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美丽苏州建设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出炉
时间:2024-02-23 15:19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2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

会议提出今年美丽苏州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今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确保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0%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93.3%、95%,省考以上优Ⅱ比例达67.5%,阳澄湖湖心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力争湖泊断面优Ⅲ实现新突破;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并持续改善,主要通江支流水质Ⅱ类比例力争达到88%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保持100%;城镇生活污水水平衡核算收集处理率持续提升并保持全省领先。生态质量水平保持稳定,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新突破。环境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做示范。

锚定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苏州市将聚焦七项重点工作全力攻坚突破:

聚焦服务“国之大者”,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扎实抓好长江大保护,深入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

聚焦改善环境质量,全域发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全优”打好碧水保卫战,扣住“最安”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

聚焦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推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培育绿色发展领军企业,更高水平、更有计划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快推进苏州市碳普惠体系建设。

聚焦提高生态环境品质,构建“环境质量提升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轮驱动新格局,推动阳澄湖、澄湖、漕湖—鹅真荡等环湖区域绿色低碳发展,高标准推进吴中西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布局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建设,加大争创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力度。

聚焦环境民生和环境安全,高标准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两治一提升”等专项行动,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滚动更新机制,加强督察、曝光,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老大难、源头性环境问题。

聚焦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坚持项目为王,推动2024-2025年总投资约618亿元331个生态环境项目建设,会同金融部门研究制定更多的绿色金融政策,谋划申报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特别国债重大项目、省级EOD模式试点项目。

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融合发展先锋行动,用好“党建+”工作法,开展生态创建、污防攻坚、绿色助企“三大先锋行动”,打造更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一项目一方案”抓落实,以红色党建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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