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05 15:42


1.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2.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终止灵活就业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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