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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机制协同推进进一步提升我省长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我厅职能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水利部门长江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自觉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重点,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系统推进长江岸线保护与管理,推动长江水生态环境不断向好,不断提升水利系统长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
一是强化长江流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围绕建设水资源刚性约束目标要求,将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总量强度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至长江流域各有关市、县。组织开展长江干流水量分配,合理控制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强取水取可、审批、验收、延续等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形成“高效利用地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配置格局。出台《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导则》,对长江干流等重点河湖逐年开展生态状态评估,及时掌握河湖生态状况。全面完成水利部要求的5个长江流域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确定工作,“一河(湖)一策”印发保障实施方案,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实行日监测、月评估、年考核制度,有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自2013年实行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以来,我省连续获得优秀等次。
二是有效保障长江流域饮用水源供水安全。持续完善水源地安全供水布局,明确提出“扎根长江、依托三湖、江水北调、南济东引”的水源地空间布局,把水质优良的湖泊、水库作为储备水源优化保护,不断优化调整形成安全保障程度更高的水源地布局,实现水源地相对集中、降低风险、便于保护。根据水利部要求完成我省长江流域水源地名录制定。率先一体化推进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达标建设、双源供水、长效管护全覆盖,颁布实施全国首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以长江干流水源地为重点,实施城市水源地标准化改造。加强应急水源建设,全省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城市供水单元已全部实现相互调配、互为补充的安全供水格局。通过应急切换和管网互通,有效应对长江咸潮上溯对水源地影响,加强长江低水(潮)位形势下全省水资源配置方案研究。
三是深化长江流域河湖长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发布总河长令,部署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落实五级河湖长5.7万人守水有责、守水尽责。我省河长制工作已4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并入选治国理政典型案例。协同建立流域机构+省河长办机制,各级河长高强度巡河治河,协调解决长江流域河湖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出台涉河项目监督办法,水利部全国推广。建立长江堤防岸线涉河巡查机制,按月通报巡查问题处置情况;建立自然资源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和反馈机制,坚决遏制长江违法违规问题“零增长”。
二、关于水利部门应急防范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以长江为重点的水文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我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水文发展规划》,采用“站点全覆盖、项目全指标”的方式开展水资源质量监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进水文监测站网建设,抓好水资源量质监测,基本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水资源监测体系。组织省水文部门持续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河湖库常规水资源质量监测;每月对长江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应急备用水源地开展一次水质和水量监测。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为全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以河湖长履职河湖为单元,积极服务河湖长制,突出做好“一江两湖一河”监测。每月对省级河湖长履职的15个片区共计34条河湖开展水资源质量监测,并重点开展长江及其主要支流水资源质量监测。
二是建立长江流域水源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部门建成包括长江水源地在内覆盖全省城市地表水水源地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水源地动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建立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我厅依托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将建立水源地管护机构、部门联动机制和开展联合执法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水源地长效管护,建立评估标准体系并每年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每月对长江流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量和水质等监测,逐月编制水文情报。
三是提高长江流域涉水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水利报告办法的通知》,重点围绕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发挥在应急调度、应急供水、应急监测等方面的作用,编制完成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加强长江流域应急联动、形成协作合力。依托长江流域水资源调配联席会议平台,在长江委的指导下,强化沿江重点水利工程调度,有效应对长江低水位、咸潮入侵等极端事件。严格管控长江水域岸线,加强动态监管,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跨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强化长三角一体化河湖长制协作,协同制定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水文监测站网规划建设,推动智能感知,强化预测预警,着力提升长江流域应对突发涉水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积极做好应急防范相关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水安全保障。
江苏省水利厅
2023年6月30日