协调机制和健全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
二是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包括夯实城市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和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包括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意识。
四是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包括完善气象、水文、林业监测预警系统和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五是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布局,包括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策略和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
六是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包括强化适应型能源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和建设通江达海的绿色水运网。
七是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包括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配置和严格涉水事务管理。
八是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