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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宿迁创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系列文件,抢抓试点推进改革创新,创新产品优化金融服务。
一、关于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深入推进“环保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省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工作推进计划》《2023年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要点》等多项绿色金融政策文件,着重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职能分工等方面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作出系统规划,率先在全国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着力为全省绿色金融长效发展搭建政策框架。在绿色企业与项目认定方面: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省层面统一的绿色主体认定和评价标准,建立了“江苏省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企业(项目)库”,目前已入库绿色企业达3000家、绿色项目达900个。在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方面:明确了2023年全省绿色金融发展18项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通过推动城乡建设实现碳达峰目标、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多形式水权交易新路径、推广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等方面,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二、关于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积极争创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先后在2018年、2021年、2022年向国务院申报创建宜兴市、苏州市、无锡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指引,引导其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提高地方金融组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2019年以来先后支持宿迁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商业保理公司1家。持续推动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2018年我省首个绿色金融评估认证中心在南京江北新区落地,在引入跨省专业机构、拓展绿色金融第三方服务方面迈上实质性步伐。
三、关于做大绿色融资规模。截至2022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4万亿元、同比增长45.2%。推进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产融对接、政策宣介、信息采集、跟踪督办等功能集成,构建“四位一体”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截至2022年末,完成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一期建设,上线绿色金融产品81项,引入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苏碳融”、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环保贷”等政策性产品,已入库绿色企业2731家,满足绿色融资需求80.5亿元。截至今年4月末,我省A股绿色上市公司达34家,首发融资额合计227.14亿元,覆盖绿色材料、绿色电力、绿色照明等多个领域;绿色债券发行339支,融资额合计2873.82亿元,进一步帮助绿色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连续7年组织“金环”对话会活动,推动省再担保集团创设“环保担”等产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生态环境领域。
四、关于加大绿色金融配套政策支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末,我省共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79家,已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40个行政县(市、区),是全国第一个实现机构市县全覆盖的省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力度,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绿色中小企业收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绿色中小企业收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开展绿色金融工作专题调研,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将绿色信贷占比指标纳入全省地方法人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上述绿色金融政策文件、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全省适用,我局支持宿迁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源,推动辖内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目前,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已启动,我局支持宿迁市辖内在绿色金融工作方面有基础、意愿强的县域积极申报试点。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