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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大力度招引数字经济头部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近日,扬州出台《扬州市人工智能算力券实施意见》。
一是针对性突出。全市“613”产业体系重点企业和在扬从事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的科研院所,在运河城市算力平台租用非关联方的智能算力资源,凭已签订的算力服务合同获取算力券。
二是扶持力度大。算力需求方通过平台购买使用智能算力资源服务的,按照实际支付智能算力费用30%给予支持,给予同一主体每年最高200万元补贴,算力券有效期为12个月。
三是严格资金监管。对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手段套取骗取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已兑现资金,取消后续申领资格,并纳入信用“黑名单”,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