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3-08-14 18:38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林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会办,现答复如下:

燃气安全关系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公共安全,是民生保障的基本前提。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一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接续开展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和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2020年修订出台《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多项燃气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法获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并转发至全国各省学习借鉴。2022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制定实施了《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二是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督促企业自查和部门每季度覆盖排查相结合,同时开展省级第三方安全隐患调查,建立隐患台账清单,推动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一年小灶”以来,全省累计改造1010公里老旧管道、261处违法占压管道、85处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设施安全隐患5.6万余处。

三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联合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印发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和送气服务行为,以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平挤压“黑气”市场。推动各地开展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整顿,严控新设立的瓶装液化气企业,实施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全省瓶装液化气企业从560家降至345家,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迈进。

四是实施城镇燃气信息化安全监管。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和应急厅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物联感知技术,动态监测、预警和处置燃气泄漏安全风险隐患。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建设全省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健全完善“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

五是开展燃气具及配件产品专项整治。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省内生产企业和重点销售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组织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依法做好复查、整改和案件查处、技术帮扶等工作。

六是强化使用安全事故防范。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持续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配合省安委办等有关部门推动全省餐饮场所、学校、医院等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总体安装进度达92.2%,累计更换橡胶软管用户数378.4万户,更换其他配件用户数257.1万户。联合省商务厅等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鼓励餐饮场所推广“瓶改电”的工作意见》,鼓励开展“瓶改电”、建设全电厨房。

七是加强应急准备。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燃气事故处置要点》,组织全省消防指战员学习掌握燃气类型特点、危险特性、消防处置重点和安全防范事项,提升燃气事故处置能力。各级消防救援站加强对燃气门站、调压站等重点场所,以及不放心燃气使用场所的“六熟悉”和实战演练频次,全面加强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居民场所以及小单位小场所燃气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政府消防专职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和调度指挥,配置针对性的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2022年,城镇燃气设施和供气侧安全得到了持续巩固,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用户用气使用侧,2022年用气使用事故数比2021年下降51%。虽然各项针对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日益提升,燃气安全形势将更加复杂严峻。您所提出的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管控机制等工作建议,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抓好落实的工作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依法依规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用户安全使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燃气管理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固化经验做法和体制机制成果,构建燃气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属地街镇、燃气企业、用户等多方共同治理的燃气安全共同体。

二是加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督促燃气企业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深入开展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运行。加强燃气设施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置燃气泄漏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筑物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加快实施燃气老旧管道改造,加强管道改造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从严管控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落实燃气管道施工破坏“四方交底”、现场监护等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配合省安委办等部门推进餐饮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整治“灶管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推进非居民用户不合格“灶管阀”的更换工作。指导地方属地街镇和相关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燃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因地制宜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推广“瓶改管”“气改电”。

四是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组织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加大专业救援设备、抢险救援车辆、专业工具、仪器等的投入和保障保养力度,全面提升对城镇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社会宣传资源,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的全社会宣传,把提高用气单位、用气人的使用安全意识、安全常识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公益广告、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加强加密安全宣传和提示提醒。

五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进一步拓展瓶装液化气自闭阀、燃气智能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应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思路,通过日常监管、部门协同、资源共享、信息融合、智能监测等方式,整合、完善部门和企业监管系统,重点区域设置监测感知设备进行动态监测,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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